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鼓勵產業自律、尊重 房仲公會通過互不攻

看板home-sale作者 (優文大師)時間2年前 (2021/11/26 09:18), 2年前編輯推噓6(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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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心/台北報導 近來房仲業出現惡性競爭亂象,不但影響消費者不動產交易時的判斷,更傷害產業形象,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聯會)要求房仲會員自律,今(25)日於會員代表大會上提案增修倫理規範,投票會員162人,共132人同意,獲得超過8成會員同意修正提案,此後對會員具一定拘束力,但身為全聯會會員之一的永慶房屋,卻反對增修條文,甚至在會員代表大會開始前,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企圖凍結25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引發不少風波。 現有的倫理規範第九條規定,「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同業之正當權益,不得違反法令惡性競爭,或使委託人終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此一條文較為原則性,無法約束現有的同業惡性攻擊亂象,經多數會員反映,全聯會進而啟動增修條文程序,讓規範更明確,避免近來房仲業煙硝味四起,同行間互相攻擊事件不斷上演,破壞產業形象也干擾消費者在不動產交易時的判斷。 倫理規範第九條規定修改後的內容為: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產業秩序與公平競爭,不得有下列各款惡性競爭行為:「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以毀損其他人之名譽或信用為目的,散布其他經紀業所涉爭議事件。利用第三人為之者,亦同」、「以不正方法妨礙其他經紀業或經紀人員執行業務」、「對其他經紀業所屬人員為惡意挖角行為」、「冒用其他經紀業之名義為不公平競爭行為」、「冒用客戶名義或惡意挑唆客戶對於特定經紀業提出不當之申訴、檢舉或訴訟」、「其他足以毀損同業商譽或信用之行為」及「使委託人終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等。 這些規範對於所有會員一體通用,因此對於這次的規範增修,全聯會會員大多表示認同,主要是未來就能避免負面廣告、負面文化、惡意挖角、冒用其他經紀業之不公平競爭,對於產業的發展有正向的意義,同時也保障消費者,在面對不動產交易時,可以得到更正確公開透明的資訊。 此次修訂過程,除了永慶房屋等少數代表反對,永慶房屋甚至提出假處分,最終沒能影響會議的招開與最後的投票結果。 就有房仲業者認為,規範並非針對特定房仲品牌,產業自律亦是立意良善,業者多數均認同條文增修,少數反對的意見,難道不怕有亂源對號入座之嫌? 另外亦有多位全聯會會員氣憤表示,如果各家同業都經營媒體,專司報導同業負面新聞,報導自己的都是正面新聞,豈不天下大亂?我們做好自己的本業就好,真的不必經營媒體或在媒體上互相攻擊。 雖然永慶房屋企圖假處分凍結增修條文,全聯會仍照常舉行會員代表大會,並通過修正提案,該修正案通過後將報請內政部備查。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132103 QQ 仲仲相殺 有幾段想上色 但公司不能上PTT 我覺得就算通過了好像也沒什麼用吧XD 另外永慶的操作,484真的恨透了信義-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3.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7889527.A.350.html ※ 編輯: krit1009 (49.216.133.144 臺灣), 11/26/2021 09:21:50

11/26 09:36, 2年前 , 1F
黃領帶根本恐怖情人,一天到晚觀察小綠行為寫文章、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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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9:36, 2年前 , 2F
底下員工宣傳、送書,深怕小綠沒注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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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9:59, 2年前 , 3F
一定是不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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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0:00, 2年前 , 4F
夠正你只會覺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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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0:39, 2年前 , 5F
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工作的權利吧 硬要說是惡意挖角也是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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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0:39, 2年前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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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1:14, 2年前 , 7F
公司不准上PTT? 看來是信義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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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1:19, 2年前 , 8F
可以吧 我現在就用電腦上PTT阿
11/26 11:19, 8F
抱歉 本肥是金融業的奴隸 電腦有鎖非常非常多東西 連LINE跟USB都不能用

11/26 11:25, 2年前 , 9F
要是公司提供待遇很好怎麼會怕員工被挖角
11/26 11:25, 9F
※ 編輯: krit1009 (49.216.133.144 臺灣), 11/26/2021 11:36:50

11/26 11:57, 2年前 , 10F
誰不想在好的薪資和環境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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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1:59, 2年前 , 11F
我覺得業者也要自律 禁止自砍服務費搶人案子成交
11/26 11:59, 11F

11/26 12:41, 2年前 , 12F
挖角就挖角何來惡意??良禽擇木而棲
11/26 12:41, 12F

11/26 13:00, 2年前 , 13F
其實都弄到假處分了 等法院認證完看誰被打臉就好了
11/26 13:00, 13F

11/26 13:56, 2年前 , 14F
各行各業 同性質本來就會互相比較 對於優秀人才轉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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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3:56, 2年前 , 15F
更有機會升遷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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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4:56, 2年前 , 16F
黃色就直接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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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5:01, 2年前 , 17F
綠綠一天到晚打擾我屋主 我也沒給他攻擊
11/26 15:01, 17F

11/26 15:21, 2年前 , 18F
跳板跳起來
11/26 15:21, 18F

11/26 15:46, 2年前 , 19F
民眾本來就有言論自由和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力 沒必要被違
11/26 15:46, 19F

11/26 15:46, 2年前 , 20F
反憲法的規範限制
11/26 15:46, 20F

11/26 16:26, 2年前 , 21F
想去哪間公司工作就去哪間吧 一看就知道這就是想綁死員工
11/26 16:26, 21F

11/26 16:26, 2年前 , 22F
條款
11/26 16:26, 22F

11/26 17:00, 2年前 , 23F
到時侯只要有人想去永慶工作 全部都會被說成惡意挖
11/26 17:00, 23F

11/26 17:00, 2年前 , 24F
11/26 17:00, 24F

11/26 17:32, 2年前 , 25F
惡意挖角太難定意義了啦
11/26 17:32, 25F

11/26 18:17, 2年前 , 26F
任何人最好還是要能有自己選擇工作的自由吧
11/26 18:17, 26F

11/26 18:40, 2年前 , 27F
永慶表示:
11/26 18:40, 27F

11/27 12:06, 2年前 , 28F
條文內容太欠缺明確定義,且根本限制言論自由
11/27 12:06, 28F

11/27 12:51, 2年前 , 29F
沒有做的事幹嗎怕新聞報導,民眾也有知的權利吧
11/27 12:51, 29F

11/27 14:01, 2年前 , 30F
標題好聽而已,最好是有在尊重,這種剝奪工作權的條文看
11/27 14:01, 30F

11/27 14:01, 2年前 , 31F
看就好
11/27 14:01, 31F
文章代碼(AID): #1Xe3NtDG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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