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來打屁聊天的
※ 引述《hermis (夏目)》之銘言:
: 回憶到此為止,來講別的,其實我覺得寫網路小說在一個字:
: 「爽」
: 沒錯啊,作者寫得爽,讀者看得爽就好了。網路是個非常棒的發表平台,只要
: 別太超過惹到警察杯杯來找你泡茶,你要怎麼寫都沒關係。
: (所以我很喜歡亂寫東西)
: 最棒的是,很容易找得到喜歡看你寫的東西的人。姑且不論數量多少,但是有
: 發表有人看有人覺得爽,你就能得到成就感。
Susan
不知道這算不算離題。
不過聽到別人只著重在出書、銷售量...之類,所謂的「現實」問題,
我只覺得很奇怪,那乾脆別在網路上發表嘛!
加個「網路小說」的光環又不會讓實體書賣得比較好(其實是更慘),
既然不能從網路發表、分享中得到「爽」的快感,
那乾脆寫完了直接丟出版社...而有沒有上的事,似乎不在本板討論的範圍
以上,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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