Re: [心情] 身為教育者是否也該尊重一下別人?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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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godest 來自: 180.176.165.194 (12/22 06:28)
: → chitienpumei:通常不會通知家長喔~ 調查會議只請相關人員到場說明 12/22 08:36
: → chitienpumei:保密原則啊! 除非家長跟此事件有關係 12/22 08:36
這件事情行文至此,大家應該不難看出脈絡的轉變從一開始有版友提出建議申訴的聲音,
到我回文提供一些與申訴有關的程序,以及關心當事人的心理狀況及支持系統,
再接著是g大的現(ㄏㄟ)實(ㄢˋ)面提醒,和如何明哲保身或是降低傷害。
其實回歸到最原始的人際關係溝通和師生情誼層面來談解決這件事情的方法,
我想到的會是是否有當事人可以和該授課老師表達自身對於此一事件感受的可能性?
當然表達的時機、場合、方式,以及該名老師是否適合直接表達感受都在考量的範圍內,
以及最重要的是當事人的意願!
不過,於情於理於法如果有這樣一個動作,如果最後真的要走上申訴一路的話,
是名正言順且心無愧疚的
當然,這個動作當事人該不該、想不想去做,我們誰都無權左右,
不過或許有時在硬派處置的選擇之前,先施展一些柔性的介入,
說不定會有意想不到的結局吧!
當然一個決定要促成有太多考量因素,在此只能提供原則性的想法了!
誠心希望當事人能獲得一些幫助!!
有需要的話真的可以B信聯絡啦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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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 因為有_任O輔的OO師回了 所以稍微再說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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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這種案件開會的時候必定會要OOX主任出席 然後OOX主任就會找導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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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沒意外的話導師就會找家長了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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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原PO如果還想在充滿學長姐或是校友關係的教育界混下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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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說能當到教授的多半有龐大的關係或人脈 不管是專任還是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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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所謂的保密原則或是就事論事甚麼的 還是不要太相信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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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公家單位(含學校)保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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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也不是完全沒辦法 部長信箱就真的還不錯用 只是要有一定的覺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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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種不對等的上下關係中 加上對方是利益共同體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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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付出代價的讓對方明白 "這種行為是不對的" 是很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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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很悲哀 但是這就是堅持信念所要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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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好好衡量跟計畫之後 就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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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需要幫助的話 請B信給我或chitienpumei大人 我們都很樂意提供建議~
: ※ 編輯: godest 來自: 180.176.165.194 (12/22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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