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不辦個合法嗑藥遊行!?

看板gay作者 (人微言輕狂)時間10年前 (2013/10/24 14:44),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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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ycsboy (帆氏物語)》之銘言: : ※ 引述《analysis0813 (人微言輕狂)》之銘言: : : 推 shiz:木村拓哉在日劇《Change》曾說:「請用小學生五年級聽得懂的 10/23 13:15 : : → shiz:話來解釋政治。」 10/23 13:16 : : 我盡量用國小中高年級程度聽得懂的話語解釋 : : 容我拿愛滋來做個類比 : : 1-1.現在異性戀得AIDS的人比同性戀還多啦,所以應該是感染者自己辦個大遊行? : : 同志大遊行要跟愛滋權益做切割這樣? : 愛滋在某層面算是不可抗力 : 誰知道你做愛就會有愛滋 : 但是 愛滋的得病途徑不是只有做愛,謝謝,您lag了。 : 嗑藥就該知道客要會損害身體 : : 回到娛樂性用藥議題 : : 1-2.要節制藥物濫用,如同愛滋防治不能只有戴套宣導政策一般,而是 : : a.用藥者更容易獲得正當諮詢管道。 : 先就這點來說 : 為什麼會有所謂的"用藥者"?! : 用藥者的前提是 他們這些已經吸食 : 如果大行吏法 : 杜絕毒品就不會有"用藥者"這個過於中性的名詞 : : b.減少警察用釣魚方式辦案 : : (同志族群約砲,常見警察用這招宣稱違反兒少法) : 轟趴無罪 : 用藥才有罪 : 為甚麼要用毒藥? 轟趴無罪? 那這個新聞是怎樣? 假健身揪同志轟趴 9男遭逮「赤裸裸」 2012-11-13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0493395/privacy 【壹電視報導】位在恆春的墾丁十八會館,外觀看起來就像一般的民宿,其實,廖姓負 責人假借健身名義,在網路上招纜男同志,每次收取費用,提供場地,招開性愛轟趴, 警方接獲檢舉,埋伏臨檢,當場逮到九名男同志幾乎赤裸,沒穿衣服,正在大開性愛派 對。 : : c.如同「只是禁酒→假酒橫行」的狀況, : : 純粹「只是禁藥→假藥、爛藥橫行」的禁止政策並無法解決藥物濫用。 : 除了禁止以外更要嚴刑峻法 : 台灣根本犯罪天堂 : 難怪在大陸的台灣籍販毒分子很想回台灣 : 連台灣的執法單位都不希望這些人回來台灣 你知道台灣的監獄中 煙毒犯佔了很大一部份嗎? 許福生的書不在手邊,例可參見天下這篇報導: Quote: "......助長了台灣各地監獄人滿為患,二萬多的煙毒犯,也使台灣的每十萬人入獄者 高達二五五人,比日本的四五人、韓國的一三五人高出甚多,僅次於美國的七百人。 監獄裡,估計有七成以上的人口是因吸毒和販毒,衍生殺、搶、偷等社會案件而入獄。"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35623 刑法保安處分有規定禁戒處分,但是法務部對此沒有投注足夠的經費 如果要比對經費 人數相近的愛滋感染者,平均每人每年政府投入10萬, 戒斷毒癮的經費,平均每人不到1萬(2006的數據) 不考慮寬列戒毒經費,一味地要求重刑化, 閣下是只想把他們關起來,還是希望他們可以不要再用藥成癮? : : 公開自己的立場 : : 2-1.我不用藥,但我反對警察用釣魚方式辦案,支持開放娛樂性用藥。 : : (這樣還會被說成毒蟲,就只能ㄎㄎ了) : 基本上 : 引誘犯罪我沒記錯好像是不能構成起訴條件 : 我不嗑藥,我反對嗑藥 : : 2-2.單純禁戒藥物,並無法達成降低藥物濫用的情形, : : 必須透過公衛政策、醫療諮商與降低社會歧視的三方下手才能達成。 : 單純禁止霸凌,也無法達成降低學校霸凌的情形 : 亂世要用重典 : 再者 : 個人不覺得這種自找的病症要浪費公衛體系 : 個人還是認為 : 要開放可以 : 執照化,取得執照條件是放棄公衛、保險等等權利 執照化就是公衛政策討論的方向之一, 我不能理解同時放棄公衛跟執照化是什麼意思? : : 2-3.把每個藥癮者個體化,不顧成癮的各種原因,說他自己有選擇不用藥的自由, : : 無助於戒斷藥癮。 : 在這裡 : 我希望把藥癮者分類 : 其實 : 不是所有有癮頭的人都是自找的 : 被迫打的要分開來討論 : 公衛體系醫療資源可以幫助這些可憐的孩子 : 但是為了自爽自找的 : 我只想說請回家吃自己 : BTW : 如果有人回說愛滋也是自找的這部分 : 雖說性愛不是人生存的必要條件 : 但是卻是生物生活的一部份 : 透過安全性行為性愛傳染的疾病 : 個人不覺得是自找的 : 為了自爽共用針頭這些 : 不好意思 自找的 -- 我們的法律非常平等,它一視同仁地,同時禁止富人與窮人偷麵包、行乞、在橋下睡覺。 -- Anatole Fran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6.25

10/24 14:51, , 1F
“衍生殺、搶、偷等社會案件而入獄。”
10/24 14:51, 1F

10/24 14:55, , 2F
呃 那個轟趴有罪是不是因為有人收錢的關係?
10/24 14:55, 2F
恆春三溫暖店掩護 經營性愛轟趴 http://www.jkforum.net/thread-3313310-1-1.html 新北市民廖昭次在屏東縣恆春鎮租屋以三溫暖店為掩護,實則招攬男同志開性愛轟趴 派對,恆春警方11日晚上前往突檢,在播放色情片的視聽室查獲7名身著內褲的男客, 由「教練」陳逸新指導手淫,將廖、陳2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10/24 15:17, , 3F
越扯越遠,跟同志遊行有什麼直接的絕對關係嗎?
10/24 15:17, 3F

10/24 15:48, , 4F
先搞清楚你貼的東西內容好嗎?
10/24 15:48, 4F

10/24 15:48, , 5F
轟趴無罪,其所觸犯的是"圖營利媒介性交罪"
10/24 15:48, 5F
同上述連結

10/24 15:49, , 6F
前文提及愛滋是說"某層面"而非所有,請看清楚再罵別人lag
10/24 15:49, 6F

10/24 23:49, , 7F
恭喜我國未來可能的律師發表這等言論阿。
10/24 23:49, 7F
※ 編輯: analysis0813 來自: 112.104.26.25 (10/25 00:51)

10/25 05:19, , 8F
10/25 05:19, 8F
文章代碼(AID): #1IQC7aya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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