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煩惱] 如何改變憤世嫉俗的個性?
※ 引述《forwind (北京一夜)》之銘言:
: 所以鄭板橋寫難得糊塗...
: 一個路邊殘障的人,20歲的人給他錢可能是看他可憐,施捨他
: 40歲給他錢卻是有著更多的不捨... 對人的不捨
: 當然,也有些人看到殘障人士就想到詐騙,想到他現在要飯等等可能開BMW
: 這就是我說你心裡裝什麼,你就看到什麼...
針對這段說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請先把殘障正名為身心障礙
殘好像等同沒有能力、可憐
但同理的角度來想,這何嘗不是另一種歧視?
在過去,乞丐很常見的,因為只要孤苦無依、謀生能力不足就活不下去,
殘障者甚至被視為因果報應的結果。
但現在路邊還看到乞丐的話,多半是騙子,為什麼呢
沒錢坐車回家,警察局可以借錢,
有身心障礙資格,政府每月有身心障礙津貼補助,
當然也是有狀況很差,政府補助不足需要捐助的情況,
但那種人應該將給機構或團體協助,
讓他們在街頭有一餐沒一餐,並不是真的做到為他們好。
在現在已經沒有真的困苦到活不下去的人,反倒是有以同情心來賺錢的人
防人之心不可無,我也沒有覺得他們就一定是詐騙,
如果我遇到乞討者,我當下會先去關心,然後告訴他們可以去警察局申請川資、
可以找社會局幫忙,想要給他們更長遠有用的幫助,
如果對方要借錢坐車,我有時間的話,我可以幫忙買票送他們上車,這不是很好嗎?
也有些是乞討成性,但實際上家裡不愁吃穿的,
但通常他們就知道在我身上拿不到好處就走掉了..
(我希望我的錢是真正給了有需要的人,而不是貪心、欺騙的人。)
也是有身心障礙者在做生意,他們也願意自食其力工作那很好,
我也會考量自己需不需要、要不要買,但那不是出於同情憐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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