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過戶完成後,賣方後悔違約

看板home-sale作者 (哥吉拉)時間6年前 (2018/03/31 08:23), 6年前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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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xi (xi)》之銘言: : 首購族剛出社會就遇到房屋買賣糾紛,好想在自己臉上寫個"慘"字.. (嘆) : 屋屋本身有二胎借款,權狀註明了限制登記的字樣.. : 猜測屋主屢次不還利息後被逼賣房償還, : 所以屋主原本就是心不甘情不願的賣房子, : 簽約時,我也傻傻地相信當鋪、仲介與屋主會喬好費用,我只要負責出錢.. : 現在想來真是天真.. 早知不買了.. : 上月初(2/6)小弟PO文說 "屋主不讓銀行拍照,買方無法完成房貸" : 後來真的無法進屋拍照,只好摸摸鼻子換了一間不用進屋拍照的銀行順利核貸.. : 核貸後也順利過戶完成,也有去戶政事務所確認沒問題.. : 可是買賣交易契約明訂騰空期限是107.03.30,就是明天.. : 到現在仍沒有通知我們驗屋,聽仲介的說法是一直躲在家裡.. : 前幾天已經寄出第一次存證信函,要求依照契約期限騰空,否則遲延1日罰萬分之2 : 遲延15日後,我有權利取消房屋買賣,並要求賠償一倍訂約金? : 也許屋主真的沒錢可以賠,所以什麼遲延或違約的,可能都不在意.. : 未來打官司要求賠償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 : 現在我也只想拿回這段時間損失的金錢, : 最大筆的就是協助屋主償還當鋪40萬以解除限制登記.. : 次筆就是2%仲介費.. : 請問我只要用口頭說就好了? 還是要寄存證信函? : 另外.. 已經過戶好的房子,要再過戶回去.. 有沒有什麼注意事項? : 這段時間除了寄存證信函以及等待之外,還有什麼積極的處理措施呢? 謝謝 推文實在是有很多不正確的觀念 懶得一個個回,就直接回最誇張的一個 "仲介費不能退" 基本上只要仲介該做的事都有做確實 有二胎限制登記等等這些事都有事先告知 (從內文看是有) 完全沒有理由要仲介退仲介費 仲介的法律性質是居間 民法 第 565 條 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 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 568 條 居間人,以契約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者為限,得請求報酬。 當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的那一刻起 仲介就有權利收取仲介費 買賣契約簽訂後,有一方不履約,責任在違約的一方又不是仲介 仲介幫忙協調只是道義上的責任 在那邊喊著要苛扣仲介費、退還仲介費、告仲介詐欺等等 實在是有沒有搞錯? 這件事很清楚,就是你想貪便宜賭一把 現在賭輸了不甘心 老話一句 進賭場人人都以為自己是賭神 但想當賭神先看看自己會不會變梅花三 其他原文推文的錯誤建議就不一一舉例 (好啦再舉一個,有人說找消保官、黑道施壓...) 接下來要說你最不想聽的話 對,又要花錢 建議直接花錢找律師 免費的建議最貴 接下來你的動作很關鍵,做錯的話 花的錢絕對比你想省的錢多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70.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22455836.A.E8A.html ※ 編輯: tamacugi (111.251.70.56), 03/31/2018 08:24:59

03/31 08:41, 6年前 , 1F
一般買這種 都會先預估隱性成本上去...XD搬遷費 官司
03/31 08:41, 1F

03/31 09:31, 6年前 , 2F
現在律師太好考 有牌沒經驗的也不少 律師也要慎選
03/31 09:31, 2F

03/31 09:32, 6年前 , 3F
要靠網路上來路不明的資訊決定重大財物處理問題 還不
03/31 09:32, 3F

03/31 09:32, 6年前 , 4F
如廟裡面求解籤
03/31 09:32, 4F

03/31 11:06, 6年前 , 5F
如果仲介有勸誘他私下償債 其實未必是沒有責任
03/31 11:06, 5F

03/31 11:07, 6年前 , 6F
光違約就沒啥好問啦仲介也沒事履保退一退不買啦
03/31 11:07, 6F
文章代碼(AID): #1QljKSwA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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