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富可敵國的清末以來首富歷史故事
※ 引述《Leika (裁作短歌行)》之銘言:
: 先祝諸君在新的一年財源廣進;以下是多憑記憶與網路資料、而非學術規則地來閒聊,
: 富可敵國的清末以來首富歷史故事~
這篇文章前半似乎是copy三年前某篇文章大部分內容而成
不過沒關係, 單就內容而回
: 有趣的是,最有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巖,資產雖有大稻埕李春生的十倍,但僅林維源的十
: 分之一;意即,清末台灣富豪的冠亞軍,相差了一百倍!
這一百倍的說法, 看來是從網路上流傳的林家1億1000萬兩而來
這個我之前在古八版就回過了, 林家不太可能有這麼多財產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326941083.A.A48.html
閩浙總督王懿德奏稱林國華林國芳兄弟富約千萬是比較可能的數據
這也與同為二品的胡雪巖估計私財數百萬至二千萬比較接近
: (大稻埕甚至有私人炮兵),板橋林家的土地在每次動亂後,也就越來越大。耆老傳言:
: 一隻鴿子若從板橋林園觀稼樓起飛、直到力竭降落,一路上都只是在林家的地頭上飛
: ......五千三百甲地,是比整個台北市精華蛋黃區還大的概念。
這5300甲是林家在全台的農林地(主要是在北部跟宜蘭), 而且不能全算是林家的
台灣早期墾殖, 是由墾首一人出頭, 向官方申請墾照
但參與墾殖者可能有幾十戶甚至幾百戶
而這些人日後又將所開發土地租給沒有土地的佃農
這造成台灣早期耕地「一田二主」的現象
出頭的墾首, 稱為大租權, 參與墾殖的墾戶, 稱為小租權
小租戶向佃戶收取地租之後, 再將部分田租交給大租戶
(另外有番大租, 其來源是由原住民將番地租給小租戶開墾
之後又因漢人巧取豪奪, 而將大租權轉讓給漢人, 來源不同, 結果一樣)
簡單的講, 當時台灣耕地的名義擁有者跟實際擁有者是不同人的
林家, 以及大部分台灣富家擁有的, 主要都是大租權
但小租戶才是土地的實際擁有者
以吳聰敏2010年 大租權土地制度之分析 一文的數據
小租權可得47%的土地收獲, 大租權則只得3%
所以林家5300甲土地看似很嚇人
但其實大部分只佔土地業主權力(大小租合計)的6%左右而已
一田二主造成田賦徵收對象不明
所以清朝後期跟日本都試圖消滅這種土地擁有者名實不符的情況
劉銘傳原本要廢除大租權, 但遭到大租戶反彈, 最後實施減四留六
確定小租戶為政府承認的納稅義務人
大租戶因不負擔田賦, 所以原本所收大租只留六成
到日本時代, 則是直接以380萬日圓債券為代價交換, 取消了大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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