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何時被認為不行?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則塔利班阿富汗的新聞
: 就是有個判決 讓受害人的父親可以親手槍決兇手
: 似乎回到古代的感覺
: 而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出自古老的漢摩拉比法典
: 基於復仇心態 有些人還是認為這種做法是較合理的
: 但不知道從何時 這樣的觀念已經不再適用 甚至被認為是落後不文明
: 請問在歷史上是從哪個時間點發生反思的呢?
: 謝謝
我跟你說啦 沒有不適用用 也沒有不文明 因為古代上層階級從沒讓他發生過
現在多數人認知的以牙還牙這個就是被人歪曲的說法
根本不是漢摩拉比法典中的以牙還牙
實際的漢摩拉比法典中以牙還牙 是要先看身分 再去決定處罰的
類似中國的大明律 我之前還在本版和一位m版友請教過相關階級問題 在此一併感謝
而現在一般人講的以牙還牙 實際上 是"想像"結合生而平等思想的以牙還牙
或者說是結合中國 那句根本沒發生過的話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我之前在八卦版寫過一篇 評論這個的
作者: A6 (短ID真好)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要求死刑人權退步是民智未開嗎?
時間: Mon Aug 29 13:08:45 2022
※ 引述《alexhsu0909 (MazdaNo1)》之銘言:
: 廢除死刑是現代普世價值
: 人權進步的象徵。
: an eye for an eye、a tooth for a tooth
: 則是野蠻人的行為
我聽你放屁 你這半瓶水的發言
是我水桶這兩個月看得最難受的一篇 一出來 不罵一下我難受
光看你說的一聽就知道 不知道這句話是從哪來的 原文是什麼
今天的有些人支持的廢死才是貫徹這an eye for an eye 話好嗎
我告訴你這句話的出處 這是出自漢摩拉比法典 196條
「如果自由人毀壞其他自由人的眼睛時,他本身的眼睛也將受損;
若你折斷其他自由人的腳,你自己的腳也將被折毀。」
196 If a man put out the eye of another man, his eye shall be put out.
[ An eye for an eye ]
但同樣是傷害眼睛 199條是這樣說的
199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所以特別強調自由人傷害自由人
但要注意喔 當時是分兩個階級 實際上是三種階級的
上層自由人 下層自由人 奴隸
以眼還眼這一行為 只存在同階級的自由人之間
如果不同階級的是這種情況
201條「打掉下層自由人的牙齒,必須支付一明納 」
201 If he knock out the teeth of a freed man, he shall pay onethird of a gold
mina.
這裡為什麼會說201條有上下層關係
因為還有個200條
200 If a man knock out the teeth of his equal, his teeth shall be
knocked out. [ A tooth for a tooth ]
199條198條「傷了他人奴隸的眼睛,或是折斷了骨頭,必須支付二分之一明納」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以牙還牙 只有限於同一階級的時候
上層打下層階級 不需要以牙還牙 甚至付錢就好
有沒有和當今的判決很像? 有權有勢的人賠錢就好
我附了英文版的連結
無聊的人可以去翻一翻 傷害部份 在196前後
http://www.general-intelligence.com/library/hr.pdf
今天 水牛伯喊出我支持廢死 但這種情況必須除死
打死一般人不必處死 但是打死這些人必須處死
這就是很明顯符合 漢摩拉比法典中的階級以眼還眼制度
就是在告訴你 台灣就是有階級
綠政人員>兇手>一般老百姓
你一個一般老百姓被害 兇手罰罰錢就好了
判什麼死刑 你是低階的
律政人員就不同了 你一個低賤的兇手 敢來殺公職人員必須死
水牛伯的廢死 正是漢摩拉比那種 看階級的以眼還眼
實際上很多人都在 只告訴你以牙還牙是落後的
但是他們沒告訴你 他們口中落後的牙還牙是會看階級的
而這些灌輸你以牙還牙落後的人
他們實際反對的是不看階級的以牙還牙 做的卻是看階級的以牙還牙
你以為他們是在廢死 不 他們是在維護他們的階級優勢
我就自認放到漢摩拉比法典的時代來看我就是奴隸階級 你覺得你是自由民嗎
你要幫自由民維護階級優勢 還是幫奴隸爭取權益?
所以我支持不論謀害任何階級 都應該死刑 不是只有謀害上自由民才是死刑
我支持公平的死刑 判決不應該像漢摩拉比法典那樣 因為受害者的身分而有差異
不過台灣很多人似乎也認不清楚 自己在哪個階級裡面
把自己和有些既得利益者綑綁再一起 被賣了還幫忙數錢
: 重大刑犯的產生、是社會的問題
: 有問題的是社會、不是人
: #你我都是推了一把#
: 如今台灣卻陷入一股鄉愿
: 各個無不義憤填膺、
: 民智未開的風氣蔚為風潮。
: 對嗎?
今天會說出以眼還眼是落後的才是民智未開
不對是被漁民化了
殊不知 今天的情況 才更接近 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眼還眼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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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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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譯? 我從頭到尾都強調有階級問題
第一 請問奴隸是財產 是不是也是階級?
你不會覺得奴隸是財產他就不算人所以不算一個階級吧???
第二 自由人也不是多了不起的階級沒錯 因為還有上下層階級之分
自己搞不清楚別人說的東西 就電電好嗎
※ 編輯: A6 (43.239.67.239 香港), 08/31/2022 0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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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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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6 (61.227.167.208 臺灣), 01/20/2023 14: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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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 我連漢摩拉比法典全文原文網址我都貼出來了 自己去看有沒有超譯
明明是有人歪曲史料中最重要的部分 隱藏了這是階級存在設立的法律
導致一些人對以為以牙還牙是對所有人都適用
況且 200{以牙還牙}條就直接寫了 只對同階層的才適用
※ 編輯: A6 (61.227.167.208 臺灣), 01/20/2023 21:21:42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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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啊 就是有階級阿 我一直在說的就是這個 有階級阿 你是沒看懂
高往低階級就不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只要賠錢法款就好
這法律就是有階級的 只有和你身分相同的時候 才可以以牙還牙眼還眼
漢摩拉比是這麼寫 原po說出自漢摩拉比法典
我說漢摩拉比的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不是這樣說有問題?
還是你認為的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就是我說的 現代人綜合人皆生而平等 自己想的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想像出來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是這樣的
不好意思 漢摩拉比法典沒說過
※ 編輯: A6 (61.227.167.208 臺灣), 01/20/2023 2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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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那篇推文你看了嗎
我回推文有說過 我反對廢死
但比起廢死 我更反對這種條件式的死刑
我說的是那種 支持"條件式死形"/"條件式廢死"
是貫徹漢摩拉比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種看階級處罰
以該文來說 就是支持廢死但侵害律政人員得使用死刑
請不要推文簡化歪曲成我說 支持廢死就是貫徹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精神
我這麼說的原因
因為這是有階級 而有違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和人皆生而平等
不應該因為會讀書高學歷 等原因就判從輕發落
更白話的說 在通通廢死 和危害部分階級/人員/職務/官員可以死刑之間
我會選美階級的通通廢死
但如果在不分階級的通通廢死和不分階級的保留死刑之間 我會選保留死刑
推
01/21 23:06,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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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推文部分那個 不是針對你 因為和內文引用的有點衝突 導致回復溝通有點混亂
和你道個歉
※ 編輯: A6 (61.227.184.109 臺灣), 01/22/2023 21:09:27
推
01/23 07:00,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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