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尋人] 台大對面的光南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關於性騷擾,應參照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 所以如果說想幹人的話,可能有機會成立性騷擾的第二個敵意或冒犯之環境。
: 但是這中間需要處理性慾的陳述,且能使當事人或相關人士感到冒犯或敵意。
: 不太清楚這裡的「人」們分別到底是誰呢?
: 或許應該先搞清楚,再來討論吧?
這個倒是讓我想到「漫畫心療系」裡的一個場景XD
裡面有個拿著相機的大叔喜歡偷拍別人尤其是裙下
有一回他想到一個方式,就是躺在車站的地上,(聲稱)往上拍天花板
然後如果有女生經過不小心被拍到裙下就不是他的錯
當然最後還是被警察帶走了ry
我想問的是,如果有人在「公共場合」,對一個「不知名的特定對象」或甚至沒有特定對象,
作出「疑似性騷擾」的舉動,是不是只要在這個公共場合且接受到訊息的人都可以提出意見?
或一定要「符合這個描述」的對象才能有意見?其他人都不能說話?
比如說,在游泳池畔,一個人沒有看任何特定人士喊著
「哇,這些E cup的巨乳女真讓我慾火焚身」「好想把這些E cup的巨乳女壓在身下猛幹」,
那麼,D cup女不能說話,F cup女不能說話,男人更不能說話(即使他有E cup/他跟E cup關係匪淺)
只有剛剛好符合E cup的女性才能告訴他「請你停止性騷擾」?
或是,在本例,只有他想找的那位「在台大前的光南買東西的」
「帥帥可愛穿短褲戴眼鏡短髮那天買沐浴乳的」「男性」才能對他提出意見?
不過因為這裡是匿名的網路,所以如果有人要跳出來說話,還得先提出照片發票等證據證明
「我就是他要找的那個人」才能說「他正在對我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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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沒有要主張我自己被性騷擾。
但我看到別人正在被性騷擾,我能不能跳出來說話?
不過這樣還要先討論這件事算不算性騷擾,所以這些討論基本上都是想確認這件事。
而我舉例中的對象是「雖然不特定,但現場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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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想的當然不犯法,直接行為當然犯法,那麼講出來呢?
今天的狀況不是心裡想想而已,是直接對一個人喊話說我好想幹你,
沒有身體上實際的行動,但有嘴上(或手上,畢竟是打字嘛)的實際行動。
你拿這種狀況和心裡想想完全沒動作來比,我覺得你的邏輯才有問題。
另外一直舉偷拍跟亂摸,就是因為有人說「非當事人沒立場提出意見」,
那麼這些「看似性騷擾」的行為,是不是也得等到當事人證實自己覺得被騷擾,
旁人才能有實際行動(嚇阻/逮捕)?
這樣我是不是也能說,萬一我阻止結果當事人說他/她不在意被摸/被拍,
那就不構成騷擾&我就是多管閒事,所以還是等當事人說話了再行動最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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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olfling22 (180.176.18.63), 05/20/2016 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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