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太扯!住戶出門協商都更 回家發現「我家

看板home-sale作者 (三個LPL)時間7年前 (2017/03/03 20:41), 編輯推噓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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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sca (hi)》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3/2319223 : 屋主不願都更 怒批建商拆屋 建商:有拆除執照 :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 : A-A+ : 2017-03-03 19:23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即時報導 : 北市長安西路177巷一處都更案,都更範圍內的不同意戶張姓屋主不滿上午與建商相約在 : 都更處協商,中午回家卻發現房子已被建商弄垮,痛批建商惡意欺騙他外出,卻趁機拆屋 : 。他已委託律師到警局報案,將控告建商毀損,公共危險、無故侵入住宅,並將要求財產 : 損害賠償。 : 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表示,實施者欣偉傑建設領有拆除執照,但更新範圍內尚有一戶位 : 於4樓住戶不同意,地主屢陳情實施者拆除其週邊房屋,影響居住安全。市府也多次責請 : 實施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都更處也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同意雙方今日 : 上午10時在都更處溝通,對於同一時間下房屋被實施者拆除一事,市府並不知情。 : 建管處正工程司洪德豪表示,實施者領有拆除執照,在拆除範圍內拆屋並未違反建築法。 : 至於未取得屋主同意即拆屋,侵害屋主財產損失部分,則屬雙方的私權。 : 欣偉傑董事長鄭可熙表示,該案已經過7年多整合,26戶住戶只有張姓屋主不同意,雙方 : 歷經80多次協調,都更爭議協調委員會認定房屋權利變換價值為2300萬,公司願意提高到 : 3000萬,但張姓屋主卻開口要求1億元,雙方差距過大協商破裂。 : 鄭可熙說,公司已將工地發包給營造商拆除周邊房屋,今天是因進行工程時不慎損及張先 : 生家的房屋結構,導致房屋垮下。但他強調,張姓屋主的權益仍存在,公司會給予合理賠 : 償,如對方訴求差距過大,則循由法律途徑解決。 這部份一直覺得很耐人尋味 在全住戶還沒有簽同意書之前 就先拆掉其他同意戶的 樓層 到底是同意戶心臟夠大顆 肯等七年的時間 甚至更久的時候 還是建商藝高 人膽大 篤定一定都更成功? 一直協調到全部住戶同意再拆很困難嗎? 如果這種方式 能認同 以後也不用等該地區住戶同意啦 直接在住宅兩側挖深 20公尺的深溝 灌滿水 這樣看房屋會不會自然倒塌不就成了? (這可是有實際案例上過新聞的喔) 現在到底是都更再玩人 還是人再玩都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83.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88544905.A.3F1.html

03/03 20:45, , 1F
沒差 不用替比你有錢的人擔心 人家被拆的也是三千萬身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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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就房子殘值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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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找個提死鬼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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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賠點家電錢重劃土地給他角落自己蓋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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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等七年拉 七年是從開始整合的時間 不是住戶搬離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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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1:53, , 6F
推!全部同意在動手很難嗎?這裡無法整合,換別處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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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腦子還在嗎?你以為臺北市一堆卡二十年的都更案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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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2:25, , 8F
來的噢,還全部同意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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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2:53, , 9F
空屋會有遊民去住,沒人維護刮個颱風玻璃掉滿地的orz
03/03 22:5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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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帶都更中沒談妥的,不少先把同意戶拆掉,先弄成停車場
03/03 22:55, 10F

03/04 01:25, , 11F
同意戶可能是建商直接買斷的,住戶直接拿錢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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