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煩惱] 如何改變憤世嫉俗的個性?

看板humanity作者 (庫卡)時間14年前 (2009/12/15 18:08),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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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wind (北京一夜)》之銘言: : 所以鄭板橋寫難得糊塗... : 一個路邊殘障的人,20歲的人給他錢可能是看他可憐,施捨他 : 40歲給他錢卻是有著更多的不捨... 對人的不捨 : 當然,也有些人看到殘障人士就想到詐騙,想到他現在要飯等等可能開BMW : 這就是我說你心裡裝什麼,你就看到什麼... 針對這段說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請先把殘障正名為身心障礙 殘好像等同沒有能力、可憐 但同理的角度來想,這何嘗不是另一種歧視? 在過去,乞丐很常見的,因為只要孤苦無依、謀生能力不足就活不下去, 殘障者甚至被視為因果報應的結果。 但現在路邊還看到乞丐的話,多半是騙子,為什麼呢 沒錢坐車回家,警察局可以借錢, 有身心障礙資格,政府每月有身心障礙津貼補助, 當然也是有狀況很差,政府補助不足需要捐助的情況, 但那種人應該將給機構或團體協助, 讓他們在街頭有一餐沒一餐,並不是真的做到為他們好。 在現在已經沒有真的困苦到活不下去的人,反倒是有以同情心來賺錢的人 防人之心不可無,我也沒有覺得他們就一定是詐騙, 如果我遇到乞討者,我當下會先去關心,然後告訴他們可以去警察局申請川資、 可以找社會局幫忙,想要給他們更長遠有用的幫助, 如果對方要借錢坐車,我有時間的話,我可以幫忙買票送他們上車,這不是很好嗎? 也有些是乞討成性,但實際上家裡不愁吃穿的, 但通常他們就知道在我身上拿不到好處就走掉了.. (我希望我的錢是真正給了有需要的人,而不是貪心、欺騙的人。) 也是有身心障礙者在做生意,他們也願意自食其力工作那很好, 我也會考量自己需不需要、要不要買,但那不是出於同情憐憫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06.234 ※ 編輯: kuca 來自: 59.120.106.234 (12/15 18:10) ※ 編輯: kuca 來自: 59.120.106.234 (12/15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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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先關心.告訴他們可去警局.社會局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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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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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不能沒有你吧 社會的規範有時候會變成一種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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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能沒有你~ 世事要看到深層的一面 情感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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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板主tjackalym親身示範醜陋惡毒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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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ackalym=說謊狡辯大白賊!誣陷無辜大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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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證→About_Life板精華區z-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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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z-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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