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女「性」解放:打破處女情結 何春蕤
首先要請litelife原諒,因為你的文章密度很高,用字遣詞非常精簡,
所以我得要逐段回應,看起來可能會有點挑釁,可是我沒有惡意。
※ 引述《litelife (Music is my sanctuary)》之銘言:
: 何春蕤是不是"女性主義者"我不清楚
: 不過她對主流女性主義的批判 有興趣者請自行去看她的書
: 不要把她所提倡的性自主和法西斯或主流女性主義混為一談
我想這真是個天大的誤會,就我個人而言,我轉錄這篇逐字稿的原因,
正是因為我懷疑這方面的思考在法西斯的主流價值中付之缺如。
我甚至也不認為法西斯的主流價值是「主流女性主義」(這個詞彙我們等等再討論),
事實上在我看來,法西斯的主流價值,就是「主流價值」,
而這些主流價值,很大部分甚至是法西斯和西斯共享的。
: 在她當時提倡性自主 而同時被父權保守人士和主流女性主義夾殺以來
在這裡我們就得要討論「主流女性主義」這個詞彙了,在我看來,
與其去辨明主流女性主義「是」什麼,不如確認主流女性主義「不是」什麼。
因為眾所皆知,「女性主義」(又或者該講性別主義)的論述門派眾多,
要去描繪出這個辭彙的核心意義,要不就是自找麻煩,要不就是私意武斷。
那麼當「主流女性主義」批判何春蕤的時候,
這個「主流女性主義」到底「不是」什麼?又或者說,到底沒有在討論什麼?
這些沒有被拿出來討論的問題可能有:「性愛是否一定要合一」、
「一對一關係是惟一的可能嗎」、「性愛只存在於『兩性』之間嗎?」、
「自足的情慾主體究竟以什麼為單位?是個人?還是一對伴侶?」
當主流女性主義「沒有」介入這些問題的時候,
也就意味著一套「維持原議」的保守價值:「只有當『一對』『男女』,
擁有充分的『情感基礎』(這意味著認定彼此為終生伴侶)的時候,
性愛『才是』完整(且道德)的」。這否決了伴侶關係當中,
男性對女性「單方面」的所有權,但卻不是在質疑「所有權」這個概念,
而是將所有權轉化為「兩性平等」(其實是沿用父權)的:
「男人擁有女人/女人擁有男人」式的伴侶關係想像。
於是何春蕤便等於在挑戰這個由父權和主流女性主義(?)所共享的價值。
而這套價值正是我們這個社會討論伴侶關係的主流價值,
也就是我眼中看來,法西斯和西斯所共享的主流價值。
(請注意,這裡沒有父權-西斯、女性主義-法西斯的對應,因為其實都是父權的)
: 十幾年也過去了
: 女人究竟是否在性上更能自主
: 或是更受制於其他考量如經濟能力、社會地位、或是主流道德
: 我想大家心中各有定見 無需多言
嗯,litelife你雖然不好意思說,不過我想我們的共識是「幾乎沒有」。
: 但很重要的一點是 性自主和性壓抑一樣 都是某種道德要求上的價值
: 問題在於這樣的道德是口心如一 還是雙重標準
: 不少人以為想做就做就可算性自主 卻把這樣簡化的邏輯無限上綱
: 企圖掩蓋在這個"想做就做"背後所繼續存在的其他大量價值規範
: 例如在選擇性伴侶時所用以設定標準的階級甚至種族歧視
: 這不是說在選擇性伴侶的時候應該要完全不設限
: 而是在絕大多數選擇的過程中 根本就刻意夾帶了與性無關的標準
: 甚至把這些標準建構為在性方面是否能獲得滿足的條件
: 又或者回到舊父權思維下 用某種當下的物質條件或未來的幸福承諾來做為性的前提
: 我想這和何春蕤所主張的"性"自主是有相當差異的
這一段非常有趣,如果比較壞心一點,可以把你所質疑的那些標準,
翻譯成「愛錢」、「哈洋屌」、「用性做籌碼來兌換男人的照顧甚至婚姻」。
我個人覺得「階級/種族歧視」或者「視性為籌碼」這些東西,
的確是值得批判的,這也是我再一次認為我們有共識的地方。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當l你聲稱選擇中夾帶了「與性無關的標準」,
那麼所謂「與性有關的標準」又是什麼呢?
