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第一次聽說有甲湯已刪文
※ 引述《yclou (且我會繼續談論它)》之銘言:
: ※ 引述《Thomas629 (一點奢求的溫度。)》之銘言:
: 性騷擾令人不快。但若姑且不論該空間當中的行為規範(normative)
: 究竟為何,在此先假定當事人的抱怨文乃是將之視為令人不悅的性騷擾吧,
: 將有沒有禮貌、有沒有尊重的雜蕪發言皆先存而不論(畢竟性騷擾是不對
: 的行為)。卻發現,還是有一些男同志宣稱:
: 噓 likemon:同性戀自認為是同性戀聚點所以可以隨手摸一把? 不同意.. 02/02 04:09
: 噓 skyman2008:請問你川湯有說自己是同志湯屋嗎? 搞清楚好嗎 02/02 15:16
: 噓 lazycat5:川湯要改為同志湯屋?! 02/02 18:52
: 噓 s750322:重點是川湯是公共空間,又不是同志三溫暖 02/02 20:03
: 噓 ww12575:等川湯標示是甲湯時再回來推 02/02 20:26
: 以上的論調多麼熟悉。熟悉得令人感慨。
: 事實上,城市當中的公共空間從來就是異性戀空間,而不是同性戀空間。
所有空間 都不會限制異性戀或同性戀才可使用
同志本來就是社會的一份子
: 異性戀的空間是不需要標明的,溫泉浴場是異性戀的溫泉,海水浴場是異性
: 戀的海水浴場,公園是異性戀的,街景是異性戀的,甚至汽車旅館也是異性
: 戀的。同性戀從來不曾在「不被看見」的狀況下,得以有任何積極的作為,
: 去將一個空間定義為同性戀空間。
: 想想看這樣的城市……那些同性戀流竄之處,都是位於城市怎樣的邊角
: 呢?入夜之後的新公園,常德街,無人聞問的商業大樓地下室隱約透出震耳
: 欲聾的電子音樂。廢棄的海水浴場,在城市的極北之處,那已人煙散盡的軍
: 事碉堡是同性戀肉身的樂園。西門町幾間老牌同性戀三溫暖,好不容易在門
: 口掛出了彩虹旗幟,是那樣黝黑潮溼的二樓,三樓,四樓。同性戀從來不像
: 異性戀一樣,可以在捷運上親吻,在街頭牽手,這是一座異性戀的城市。
我昨天就在東區街頭看到兩位同志牽手
要不要在公開場合 牽手 接吻 是個人意願問題
如果你 我 或其他同志 不害羞
不會有人告訴你 不準牽手 接吻
: 可是同性戀究竟要流亡到什麼時候?
: 你說,我們有了紅樓廣場。同性戀終於可以在陽光微風中飲宴。
陽光微風中飲宴?
哪裡不能吃吃喝喝 一定要在紅樓才叫在陽光微風中飲宴?
: 但不是這樣的。針對台北西門紅樓的再開發案,文化局在施政要領中聲
: 稱「本局未來將積極規劃推動西門町紅樓南北廣場……及其他合適的公共開
: 放空間,成為辦理文化創意大街,或文化創意市集活動的良好場所。透過政
: 府政策引導,鬆綁不合時宜法令規章,結合民間活力,打造另一種臺北文化
: 街區風貌(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施政要領)」,但相較於台北文化基金會歡
: 慶西門紅樓參觀人次破兩百五十萬、推動「百年祝福‧紅樓物語」特展,對
: 於已日漸獲得發展的南廣場,在西門紅樓的官方網站上,仍僅以「南廣場緊
: 鄰西門市場管理處,重新規劃的兩層樓店鋪,目前場地不對外租借使用。設
: 置於廣場的店家以飲品販售為主,特殊露天咖啡街角成為台北市的觀光新熱
: 點。」
: 在另一項文化局覆台北市議會函中,亦僅以「南廣場則以特色商圈為定
: 位,目前每週五到週日,南廣場不但人潮熱絡,更是國外觀光客到台北必訪
: 之處。」簡單帶過南廣場的所謂「特色」,對同志商家、社群在紅樓南廣場
: 耕耘多時,帶動區域商機再起的歷史絕口不提。官方文字紀錄,仍舊選擇了
: 對同志的主體性視而不見。
為何 一定要我們自己畫地自居?或別人給我們一個場地?
當政府 把場地標示 同志咖啡館 或同志餐廳
不就等於把我們鎖死
把同性戀行為 看待成 H1N1一樣隔離?
去的全都是同志? 只有同志會去那些地方?
