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爽國人貪小便宜 柯文哲指示繼續畫停車格
E作者: mgtylu (節能減碳救地球) 看板: home-sale
標題: Re: [新聞] 不爽國人貪小便宜 柯文哲指示繼續畫停
時間: Wed Jul 1 09:35:57 2015
最近因為先生工作的關係,要舉家北上.
碰到了買停車位的問題,所以感觸很深.
如果有錢,誰不想買停車位.
老公最近由南部調到基隆,房子是之前就買了(10幾年前).但停車位..呵呵.
雖然10幾年前就買了,因為工作的關係,一直都在南部租屋,北部僅有出差
或是逢年過節才回去,
停車位當時嫌太貴,湊房子的錢都快沒了,現在要買也是很努力勒緊褲子的湊錢.
我們一直在找尋可以讓車安身立命的地方.
當然,最方便的停車位就是房子所在的社區.
這個社區有2戶要出售.
1.法定停車位(可獨立買賣),平面,開價190,不給殺價,和車位主約時間時,感覺都還可以,
見面當天,一見到我們,第一句話就是:現在是怎樣,(非常兇的感覺)
交涉過程一直不斷的說:我教書的,190萬就一句話.
我們的態度自認為非常良好,但他一付我們欠他錢的那種方式,讓人非常不舒服.
再說到此車位,空間是僅塞的下1.8的車,而且是得用車門開的小小的,然後人用
擠的出來,一面靠牆,所以如果不倒車入庫,就得用跳的從副座出來.而且從副座出
來後,還是得再用擠的方式才不會碰傷車門.將來換大車就完全連進都進不去.
而且我們預定將來若生孩子了,會換大車,
2.自行增設停車位(只能賣給同社區的人),平面,開價220-230.
交涉過程態度都很好,我們說200他也說可接受,等我們回家後,他又說200太低,
我們說最高出220,他卻改口說他要250.一付吃定我們的樣子.
位置不錯.但是是自行增詻停車位,將來買賣只能給同設區的人
網路上一面倒的要使用者付費,我也想買車位,但試問22k的年代,200萬是我們要吃多少
泡麵才能存下來的,買了就是關係到10年20年計劃的事.那我們只能任富人漫天喊價.
從最原本的200,他答應,改到今天開220,我們說好,他又再提高價格,
每多5萬就注定了我們多一個月吃泡麵的日子.
有人說,那麼就租車位吧!是呀,但我家社區附近有兩處停車場,都呈現飽合的狀況,
所以我怎麼停車.難道去求別人退租嗎?還是再將車子停到離捷運5站外的地方,
然後每天搭捷運去開車?笑話.
有人說,那你就車子賣了,搭大眾運輸,如果從現居地到工作地,每天開車單程約38分鐘,
而如果搭車,就要單程近2個小時的時間,來回就4個小時.4個小時,已經是一般上班族半天
的時間了吔.
有人說,那搬去基隆住吧!基隆的房價有多不好,很現實的,我們連200湊錢都很緊了,
還要湊到可以買基隆房子的錢更是不容易.一買就是20年計劃,將來也不太可能都更
(或許都更更慘)連要賣都很難.
有人說,那你換工作,工作是你說換就換的嗎?我又不是柯p,可以當市長當醫生的.
換工作真有那麼簡單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失業了.
現階段,我們不是不買車位,而是別人不賣給我們,(1.190的停不下,220的人我不知道
他有沒有誠意要賣給我,因為每說好一個價,過不久他就又提高價格),我們不是要貪
小便宜,而是我們買不到車位而停路邊.
柯P一句貪小便宜就否定了我們這種努力生活的人存在,然後富者藉機提高價格賣出,
有錢的人早就有停車位,沒錢的人買不起停車位,這不是在為難小市民嗎?