我也不是要聲稱「與性無關/有關的標準」之間沒有界線,
這部份我的想法比較素樸幼稚,所以想聽聽看你的想法。
對了,雖然文章已經寫了很長,不過我一向不區別「你/妳」的,
雖然前面都用「你」指稱,不過我對你的生理性別沒有任何預設。
: 只是不知道這些差異在法西斯版的風格下有沒有被討論的空間?
其實要討論的問題理應更多,前面提到「主流女性主義」所沒有討論的,
還有「籌碼式的性愛觀」、「階級/種族」(是不是還該加上外貌?)的差別待遇。
可是我想我們當初有歧見,是因為我認為法西斯有被鬧板的問題,
而你似乎認為那不能算是鬧板,而是多元異質的聲音,應該納入討論。
首先我得要說,我非常希望法西斯將多元異質的聲音納入討論,
LGTB、ONS、Switching、Polyamory,這些聲音理應在法西斯獲得接納,
甚至是,理想狀態下,應該在西斯板就能容納這些多元並呈的價值觀。
如果有一天拉子、多重伴侶可以在法西斯獲得認可,那當然很好。
(雖然我認為那干涉到認同的問題,不太可能,容後再表)
可是到底在鬧版和多元發聲之間,到底有沒有可能/必要劃出一條線?
就拿前陣子的澳洲事件來看好了,最後搞到板主動用修改板規的大絕,
來禁止不合乎主流價值的發言。這件事情,我在理論上絕對不同意板主,
可是我在實務上同情他。在那次事件,以及每天上演的零星反串當中,
我們怎麼去界定鬧板和多元發聲之間的疆界?
又或者說,PUMA論述(請板大明察,這裡沒有汙辱之意)跟Poly族的發言,
都能夠被劃歸為多元的異端論述,而理應獲得認可嗎?
(這裡說的PUMA論述,指的是藉由言語暴力和道德論述,
來將性觀念推導回前面有提過的,由法西斯和西斯所共享的「主流價值」當中。)
我自己身為一個懷抱著Poly社群理想的人,
對於澳洲事件的後續處理自然深感挫折,因為那等於在拒絕我這種人。
也排斥了「坦誠的非一對一關係」在法西斯的討論可能。
可是即使如此,那些到處罵PUMA、用反串來把自己的偏見硬套到別人頭上的發言,
就應該和我一樣,「理應」在法西斯有發言權嗎?
: 而在阻礙性自主上 又是哪種女性主義作為共謀和幫兇
: 除了何春蕤自己的書之外 我在此另轉一篇文章
: 或許可以說明性自主在某種單一規範的性別正確價值下 難有真正實踐的可能
: 以及何春蕤是如何在十年前就預見了主流女性主義價值掌控BBS特定版面後的結果
: 還有一些性別相關版面的論述管理霸權
如果說法西斯應當要容納多元的聲音,我當然是同意。
可是就如同我在男板說過的,如果要理性討論的話,
為什麼不針對「階級/種族歧視」、「籌碼式的性愛觀」、
「一對一的關係想像」、「男與女的性愛模式」來討論,
而要容許夾雜了許多「問題」的PUMA論述呢?
何春蕤認為應當避免的那種道德論述霸權,難道只能用無差別的敞開來克服嗎?
話說回來,何春蕤要保護的,應該是像Poly、LGTB這種人的發言權,
而不是到處罵人PUMA、用言語暴力矯正他人行為的權利吧?
