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客觀] 今年個人評估同婚過不了關
※ 引述《paladada (paladada)》之銘言:
: 如題,我知道發這種群嘲文章本身是很欠噓的行為,然而我覺得這次的伴侶盟策略布局
: 完全沒有達克敵制勝,令人很遺憾,本版會有伴侶盟、同運人士看到,要不要採納讓
: 您們思考,也可以私信給我,你
: 3.既然反同份子那麼堅持婚姻是「一男一女」,那就順他們的心意
: 名詞是人在創造的,既然堅持不想動民法,那就創造屬於我們自已的名詞
: 國外不也有民事結合這名詞,我們追求的不就是法律上的平等,如果太在意
: 名詞,那就容易落入對方的陷阱。也有人反對的理由不就是不希望我們動到
: 婚姻這兩個字,要我們創造其他名詞也享有相同法律保障的方式嗎?
: 那順勢而為,是不是就化反對為支持了?多點彈性也不失為解套方法
加班的我卻老是在偷懶 哈哈
關於第3點的部分,我也非常贊同你的意見,有時我們太被婚姻這個詞給綁架了,
對我們來說,我和B結婚,需要全台灣的讚同嗎? 不用
需要全台灣的祝福嗎? 不用
但是我們為什麼還是要爭取,因為 財產繼承/報稅/醫療簽署的問題
所以可否從直接修改這些法條,創立特別法或者是特例之類的方式
(這是有可能的,未來單身的人只會越來越多,到時後遺產繼承,或是醫療簽署的方式
勢必一定會有所變動為了符合未來的人口結構)
使我們能夠直接得到真正的利益,而不再拘泥於婚姻這兩個字
但我們還是可以結婚的,飯店請個2~3桌,好朋友吃吃喝喝,鬧鬧洞房,
還是可以見證你們兩個的愛,我們不需要全台灣的理解,因為那太難也沒有必要,
只要兩個人是真的愛對方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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