早些年,我們在南部工作,每次上台北,也都是遵守著紅線不停,真找不到才停黃線,
自認為沒有擋車擋道.現在要買車位又是困難重重,如果路邊又是一再畫停車位,
那停車位真的是更難買了,現在租不到,還想著以後?如果我每天停停車格,那我大概
一個月得多增加1.4萬(20*24hrs*30)的錢.那不是又在勒索窮人嗎?
有些人說平面400以下都算便宜,所以天龍國只能限有錢人進住,窮人去死去死團嗎?
我要再去貸款買停車位,銀行都不見得要借我.一面倒支持付費的鄉民們要借我錢嗎?
所以沒錢的人都得砍掉重練,如果窮人全部都躲回南部,看誰來幫你們這些富人做工.
=========================================================================
更新:
我想我不是不願意使用者付費,但要付的有理吧.
最終,我還是想買車位的.
原本沒畫線了要我天天去佔位我也認了.
但平白無故的要多畫好多格.然後不知道是利是弊.
我不願意.
有人說我貪小便宜.如果有個車位租我我都願意付錢了,是在貪什麼啦.
只是你一直畫地畫地.最後車位主全都將提高價格.這就是大家樂見的嗎?
我不要的,就只是別再畫地了,那麼簡單.有那麼難懂嗎?
有人說我公主,連走路去別的地方停都懶.但買車位不就是為了居住嗎?
不然你告訴我你花多少時間從家裡走到固定停車位
我要的.只是別畫地.別畫地.別畫地.你家有錢買的起車位是你家的事.
在別的縣市過爽爽的叫我移居的,在我看來也是在說風涼話.
對.我們就是沒那種屁股還要去擠台北的人.
我們很努力.我們努力納稅.正常生活.過的不富裕但也算是社會上的好人.
看到我們有房就說是有錢人.我們也不過是中下層的好嗎?
一直叫別人滾出台北市.你是什麼人呀.我只要沒在私人地域你就沒資格叫我滾.
============================================================================
更新2:
反正我不管說什麼..都會有人酸的.
不管是因為說我貪小便宜或是覺得我投錯人.
不過基本上我還是感謝大家給予我搬到基隆或是一些關於車位的正向建言.
請大家也不要給我扣上亂停車的帽子,因為我們真的沒有亂停車.
有人覺得這是家務事,我不該拿到這裡講,那或許是我錯了.
但我並沒有要討拍或是不滿足.因為你們並不會因此而幫我取得車位.
我只是想以自身的例子說明,我不想要畫停車格的心態,而我想,會有些人和我相同的
情況,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已的意見.
至於有些純綷為反對而反對的人.我也不會再意.
※ 引述《kage01 (嗯)》之銘言:
: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處理,內文須包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 內文:
: 不爽國人貪小便宜 柯文哲指示繼續畫停車格
: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主張使用者付費,讓北市多數停車格從免費改成收費,北市今天下
: 午舉行交通會報,柯文哲再度提及停車格一事,他表示自己日前到內湖垃圾山(潭美街),
: 發現一排停車格只有2、3輛車,反觀另一邊卻整排違規,柯表示自己看到國人貪小便宜的
: 心態,要停管處積極處理。雖然停管處解釋有些地方屬私地有法令問題,但柯相當堅持,
: 要建管處先畫下去,「等有出來抗議再講」。
: 柯文哲上任後對停車格一事相當在意,今天交通會報無討論相關議題,卻在會議結束前提
: 及此事。柯強調,近期北市路邊一直畫停車格,結果很多車輛就跑到巷道,他指示停管處
: 長謝銘鴻,巷內應該也要「給它畫下去」。
: 話鋒一轉,柯又說自己不久前去內湖垃圾山,看到一邊畫停車格只有兩台車,反觀一邊(
: 靠近基隆河堤)全部違規,這樣的場景讓他啼笑皆非,再問謝銘鴻「找個時間去整排開單
: ,你覺得呢?」接著他痛批,「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這個
