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霸王條款」判無效 房仲業震撼彈

看板home-sale作者 (骷髏怪)時間9年前 (2014/10/06 14:5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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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判決書的狀況是這樣的 : 買方出價並且給予150萬支票當斡旋→賣方簽收並且願意以該價格賣出 : →仲介以買方需要審閱合約延期簽約→簽約日賣方到了買方沒到→買方 : 沒簽合約,買賣合約不成立不須負擔仲介費。 如果是這樣 這下就好玩了 以這情況下,仲介去告屋主 那仲介真的是無知亂告人 真的要告是屋主告買方甚至告仲介 整個看起來就是有問題 該不會是三角簽失敗?? 仲介將就就直接去跟屋主要筆賠償 看看屋主會不會笨笨給 : 所以買方來告搞不好也不會成立。 買方告一定不會成立 成立就有問題了 賣方告就.... : 回到本判決,這個案例如果判有效,以後那會怎樣呢? : 舉例: : 買方出10萬斡旋,出開價1000萬→賣方簽收,並且同意此價格→買方毀約 : ,賣方收斡旋金10萬→但要給付3%服務費也就是30萬給仲介。 : 這根本無本生意阿,難怪法院判仲介敗訴。 變成新型態詐騙 ----- 有鄉民拿過他的一般約給我看 有仲介在買賣契約最後用橡皮章蓋 一經收斡旋或要約,本約自動轉為專任約 他不賣了仲介就說他收斡了 你這是專任約了不賣要賠償 我只跟他說你跟仲介說有本事去告告贏再說 結果仲介也不敢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1.1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12578775.A.728.html

10/06 15:03, , 1F
根本吃向難看
10/06 15:03, 1F

10/06 17:48, , 2F
仲介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
10/06 17:4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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