這當中的重點在於「涉他陳述」,LGTB的發言應該被保障,
因為他們只是「存在且表述」自身,沒有用自己的道德原則來強壓在別人身上。
可是任何干涉道德的發言,都是試圖限縮別人的情慾自主和道德選擇,
在當中,如果我們不試著甄別出哪些道德要求是為了避免傷害他人的可能,
哪些道德要求是出於排除異己的控制情結,會不會又把言論自由給無限上綱了呢?
就如同我之前在男板有提過的:欺騙、歧視、利用、對性少數的排除,
這些作為本身就有傷害他人的可能,我一樣不會同意,
那為什麼不是針對這些「可能傷害別人」的人際原則來做討論,
而要允許過度氾濫的道德批判不分青紅皂白地到處滋長呢?
另外,關於看板內部有沒有容納多元的道德責任,我當然認為是有的。
也就是說,我身為一個Poly族,應該要能在法西斯和西斯感到安全、受尊重。
可是在實際上,何春蕤所沒有討論到的是,
網路上的論述、社群空間趨向分眾化,顯示的是網路空間的存在,
除了提供眾聲喧嘩的論述場域之外,還有產生認同感的作用。
一個拉子需要有個空間,可以不必多費唇舌解釋自己的性傾向,
一個Poly族需要有個空間,可以不必花時間向別人解釋自己對關係的看法,
各種性傾向、性認同、性觀念的人,需要獨立的空間免於被視為異己的認同挫折。
這在理論上應該和各個看板容納多元的道德責任是並行不悖的,
也就是說,即使我們劃分出了LGTB、Poly、ONS、Switching的認同空間,
拉板上也不應該有歧視男同、跨性拉子的言論,
法西斯板上也不應該有詆毀ONS族、污名化Poly族的言論。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轉錄那篇演講的原因,
因為我期待法西斯更能夠容納多元異端的存在。
可即使如此我還是不認同那許多反串和辱罵是應該被包容的異端。
這就好像我可以同意天主教徒信靠上帝、向上帝禱告尋求慰藉,
卻不能同意人拿著聖經振振有辭地指責同性戀是罪一樣。
因為後者的涉他企圖,包含了太多打壓異己的道德霸權,
卻拒絕承認同性戀者完全可能不傷害他人地活著,
把不必要的道德壓力強壓在同性戀者頭上,要「矯正」他們。
也就是前面說過的『涉他陳述』的問題。
這又帶回一個很具體的問題:難道當我排斥「涉他陳述」的時候,
就一定意味著我們不能對任何行為提出任何道德建言嗎?
就拿之前的澳洲事件來講好了,我們假設兩種道德建言,
一種是「哇,反正洋屌就是香嘛,一出國門整個人就變PU啦,
我只能祈禱妳男朋友不會好傻好天真,真的把妳這種死PUMA娶回家」;
(對不起板大,我這是行文需要,不是刻意為之,請明察)
一種是「妳這樣對妳男朋友很不公平,我雖然不很清楚,不過看起來,
妳們之間應該沒有『可以和別人做愛』的共識吧,那這樣不是妳單方面背叛他嗎?」
我們難道不能區別這兩種道德建言哪一個是就事論事、
哪一個是恫嚇性的人身攻擊嗎?
後一種甚至還可以開展出「有沒有建立這種共識的可能性」,
這樣的道德建言不正是鼓勵容納多元異質的可能性嗎?
像後者這樣的道德建言,是針對可能傷害他人的點(欺騙),進行有建設性的指責,
我就完全覺得沒什麼好刪文水桶的呀。
相形之下那些四處流竄的PUMA論述呢?有開展出容納異端的論述空間嗎?
還是在「這也是PUMA」、『那也是PUMA」的打壓恫嚇之後,
就此打住,對於多元異端的可能性不置一辭?
我期待法西斯負起容納異端的道德責任,不代表我就要容忍PUMA論述四處橫行。
※ 編輯: sylfie 來自: 203.73.57.69 (07/2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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