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要求死刑人權退步是民智未開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短ID真好)時間1年前 (2022/08/29 13:08), 1年前編輯推噓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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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exhsu0909 (MazdaNo1)》之銘言: : 廢除死刑是現代普世價值 : 人權進步的象徵。 : an eye for an eye、a tooth for a tooth : 則是野蠻人的行為 我聽你放屁 你這半瓶水的發言 是我水桶這兩個月看得最難受的一篇 一出來 不罵一下我難受 光看你說的一聽就知道 不知道這句話是從哪來的 原文是什麼 今天的有些人支持的廢死才是貫徹這an eye for an eye 話好嗎 我告訴你這句話的出處 這是出自漢摩拉比法典 196條 「如果自由人毀壞其他自由人的眼睛時,他本身的眼睛也將受損; 若你折斷其他自由人的腳,你自己的腳也將被折毀。」 196 If a man put out the eye of another man, his eye shall be put out. [ An eye for an eye ] 但同樣是傷害眼睛 199條是這樣說的 199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所以特別強調自由人傷害自由人 但要注意喔 當時是分兩個階級 實際上是三種階級的 上層自由人 下層自由人 奴隸 以眼還眼這一行為 只存在同階級的自由人之間 如果不同階級的是這種情況 201條「打掉下層自由人的牙齒,必須支付一明納 」 201 If he knock out the teeth of a freed man, he shall pay onethird of a gold mina. 這裡為什麼會說201條有上下層關係 因為還有個200條 200 If a man knock out the teeth of his equal, his teeth shall be knocked out. [ A tooth for a tooth ] 199條198條「傷了他人奴隸的眼睛,或是折斷了骨頭,必須支付二分之一明納」 If he put out the eye of a man’s slave, or break the bone of a man’s slave, he shall pay one-half of its value 以牙還牙 只有限於同一階級的時候 上層打下層階級 不需要以牙還牙 甚至付錢就好 有沒有和當今的判決很像? 有權有勢的人賠錢就好 我附了英文版的連結 無聊的人可以去翻一翻 傷害部份 在196前後 http://www.general-intelligence.com/library/hr.pdf 今天 水牛伯喊出我支持廢死 但這種情況必須除死 打死一般人不必處死 但是打死這些人必須處死 這就是很明顯符合 漢摩拉比法典中的階級以眼還眼制度 就是在告訴你 台灣就是有階級 綠政人員>兇手>一般老百姓 你一個一般老百姓被害 兇手罰罰錢就好了 判什麼死刑 你是低階的 律政人員就不同了 你一個低賤的兇手 敢來殺公職人員必須死 水牛伯的廢死 正是漢摩拉比那種 看階級的以眼還眼 實際上很多人都在 只告訴你以牙還牙是落後的 但是他們沒告訴你 他們口中落後的牙還牙是會看階級的 而這些灌輸你以牙還牙落後的人 他們實際反對的是不看階級的以牙還牙 做的卻是看階級的以牙還牙 你以為他們是在廢死 不 他們是在維護他們的階級優勢 我就自認放到漢摩拉比法典的時代來看我就是奴隸階級 你覺得你是自由民嗎 你要幫自由民維護階級優勢 還是幫奴隸爭取權益? 所以我支持不論謀害任何階級 都應該死刑 不是只有謀害上自由民才是死刑 我支持公平的死刑 判決不應該像漢摩拉比法典那樣 因為受害者的身分而有差異 不過台灣很多人似乎也認不清楚 自己在哪個階級裡面 把自己和有些既得利益者綑綁再一起 被賣了還幫忙數錢 : 重大刑犯的產生、是社會的問題 : 有問題的是社會、不是人 : #你我都是推了一把# : 如今台灣卻陷入一股鄉愿 : 各個無不義憤填膺、 : 民智未開的風氣蔚為風潮。 : 對嗎? 今天會說出以眼還眼是落後的才是民智未開 不對是被漁民化了 殊不知 今天的情況 才更接近 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眼還眼 嘻嘻 -- 如果找不到不愛你或愛你的理由 ▁▁ 都可以是愛你或不愛你的理由 ▕A6▏ ▕出品▏ 我想你要的是愛 不是理由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4.207.66.18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1749727.A.976.html ※ 編輯: A6 (154.207.66.18 香港), 08/29/2022 13:09:43

08/29 13:10, 1年前 , 1F
認同你
08/29 13:10, 1F

08/29 13:11, 1年前 , 2F
08/29 13:11, 2F

08/29 13:13, 1年前 , 3F
推,閣下勢必 漢摩拉比系
08/29 13:13, 3F

08/29 13:13, 1年前 , 4F
是民智未開
08/29 13:13, 4F

08/29 13:13, 1年前 , 5F
包括此篇
08/29 13:13, 5F

08/29 13:19, 1年前 , 6F
邏輯老師作古了?多數重刑犯是什麼階級
08/29 13:19, 6F

08/29 13:19, 1年前 , 7F
?廢死維護了哪種階級為多?
08/29 13:19, 7F
賠錢 免死 還有機會能外役監 你說按照漢摩拉比法典是什麼階級? 當街砍女友24刀致死 出來當司改委員 你說他什麼階級? 另外你可能有點誤解齁 我原文一直強調的是"一些"廢死不是所有廢死 我說的"一些"是那些 就是說這些情況可以死刑的 雖然我很討厭廢死齁 但所有均廢死的和一些可以死刑的 是兩種不同的廢死態度 本篇特別幹譙的是後者 因為其極為符合漢摩拉比法典中的以眼還眼(看階級)

08/29 13:24, 1年前 , 8F
突破盲點
08/29 13:24, 8F

08/29 13:34, 1年前 , 9F
08/29 13:34, 9F
※ 編輯: A6 (154.207.66.18 香港), 08/29/2022 13:42:57

08/29 15:58, 1年前 , 10F
推你的說法。同時也要說路人沒資格講原
08/29 15:58, 10F

08/29 15:58, 1年前 , 11F
諒。
08/29 15:58, 11F
未經他人苦 末勸他人善 ※ 編輯: A6 (154.207.66.18 香港), 08/29/2022 19:47:50

08/30 11:46, 1年前 , 12F
超譯了吧...那個年代的自由人也不是
08/30 11:46, 12F

08/30 11:46, 1年前 , 13F
什麼多了不起的階級 頂多也就是一般
08/30 11:46, 13F

08/30 11:46, 1年前 , 14F
人 奴隸在那個年代根本是如同私人
08/30 11:46, 14F

08/30 11:47, 1年前 , 15F
物品般的存在 可以這樣類比?
08/30 11:47, 15F
超譯? 我從頭到尾都強調有階級問題 第一 請問奴隸是財產 是不是也是階級? 你不會覺得奴隸是財產他就不算人所以不算一個階級吧??? 第二 自由人也不是多了不起的階級沒錯 因為還有上下層階級之分 自己搞不清楚別人說的東西 就電電好嗎 ※ 編輯: A6 (43.239.67.239 香港), 08/31/2022 07:08:17
文章代碼(AID): #1Z34dVb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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