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尋人] 台大對面的光南

看板gay作者 (NUNCA MAS)時間8年前 (2016/05/20 14:55), 8年前編輯推噓3(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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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騷擾,應參照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所以如果說想幹人的話,可能有機會成立性騷擾的第二個敵意或冒犯之環境。 但是這中間需要處理性慾的陳述,且能使當事人或相關人士感到冒犯或敵意。 不太清楚這裡的「人」們分別到底是誰呢? 或許應該先搞清楚,再來討論吧? 至於父權結構是可以著墨,但應該說得更清楚, 而不是講了半天也沒說跟這個有甚麼關係。 ※ 引述《wolfling22 (夜狼兒)》之銘言: : ※ 引述《Woolf (Woolf)》之銘言: : : 三、對方的特徵:詳述衣著、長相/體型、部分姓名/學號、部分車號等資訊 : :        (請避免發佈完整資訊以維護個人隱私) : :   ==>你長得帥帥、可愛可愛的 : : 穿短褲、戴眼鏡、短髮 : : 晃來我旁邊看一下沐浴乳之類的東西,之後就跑掉了 : : 矮矮的讓我很想抱起來猛幹哈哈 : ^這個 : : 五、想說的話: : :   ==>我下午剛上完體育課,跑去光南買個東西,然後就看到你了 : : 我穿排球褲、戴黑色棒球帽 : : 還有,你讓我超硬的 : ^和這個 : 最後這兩句就是性騷擾啊。 : 不用提到父權或是陽剛氣質之類的艱深理論, : 這兩句就是實實在在的性騷擾啊, : 而且臺詞經典到影集裡演性騷擾的橋段都是這兩句。 : "You make me very hard." "I wanna fuck you hardly." : 難道你上甲版尋人就是為了狠狠調戲人家一把嗎? : 甲版允許這樣性騷擾式的尋人文嗎? : 要尋就是不認識就是陌生人,直接對陌生人這樣喊話沒問題? : 既然你說你就是他app敲的那個,那用app聯絡就好啦, : 這些髒髒話(dirty words)也用app去調戲就好啦, : 有必要上來尋人?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208. -- 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2.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63727315.A.283.html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5/20/2016 14:55:36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5/20/2016 14: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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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其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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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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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要有個違反其意願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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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違反其意願是「他說可以才行」,還是「他沒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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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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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要提出利害關係人是誰吧,不然這樣怎麼討論 是得見聞都算是被性騷擾的對象,還是被尋的對象? 我是認為得見聞都可以主張啦,因為都處於同一個環境。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5/20/2016 1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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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居然知道美國法yes means yes, no means no的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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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比這假知青更進入狀況多了。個人建議不需要理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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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太少,盧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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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天外飛來一筆來的盧嗎?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5/20/2016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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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說的話關係人就是那位被尋的對象啊,雖然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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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誰,搞不好他根本沒用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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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他是上來開地圖砲,所以我想關係人可以擴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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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符合該條件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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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也OK,那接下來就要處理敵意與冒犯的問題。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5/20/2016 17: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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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說盧的去看一下自己的文章吧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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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www法wwwww律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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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自己變成惡魔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5/20/2016 17: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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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是不可能的,因為那對象沒出現在網路這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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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有沒有用ptt,就算有,有沒有看到那篇文章都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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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像這種非"言語互動",非實際空間(沒肢體動作實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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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要如何能實行性騷擾,我很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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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懂得少很正常,自以為比別人懂得多的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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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根據的uka沒有引法律效果,也沒引構成要件,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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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總則的名詞解釋,這顯然不懂法律。念法律的人不會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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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查資料,論述的。應該先找出構成要件的條文,區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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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性質(行政?刑?),適用相應的原則,再去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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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主客觀要件後,然後用總則的定義解釋分則,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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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到罰則,罰則性質又可對應到追究的方式,最後找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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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印證(行政罰也會有簡易判決可查),尤其性騷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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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刑法皆有,定性就非常重要。 人的解釋也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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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問題,保護法益既然是性自主,當然就需要有可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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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被害人,如果是維護善良風俗,才可能對不特定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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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所以問「人」顯然不懂定性的重要,非法律系才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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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只會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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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就不是念法律的阿,你第一天知道? 我只是告訴你定義是這樣,你要來指點,卻有沒說到底這件事你是怎麼看的。 也是挺天外飛來一筆的,牛頭不對馬嘴。借問一下,你要盧到什麼時候?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08.54), 05/21/2016 08:19:49
文章代碼(AID): #1NFhJJA3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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