: 事情讓他)看到國人貪小便宜的心態,去把它處理掉」。
: 謝銘鴻表示,潭美街靠近基隆河側目前並無畫設紅黃線,由於該處有幾塊私地,依規定只
: 能畫紅黃線,不可畫設停車格,希望用費率調降的方式,讓車主能改停停車格內。
: 但柯文哲對這樣說法顯然不以為然,認為一邊免費,另一邊就算再便宜,還是沒有人要使
: 用,最後他指示「先畫下去,等他有出來抗議再講」,又說「這邊有格子,另一邊什麼線
: 都沒有,沒有犯法啦,看起來就很火大」。最後謝銘鴻表示,會用畫線的方式來做處理。
: 此外柯文哲今天也做出決議,針對交通會報過去討論最多的十大違停、十大阻塞點、十大
: 肇事熱點,要求交通局每個月解決一件。他對著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年底要親自看每個
: 月的報告,如果數據一樣,或是違停熱點重複出現,將「找你算帳」。(陳思豪/台北報
: 導)
: 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630/638691/
: 其他:
: 可憐的台北市居民 以後記得要自備停車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0.21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5714559.A.466.html
推
07/01 09:39, , 1F
07/01 09:39, 1F
→
07/01 09:39, , 2F
07/01 09:39, 2F
→
07/01 09:40, , 3F
07/01 09:40, 3F
→
07/01 09:40, , 4F
07/01 09:40, 4F
→
07/01 09:41, , 5F
07/01 09:41, 5F
騎車嗎?那是台北通基隆吔.請教我怎麼騎才能上國道.
※ 編輯: mgtylu (140.130.212.53), 07/01/2015 09:43:37
噓
07/01 09:44, , 6F
07/01 09:44, 6F
房子是10幾年前買的.基隆工作是為了將來有更好的出路.
是的,都我們自已選的,車子也是我們要的.
難道你的人生就一路順遂到任何事情都可以自由選擇.
推
07/01 09:44, , 7F
07/01 09:44, 7F
是呀!買車養不起車好笑,如果我選擇搭大眾運輸,會花更多錢和時間,
我才不會和我錢包開玩笑咧.
→
07/01 09:44, , 8F
07/01 09:44, 8F
是上帝,但他叫我自已選擇,我選擇了柯P,他卻要斷我生路.
所以我只能砍掉重練?
→
07/01 09:45, , 9F
07/01 09:45, 9F
基隆的房子有多不好,請問當地人就知道,濕氣重.房子便宜,將來若調職,就更不方便了.
再者,連停車位的錢都快湊不出來了,台北住的是現有的房子,一家大小搬過去,
房租租金更貴.
※ 編輯: mgtylu (140.130.212.53), 07/01/2015 09:56:40
推
07/01 09:46, , 10F
07/01 09:46, 10F
幸好我們當初買房了,不然現在更買不起,另外,就是因為這樣,所以車位不該更慎重選擇嗎
推
07/01 09:47, , 11F
07/01 09:47, 11F
這是我疏忽了,我承認我不知道怎麼算,但若求安穏,不要每天找車位,還是會選擇買車位
→
07/01 09:47, , 12F
07/01 09:47, 12F
對!我承認我們不只是22k.可不過也是一般的上班族,是會有錢到哪去呀.
→
07/01 09:48, , 13F
07/01 09:48, 13F
我家附近目前沒有全面收,但那些在格子裡的車位,全都長灰了還在停,
推
07/01 09:50, , 14F
07/01 09:50, 14F
→
07/01 09:, , 15F
07/01 09:, 15F
我是假掰了,但我真的不有錢.
推
07/01 09:52, , 16F
07/01 09:52, 16F
人生,沒有你要怎樣就怎樣.如果南部有好職缺,我也不想委屈在北部過日子.
