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社宅轉型永久使用權會成為躺平族的希望?已刪文
※ 引述《kymco9999 ()》之銘言:
: 目前社宅的制度,最常租期只有六年
是12年喔
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民國 110 年 05 月 17 日 )
第 11 條
1.社會住宅租賃期限為三年。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者,得於租賃期限
屆滿三十日前,檢附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文件,以書面申請續租;屆期未申請或申請未獲
核准者,其租賃關係於租賃期限屆滿時消滅。
2.社會住宅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六年。但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
延長為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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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對社宅的誤區,就是社宅是這幾年新建的
其實台北市有一些早年就蓋的社宅,西寧國宅就是其中之一
(西寧有一般買賣的國宅,社宅,商場,菜市場)
12年租期的好像也不少,但是它破的程度別說附近同屋齡,
甚至老一點的大樓都比它好,所以西寧要拆掉都更了
一點都不看好拉長社宅租期,除了擺爛躺平之外
社宅的建物使用年限,別說一般住宅,搞不好比地上權住宅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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