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預告登記」避稅 投機客被重罰

看板home-sale作者 (<( ̄︶ ̄)>)時間9年前 (2015/04/30 17:19), 編輯推噓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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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好房News 發表於 2015-04-30 用「預告登記」避稅 投機客被重罰 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綜合報導 想用「預告登記」方式規避奢侈稅,終究將得補稅且被加重處罰。南部一位投機民眾辦理 預告登記後,私下跟買方預收訂金,每月再以租金代替支付房價,待奢侈稅期滿立即簽約 過戶,最終仍逃不過政府雷厲風行的查稅手段。 http://p1-news.hfcdn.com/p1-news/ODE2Mzg5bmV3cw,,/c52542a5f754ba61.jpg
投機客以預告登記方式逃避奢侈稅,最終仍難逃法眼。(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 高雄國稅局近期查獲一案例,A君於101年2月間經由拍賣取得一處房地,並於同年11月先 將該房地辦理預告登記給B君以確保其權利,等到持有期間屆滿奢侈稅規定的兩年,雙方 馬上在103年2月另外簽訂買賣契約,並於同年4月一併辦理塗銷預告登記及買賣移轉登記 給B君,A君出售時不須課徵奢侈稅,乍看沒什麼問題。 但國稅局追查資料後發現,A君雖然在預告登記日截止前未移轉所有權,但預告登記時已 向B君收取訂金80萬元,並假借每月收取租金的方式來代替房地價款支付,國稅局因此依 實質課稅原則認定預告登記日即為出售房地日期,結果A君持有期間未滿一年,依法按房 地銷售總價800萬元及稅率15%,要求A君補繳奢侈稅120萬元,再處以2.5倍罰鍰。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銷售持有期間在兩年內的房地,除非符合《特銷稅(奢侈稅)條 例》第5條排除課稅的情形,否則應依持有期間分別以銷售總價按稅率10%或15%申報繳 納奢侈稅。如有利用其他登記等不正當方法逃漏稅的情形,在未經人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 前,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補申報及繳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規定補稅加計利 息而免罰,類似案件國稅局將持續查核,納稅義務人請勿心存僥倖。 連結: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970095947.html 其他: 總價賣 800w 連補帶罰繳 120+120*2.5 = 420w 很划算嗎? 不划算為何不照規則走? 買賣、自住...各項認定不是你說了算 而是國稅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67.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30385587.A.B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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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上超多人這樣做 只是有沒有查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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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心來的 留給人做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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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等級很低的作法,被抓到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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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地都這樣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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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噴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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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查 只是明顯先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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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抓繼續加價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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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2:16, , 8F
賣800w 稅繳420W.. 120萬轉嫁買方不就好了 做啥這樣避.
05/01 12:16, 8F
文章代碼(AID): #1LGVEpkN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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