現實就是,北部職缺好,但我得很委屈
→
07/01 09:53, , 17F
07/01 09:53, 17F
→
07/01 09:53, , 18F
07/01 09:53, 18F
這個有想過,找到新工作的過程很快,買房短時間內不是那麼容易.
還得好好探聽思考,所以短期內,車位是我最大的問題,而不是買房
推
07/01 09:54, , 19F
07/01 09:54, 19F
好吧.那你買了後,再出租給我,如何?
→
07/01 09:55, , 20F
07/01 09:55, 20F
→
07/01 09:58, , 21F
07/01 09:58, 21F
新工作,從應甄到錄取,很快,買房那麼大筆,不是三兩下就可以決定.那裡的居住地點實在
很混亂,所以要租還有點怕怕的.所以決定短期內,還是住台北.
推
07/01 09:58, , 22F
07/01 09:58, 22F
是呀,所以才煩惱呀.
噓
07/01 09:59, , 23F
07/01 09:59, 23F
那只是個比喻,但只要過一個捷運站就很煩人了不是嗎?
還有 164 則推文
還有 31 段內文
→
07/01 18:14, , 188F
07/01 18:14, 188F
噓
07/01 18:22, , 189F
07/01 18:22, 189F
噓
07/01 18:39, , 190F
07/01 18:39, 190F
→
07/01 18:39, , 191F
07/01 18:39, 191F
→
07/01 18:39, , 192F
07/01 18:39, 192F
→
07/01 18:39, , 193F
07/01 18:39, 193F
噓
07/01 18:51, , 194F
07/01 18:51, 194F
噓
07/01 20:58, , 195F
07/01 20:58, 195F
→
07/01 20:59, , 196F
07/01 20:59, 196F
噓
07/01 23:23, , 197F
07/01 23:23, 197F
噓
07/01 23:27, , 198F
07/01 23:27, 198F
→
07/01 23:27, , 199F
07/01 23:27, 199F
→
07/02 01:13, , 200F
07/02 01:13, 200F
→
07/02 01:13, , 201F
07/02 01:13, 201F
噓
07/02 05:39, , 202F
07/02 05:39, 202F
→
07/02 10:45, , 203F
07/02 10:45, 203F
噓
07/02 13:06, , 204F
07/02 13:06, 204F
※ 編輯: mgtylu (140.130.212.53), 07/02/2015 13:35:28
※ 編輯: mgtylu (140.130.212.53), 07/02/2015 13:36:48
噓
07/02 16:12, , 205F
07/02 16:12, 205F
→
07/02 16:12, , 206F
07/02 16:12, 206F
推
07/02 22:53, , 207F
07/02 22:53, 207F
→
07/02 22:54, , 208F
07/02 22:54, 208F
→
07/02 22:55, , 209F
07/02 22:55, 209F
→
07/02 22:56, , 210F
07/02 22:56, 210F
→
07/02 22:57, , 211F
07/02 22:57, 211F
→
07/02 22:58, , 212F
07/02 22:58, 212F
→
07/02 22:59, , 213F
07/02 22:59, 213F
→
07/02 23:00, , 214F
07/02 23:00, 214F
推
07/02 23:02, , 215F
07/02 23:02, 215F
→
07/02 23:03, , 216F
07/02 23:03, 216F
→
07/02 23:04, , 217F
07/02 23:04, 217F
→
07/02 23:04, , 218F
07/02 23:04, 218F
噓
07/16 21:11, , 219F
07/16 21:11, 219F
→
07/16 21:11, , 220F
07/16 21:11, 220F
→
07/16 21:14, , 221F
07/16 21:14, 221F
→
07/16 21:15, , 222F
07/16 21:15, 222F
→
07/16 21:16, , 223F
07/16 21:16, 223F
→
07/16 21:19, , 224F
07/16 21:19, 224F
→
07/16 21:24, , 225F
07/16 21:24, 225F
噓
07/22 21:14, , 226F
07/22 21:14, 2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