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同志真的有需要婚姻的權利嗎?

看板gay作者 (胃乳)時間11年前 (2012/10/29 20:17), 編輯推噓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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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的很短,但我不想用推文的。 不管結婚的結果是好是壞,但既然這是人應有的基本權力,我想盡力爭取是無庸置疑的。 其實,我20歲以前也覺得,能不能結婚一點都不重要, 反正我能跟我愛的人廝守就好。 但我聽到了一個故事,我把它改編簡化一下。 35歲的Allen得了癌症以後,只剩下男朋友Ken在他身邊照顧他, 但可惜他還是過世了。 然後Allen的房子、車子、存款,通通歸Allen的家人, 陪伴Allen十多年的Ken,一個子兒也沒拿到。 訃聞上面的家屬欄,也沒有Ken的名字, Ken只能自稱「摯友」,然後在告別式的最後一排,看著他最重要的人。 財產什麼的他都不要,但連個名份都沒有,他一點都不剩了。 Ken講完這個故事,留下了一首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w7Rt75IARs
他真的很想很想跟他飛,因為他已經一點都不剩了。 我不希望我們最後落得,一點都不剩,的下場。 ※ 引述《dream102088 ()》之銘言: : 我在思考這個問題 法律雖然給予婚姻保障的權益 : 但我們真的需要婚姻嗎? 不管是異性戀或者同性戀 我想每個人的看法會有所不同 : 我覺得就算有婚姻 也無法把障誰先變了心 : 在異性戀的婚姻裡 也許有了小孩 有了家庭 會顧慮很多 但也許也會離婚.. : 但在同性戀的婚姻裡 並沒有原生家庭的小孩 那我們還剩了什麼? : 道義上的責任嗎?? 還是? 所以我搞不懂 : 如果是真心相愛要走一輩子的話 為何只需要一張紙的證明 : 也許有人會說財產權 保險 醫療上 : 如果有了婚姻權之後呢? 我們都走到了異性戀的法規裡 : 離婚了 膳養費問題 更多問題存在 會是件好事嗎?? --

05/04 02:13,
到底什麼制度也沒說= =
05/04 02:13

05/04 02:14,
難不成是學長學帝雉?
05/04 02:14

05/04 02:21,
學長:啾啾啾
05/04 02:21

05/04 02:23,
喳喳喳
05/04 02:23

05/04 02:23,
學長:幹 比不上藍腹鷴啦
05/04 02: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4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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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ankmilk 來自: 114.45.241.179 (10/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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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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