我們融入社會每個階層 讓其他人了解我們
又何必把這個圈圈弄更小
之前 網友說 等川湯是同志溫泉再來說...
為何會有這說法
我們自己都清楚
部份同志 可以說 非多數人 洗三溫暖 溫泉
出發點 是在尋找性服務 或滿足性需求
而不是 就單純的 洗三溫暖 泡溫泉
而異性戀世界 泡公共浴池 會有這些行為嗎?
就如同日本的男女混合池
人家會伸手去摸女生一把嗎?
或者 人家會暗示女生 可以在蒸氣室幹麻?
我相信 不會!
因為這是自我約束的問題
我想
我們可以把這個場所視為交友的環境
但性行為 是不是可以不要在這些公共場所?
: 所以當你說,「重點是川湯是公共空間,又不是同志三溫暖」的時候,
: 是否也正同樣幽微地否證了紅樓作為同性戀社交空間的唯一的正當性了嗎?
: 同性戀透過肉身的活動,好不容易將城市的這裡那裡宣告為(claimed as)
: 同性戀空間的時候,究竟是有什麼樣的理由,要以「它是一個公共(異性戀
: 的!)空間」來否證同性戀也有擁有一個/種空間的權力/利呢?事實上,
: 不正是男同性戀在酒吧、三溫暖、公園、公廁、乃至於溫泉等空間中凡此種
: 種的性慾/社交實踐,使得這些空間中所透露、所展演的權力位置與層次,
: 得以顯示出「屬於同性戀的」各種或固著、或流動、甚至離散(僅在短暫的
: 時間序列中存在)的空間形式嗎?
: 如果一個空間非得等到「川湯有說自己是同志湯屋」之後,才能證成空
: 間作為同性戀空間的正當性,那麼我必須再次強調--等著別人來命名,無
: 異於等待主流文化價值的宰割,同性戀運動作為對特定社會價值抵抗翻轉的
川湯有說自己是同志湯屋?這句話是被你斷章取義
倘若 多數的同志 泡溫泉 是要尋找性安慰
那 場所 就有別於一般溫泉
莫名的 一傳十時傳百 到川湯去
但川湯老闆會趕人?我相信他不敢
但這樣的行為 的確影響的一般消費者
就如我來說
我喜歡泡溫泉
那裡的溫泉 我每一家都去過
自從知道川湯會這樣 我就再也沒去過一次
因為 我不想泡溫泉 還要東閃西閃
公共場所就是公共場所
人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 場所該得到應有的尊重
紅樓 誰都可以去 川湯 也誰都可以去
只是去這些地方的同時 我們都該彼此尊重
: 努力,都將只是徒勞無功。還是談談紅樓吧,如果諸位都同意紅樓是目前台
: 北我城之內最符合「理想同性戀空間」的地方的話,看看文化局夸夸而談紅
: 樓南廣場乃是一個「特色商圈……是國外觀光客到台灣旅遊必訪之地」,但
: 無論是交通部觀光局、台北市觀光傳播局,談到台北西門紅樓作為歷史建築
: 的重要意義,但遍尋網頁或宣傳手冊,當代史中的「彩虹商圈」再度缺席,
: 竟似不存在的空中樓閣。
: 同性戀空間之所以不存在,是因為「異性戀從來就不想看見同性戀」。
很多異性戀並沒那麼厭惡同性戀
我跟我男朋友 每天去早餐店 吃飯 逛街
全都黏在一起 我相信 沒那麼不明顯
但所有店家 有怎樣嗎?也沒有
: 是因為同性戀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或者,至少滾到他們看不見的地方。滾到
: 城市的邊緣,滾到陽明山最頂峰渺無人跡的溫泉湯屋,異性戀擁有驅逐同性
: 戀的權力,從來就不是因為同性戀在溫泉湯屋當中摸了異性戀一把,從來就
: 不是因為同性戀不懂得尊重異性戀,從來就不是因為「同性戀自認為是同性
: 戀聚點所以可以隨手摸一把」。
: 而是因為,同性戀根本不應該存在於公共空間當中。
太偏激了!
同志如果不去亂摸人家一把
我相信 沒人會怎樣
要泡溫泉就去泡溫泉
: 所以同性戀究竟要如何「佔領」公共空間呢?
