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同志真的有需要婚姻的權利嗎?
我想回的很短,但我不想用推文的。
不管結婚的結果是好是壞,但既然這是人應有的基本權力,我想盡力爭取是無庸置疑的。
其實,我20歲以前也覺得,能不能結婚一點都不重要,
反正我能跟我愛的人廝守就好。
但我聽到了一個故事,我把它改編簡化一下。
35歲的Allen得了癌症以後,只剩下男朋友Ken在他身邊照顧他,
但可惜他還是過世了。
然後Allen的房子、車子、存款,通通歸Allen的家人,
陪伴Allen十多年的Ken,一個子兒也沒拿到。
訃聞上面的家屬欄,也沒有Ken的名字,
Ken只能自稱「摯友」,然後在告別式的最後一排,看著他最重要的人。
財產什麼的他都不要,但連個名份都沒有,他一點都不剩了。
Ken講完這個故事,留下了一首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w7Rt75IARs
他真的很想很想跟他飛,因為他已經一點都不剩了。
我不希望我們最後落得,一點都不剩,的下場。
※ 引述《dream102088 ()》之銘言:
: 我在思考這個問題 法律雖然給予婚姻保障的權益
: 但我們真的需要婚姻嗎? 不管是異性戀或者同性戀 我想每個人的看法會有所不同
: 我覺得就算有婚姻 也無法把障誰先變了心
: 在異性戀的婚姻裡 也許有了小孩 有了家庭 會顧慮很多 但也許也會離婚..
: 但在同性戀的婚姻裡 並沒有原生家庭的小孩 那我們還剩了什麼?
: 道義上的責任嗎?? 還是? 所以我搞不懂
: 如果是真心相愛要走一輩子的話 為何只需要一張紙的證明
: 也許有人會說財產權 保險 醫療上
: 如果有了婚姻權之後呢? 我們都走到了異性戀的法規裡
: 離婚了 膳養費問題 更多問題存在 會是件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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