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款房屋款比例?

看板home-sale作者 (有良心的賣家越來越少了)時間10年前 (2014/05/30 12:55),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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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買方 賣方請代書在合約書"總價"後方備註 "土地款":多少錢 "房屋款":多少錢 大概比例是 房屋款為總價55% 土地款45% 請問這樣寫的意思是甚麼呢? 是讓賣方可以節稅嗎? 土地款免稅 而房屋款要有交易獲利所得的稅 是這個用意嗎? 這比例是固定的嗎? 還是比例要參照甚麼為基準? 這樣對買方有甚麼權益上的損失嗎? 想了解一下 未來有需要賣屋也可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45.3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01425703.A.443.html

05/30 13:04, , 1F
對賣方的優點是併入綜合所得稅的價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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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05, , 2F
但這僅限於買的時候是在實價登陸錢買的才能用此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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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主 你現在買就直接實價登入 將來要賣是採用核實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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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07, , 4F
也就是未來賣價多少減去現在買價,再扣掉一些可以認列的成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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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服務費,土地增值稅等)再把差額乘上各縣市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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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09, , 6F
(如:台北市信義區是48%)再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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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10, , 7F
希望有回達到你的問題
05/30 13:10, 7F

05/30 13:11, , 8F
對於買方可以說是沒有損失
05/30 13:11, 8F

05/30 13:17, , 9F
謝謝回覆 所以現在已經都實價登陸了 未來不能這樣玩了
05/30 13:17, 9F
文章代碼(AID): #1JY0ydH3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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