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關於羅馬公民資格
看板historia作者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時間13年前 (2011/06/14 21:56)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hsin1106 (過於喧囂的孤獨)》之銘言:
: 想請問 羅馬帝國時期的公民資格是否可繼承呢?
: 舉例來說 像希臘雅典 要父母雙方都是雅典人才雍有公民權
: 而羅馬人對此抱持著開放態度
: 價值上認為公民資格伴隨著義務 ex:服兵役
: 因此也給予行省民成為公民的途徑
: 根據wiki的敘述
: 212年之後 依據安東尼奧敕令,所有的自由人在帝國之中,被授與公民權。
: 但在這之前 給予一個僅因父母是羅馬公民 但並未盡任何義務的人
: 不就有違初始的價值了嗎??
: 另外在英文wiki的介紹 公民還是有等級之分
: 在權力上也有一些差異
: 是否原本的羅馬公民和之後被征服的異族之間對公民權的繼承規定也有差呢?
: 查了一些資料 大多是敘述公民的權利義務 取得途徑
: 所以請對此問題有研究的各位幫忙解惑
一般指的羅馬公民 指的就是最高階的公民權
對於土生土長的羅馬公民來說 公民權利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當然也可以繼承
在共和國時代 羅馬城外新佔土地的人民 不該算是羅馬人
羅馬的盟國公民 本來就不是羅馬人
因此當然就都不該享用正式的羅馬公民權
不過隨著羅馬的影響力擴大
羅馬給本城以外的人民「拉丁人」或「盟國人」的法律地位
又隨著羅馬的勢力更大,原本給予「拉丁人」或「盟國人」以外地區的人民
就給予「屬州人」的法律地位
在馬略的軍制改革前
羅馬公民有義務服兵役,因此權利義務權衡之下是公平的
在軍制改革後羅馬正規軍變成志願役 因此就開始有「免兵役」的特權屬性
但基本上公民權利仍然是「基本權利」
所謂取得公民權的途徑 應該視為是給
「原本因為種種政治或歷史因素 所以連基本權利都沒有(不該有)」
的人利用的特殊升等方案
同時也兼有活化社會階級流動 錄用下層優秀人材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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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やかに雲が流れている 同じ瞬間 同じ空の下で
少しだけ輕くなった心 笑ってる そんなひびがいいね
ひろい空 この願い浮かべて たどり著く 君と夢と未來
君の目に屆くように 決してそう 一人じゃない
風よ 強く 愛が ある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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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euklie 來自: 111.248.162.167 (06/14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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