: 如果同性戀在消費空間當中的身體演繹與符號展演,能夠確實地透過感
: 官意象將自身展現為一種被觀看、被凝視的對象,乃至於同志文化標誌(icon)
: 的大量露出,若能迅速地讓(異性戀)外來社群感受到整體氣氛的差異性,
: 就能保證這種「他者感」能被認知--在空間營造的元素層面,這就代表著
: 空間中必須具備充沛的人群動能,足以展演出一種同一、而又有異於異性戀
: 社群的社會行動,彰顯同志的生活方式與實體化的性意識。唯有透過生理與
: 物件外在事實的差異,重新詮釋「文化」的多重可能性,我們才能打破空間
: 作為「異性戀空間」的社會預設價值,令城市街道無處不是「所有人的空間」。
: 我們不能只是等待著「川湯說它自己是甲湯」的那一天。我們之所以宣
: 稱川湯是同性戀溫泉浴場的唯一、並且也是最有力的理由,不過是因為--
: 同性戀出沒多年,川湯早就是甲湯了。它早就是了。
並不是
川湯 並非一開始就被貼同志標籤
只因為 部份不良個人行為被圈內朋友看到
一傳十時傳百才變成同志聚集場所
: 是這樣的。
川湯會變成這樣
保守講是性暗示 直說就是同志性行為引起
但店家夠尊重我們了
我想 圈內朋友 也尊重一下其他消費者
眼睛放亮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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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90.45
※ 編輯: ADONIES 來自: 59.124.90.45 (02/0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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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是過分樂觀
同性戀 只是一個關於 戀愛 性愛的環節
人生還有一堆其他五四三的事情要做
生活上 除了結婚 生小孩 老死沒人送終之外
有什麼是因為同志 而有別於異性戀?
可能我比較幸運
到目前 我還沒遇到!
以我的個性 倘若有不公平 不平等的事情
我都會爭取跟抗爭
而且 周邊的人對於面對同志還頗一般!
是沒什麼特別待遇 也沒啥反彈
我是覺得 在我有生之年
只期待同志能合法結婚
其他的我就想不到了~
※ 編輯: ADONIES 來自: 59.124.90.45 (02/0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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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數據 永遠不可能達到
路上這麼多男男女女男女 很多人 並不會兩兩手牽手同行
不管是同志 或異性戀都是這樣!
況且同志人口 低於異性戀人口很多
你要達到比例和異性戀相當
我可以回答你 永遠不可能有這麼一天!
因為同志人口 還是少數!
也不會有人每天粘踢踢的手牽手到處晃
除非公開舉辦同志活動
那倒是可以瞬間 讓路上到處是同志情侶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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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我好像也不是用同志身份出現在日常生活當中說
只是人家問 我不會迴避就是了
同性戀行為其實 只佔我生活的一小部份
而且 只有打炮時!
其他時間 其他誰是異男 誰是同志
好像都不太有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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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不了解哪些空間是明顯 被異性戀否定同志 的環境
哪些地方 不平等 其實 我也沒有太多的意識
我只知道 部分權益 只有異性戀有 同志沒有
但這些權益 並非生存的必要條件
其他生活的條件 同志跟異性戀幾乎無異
甚至同志已經有部分有別於異性戀的休閒環境
有些時候 被否定 未必單單是性向問題
我想 你可能必須反向思考個人行為
是否在別人或朋友眼裡 是屬於怪異
不然 同志要被認同 不難!
就像所有人不分 異 同
有人不喜歡醜 有人不喜歡娘 有人不喜歡搞怪
有人不喜歡狂妄 有人不喜歡乖乖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現行你認為可以爭取權益的單位 已經存在
這些人都在努力
況且所謂的空間 若你是擁有者
是可以自行設立 不需要經過第三人認同的
若你覺得同志空間是必要的
那你可
自己開間自己認為是同志空間的咖啡館
也不會有其他人認為你不能開!
在裡面 你想幹麻就幹麻 因為那是私人空間
所以同志空間難不難 不難
難的是 如何被社會友善的對待
而不是關在自己家裡取暖!
這是社會化 必要的過程
不然你只能關在家裡 自己認為不被歧視 而出去之後 還是一樣!
觀念 要得到認同
要經過很多努力
並非關起門來討論 別人的態度或觀念 就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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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完之後呢?
視 或 無視 是個人主觀問題
紅樓是專屬於同志的同志空間? 我不這麼認為
異性戀進去之後 你會認定對方就是同志?
我認為 他是一個友善的場所
所以同志朋友喜歡聚集在那裡
但並不代表 聚集在那裡 那裡就變成同志空間
很多爸爸 媽媽 也會帶著小朋友到那裡走走逛逛
也很多 異/同 情侶會前往參加各式的活動
就我認定 紅樓是公共空間 不分異性戀或同志
另外你太偏激了 甚至說的上怪異
倘若 你的同志空間理論成立
你要怎麼做? 我想也是你個人的行為
你有你的決定權 我也尊重你自身的想法
這個討論到此為止 敝人不會再回覆你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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