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富可敵國的清末以來首富歷史故事

看板historia作者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8年前 (2016/01/01 15:59), 8年前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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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ika (裁作短歌行)》之銘言: : 先祝諸君在新的一年財源廣進;以下是多憑記憶與網路資料、而非學術規則地來閒聊, : 富可敵國的清末以來首富歷史故事~ 這篇文章前半似乎是copy三年前某篇文章大部分內容而成 不過沒關係, 單就內容而回 : 有趣的是,最有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巖,資產雖有大稻埕李春生的十倍,但僅林維源的十 : 分之一;意即,清末台灣富豪的冠亞軍,相差了一百倍! 這一百倍的說法, 看來是從網路上流傳的林家1億1000萬兩而來 這個我之前在古八版就回過了, 林家不太可能有這麼多財產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326941083.A.A48.html 閩浙總督王懿德奏稱林國華林國芳兄弟富約千萬是比較可能的數據 這也與同為二品的胡雪巖估計私財數百萬至二千萬比較接近 : (大稻埕甚至有私人炮兵),板橋林家的土地在每次動亂後,也就越來越大。耆老傳言: : 一隻鴿子若從板橋林園觀稼樓起飛、直到力竭降落,一路上都只是在林家的地頭上飛 : ......五千三百甲地,是比整個台北市精華蛋黃區還大的概念。 這5300甲是林家在全台的農林地(主要是在北部跟宜蘭), 而且不能全算是林家的 台灣早期墾殖, 是由墾首一人出頭, 向官方申請墾照 但參與墾殖者可能有幾十戶甚至幾百戶 而這些人日後又將所開發土地租給沒有土地的佃農 這造成台灣早期耕地「一田二主」的現象 出頭的墾首, 稱為大租權, 參與墾殖的墾戶, 稱為小租權 小租戶向佃戶收取地租之後, 再將部分田租交給大租戶 (另外有番大租, 其來源是由原住民將番地租給小租戶開墾 之後又因漢人巧取豪奪, 而將大租權轉讓給漢人, 來源不同, 結果一樣) 簡單的講, 當時台灣耕地的名義擁有者跟實際擁有者是不同人的 林家, 以及大部分台灣富家擁有的, 主要都是大租權 但小租戶才是土地的實際擁有者 以吳聰敏2010年 大租權土地制度之分析 一文的數據 小租權可得47%的土地收獲, 大租權則只得3% 所以林家5300甲土地看似很嚇人 但其實大部分只佔土地業主權力(大小租合計)的6%左右而已 一田二主造成田賦徵收對象不明 所以清朝後期跟日本都試圖消滅這種土地擁有者名實不符的情況 劉銘傳原本要廢除大租權, 但遭到大租戶反彈, 最後實施減四留六 確定小租戶為政府承認的納稅義務人 大租戶因不負擔田賦, 所以原本所收大租只留六成 到日本時代, 則是直接以380萬日圓債券為代價交換, 取消了大租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451635186.A.2BC.html ※ 編輯: IBIZA (122.116.81.61), 01/01/2016 16:38:28

01/01 17:2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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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某篇,就是在八卦板扯淡的拙作;謝謝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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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XZ7oAy (his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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