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課綱微調很怪的一個點
1.你確定澎湖巡檢司有能力常態性的管制台灣?
元代渡海能力能否能常態性渡海到台灣?
明代我在金門就看過史料了,我不意外
但明代台灣根本就是法外之地,陸上是商人,入海為海寇
實際上的確是海盜根據地(非全島)
2.你確定當時有海疆概念?金廈、大陳等等近距離地島就算了
台灣在當時根本就不是同一個級別
3.就算在明朝(非明鄭)也沒有台灣頭目被封官
4.如果你的著眼點在荷蘭人曾占領澎湖,後改往台灣
我認為利用這點提到澎湖史會更好、更師出有名
而不是用澎湖行政官署「可能」有能力管理台灣
不要忘了,當時台灣「番人」身高高達170 cm 武力剽悍
盤據台灣海寇武力也不容小覷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quartzr (華西街小阿姨)》之銘言:
: : 所以你的這篇與澎湖巡檢司、台灣、中國當代關係在哪?
: : 這樣講好了,中華民國疆域,金門唐代就有牧馬監這個行政單位
: : 歷代金門重要性高於台、澎,我是否可用相同邏輯,指金門統管台、澎,未派兵罷了
: : 邏輯完全不通
: 牧馬監和巡檢司不同,你這邊是用同是政府單位的概念來作反論但這是錯誤的
: 宋朝巡檢司在地方上遠離州縣政治中心的山水險要又是交通必經之處、商業市
: 鎮、鹽茶生產場務和運銷途中,沿邊沿海等邊防要地等等,普遍設立巡檢司,
: 並且以巡捉盜賊,維持地方治安,穩定基層社會秩序,巡查捉拿走私、維護國
: 家的經濟利益為主要職責
: 因此在討論巡檢司之前我門要先理解巡檢司在當時是做甚麼用的
: 在兩宋時期,非常注意專賣物品被走私或者運至境外。因此,無論內地還是周邊
: 地區,巡檢緝私的職責很明確。宋理宗端平元年四月,在原來由樞密院任命現轉
: 為吏部任命的243個官闕中,有以下一些巡檢官,其名稱多數帶著“搜捉銅錢下海
: 出界”,表明這些巡檢有搜查下海和出境人員攜帶銅錢的職責,這些巡檢雖可以稱
: 為緝私巡檢,同時也有不受政區限制的管界巡檢、以及沿海巡檢的特徵:
: 如淮安州淮安縣馬邏巡檢,兼催綱巡捉私茶鹽礬銅錢、私鑄鐵錢銅器、搜捉銅錢下海
: 出界一員
: 以上是摘自對岸苗書梅,也就是巡檢司是類似海巡署的官,在綜合前面其所設立位置
: 也就是他控制範圍包含海洋並且以重要位置來作為一個設置,也就是按照這個內容
: 就是以澎湖巡檢司作為管至台灣的一個上級單位
: : 再來講交流,明代就有金門商人往來台金,這是有史料的
: : 這足以證明台灣在當代就已經很重要了
: : 那為何當時台灣沒有官署?
: 當時政府懶的設置官署....
: 從前面可之過去的政府並不會在每個地方都設置官署,更多是在重要地帶設置
: 以此管轄底下的番人或者說化外之地,如同海南一般,海南島在外圍澄邁瓊州
: 等地都有設置官署,但是在更內地黎族地帶舊沒有設置,僅在少數重要的地方
: 設有衛所管控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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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當初形容台灣人非常高大、健步如飛
身高比當時的荷蘭人還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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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uartzr (211.21.187.178), 05/02/2015 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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