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原來上網買東西就要一直待在家裡喔消失

看板e-shop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9/10 01:09), 6年前編輯推噓0(272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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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過原原po的文,我只想就這篇回文發表一些淺見。 關於文章說: (事情的本質是:既然跟人家約好時間,就應該要「守時守信」!) 可是事情的本質真的是這樣嗎? 原原po的文中媽媽表明的是中午12點到1點之間回家, 可是並沒有說中午12點到1點之間都會在家等取貨。 為何原po會認為這兩者之間可以相等? 如果照原po的道理,那麼約早上到,等於早上六點就要到?約下午到等於中午12點過後 就要到? 假如原po今天去看醫生,醫生說大於3 點到4點能看到你。那麼你會要求醫生3點就一定 要看你? 其實表明12點到1點之間會到家,只要這當中的任一時間點到, 那麼原po媽媽就真的沒有違約。 只是,這樣的時間約點很不好!對宅配來說怎麼知道到底是幾點? 原po媽媽不應該這樣約, 而宅配應該也可以想到原po媽媽可能會於任何一個時間點到,而在開始提出更好的約點。 另外,如果大家都能很確定自己幾點幾分會做什麼事,那麼時間當然很好約。 可是現實中那麼多不確定因素, 如果能一定確定,是否能要求宅配事先告知幾點幾分會送到, 讓我能夠安排自己的其他時間呢?這樣想不是蠻自私的嗎? 就是因為無法完全確定,所以才有時間預留。 以上是我的淺見,在我看完文後腦中對原po邏輯揮之不去的bug。 看到原po底下很多推文都認同原po,很想問難道大家不會這樣覺得有bug嗎? 還是我的邏輯哪點錯誤呢? ※ 引述《Gothel (gothel)》之銘言: : 文長,無耐心者勿入,但告訴你,能看得完,保證你長知識。 : 這一篇文章真的是讓人看不下去!從頭到尾, : 你的問題跟「上網買東西是不是一定要整天在家」, : 完全沒有關係,不必刻意用錯誤標題模糊焦點。 : 事情的本質是:既然跟人家約好時間,就應該要「守時守信」! : 以下進入本案評析: : ※ 引述《t0152286 ()》之銘言: : : 前陣子在某購物網站買了樣東西 : : 因為我平常要上班所以收貨人寫我媽的名字電話 : ^^^^ : 你已經在上班了,代表你是一個已經出社會成熟的人,我們就用這種標準來評斷你。 : : 而過了幾天送貨的人打給我媽 : : 當時是早上 : : 說他已經到我們家附近了 : : 但我媽當時不在家 : : 就跟他約其它可以時間 : 所以,人家送貨的也沒有一開始看到你們沒有「一整天都在家」就抱怨你, : 而是按照規定,跟你媽另約時間。 : : 但幾個時間送貨人都說不行 : : 像我媽說晚上但送貨人說他不會送那麼晚 : : 說隔天送貨人又說隔天他不在這一區 : : 我媽就說他大約中午12點到1點之間回家 : : 結果才剛到12點送貨人就馬上打來 : 你媽自己跟人家說「中午12點到1點之間回家」,人家也乖乖在這個時間段打來, : 有什麼問題? : : 但我媽還沒回到家 說大約12點二十幾分到家 : 既然這樣,為何一開始不跟人家約定好:12點半到1點之間回家? : 這樣別人也可以安排好他的時間,你也不用這麼趕。 : 但是,你既然跟人家約定好了,卻沒有「守約」「守時」,錯在自己,怎麼還怪別人呢? : : 送貨人態度就開始不耐煩了 : : 抱怨說我們上網買東西又老是不在家 : : 那當初幹麻買之類的........ : : 難道上網買東西就一定要一直待在家裡不能出門嗎? : 或許送貨員表達並不精準,所以他也搞錯抱怨的焦點。 : 沒有人規定上網買東西就一定要一直待在家裡不能出門, : 他應該抱怨的焦點是: : 你媽跟人家約定好時間,講好了就應該「守約」「守時」,人就應該在家等收貨。 : 這是小學生都應該懂的基本生活倫理道德,相信你應該不會不懂。 : : 而且我們怎麼知道你會那一天送貨來? : 是的。他送貨的那一天,你們不知道,當然不是你們的問題。 : 但是一旦跟人家約好時間,就要「守約」「守時」,否則就是你們的問題,不用怪別人。 : : 雖然我也知道送貨很辛苦 : : 但還是第一次遇到態度這麼差的送貨員 : : 實在很想跟他說 : : 不爽不要做 你不適合做這一行 : 對不起!完全不同意!你們明明跟人家約好12點到1點都可以取貨, : 結果人家不是慢慢吞吞,拖拖拉拉,硬是給你拖到最後一分一秒才送來, : 而是一到12點就馬上打來說要交貨給客戶。 : 快遞送貨不就是要這樣?不就是要用最快的速度把貨物送到客戶手上? : 這麼有效率而又負責任的送貨員,怎麼會不適合做這一行? : 太適合了!太優秀了!請你告訴我他的公司和姓名,我想去表揚他。 : : 補充:因為看到前面推噓文很多人質疑說為什麼不約1點之後 : : 我後來有再問我媽 : : 當初的確有跟對方提可不可以約下午 : : 但對方說下午他就要去送其它地方所以不行 : : 也就是說當天下午不行、晚上不行、隔天也不行 : : 而且當時人在外面也不方便馬上回來 : : 才會跟他約12點~1點 : 是啊!人家也沒有不行的時間硬跟你說行啊。 : 現在是你們自己跟人家約好的時間,自己沒卻「不行」:沒有「守約」「守時」。 : 你們自己跟人家說好12點,結果你們拖到12點半才回來。 : 不論你說得你們多勉強,多委屈,但事實上,你媽的時間只有你媽清楚, : 她約定的時間她要自己負責,別人沒有任何義務要體諒你們。 : : 而且我之前也認為說如果當下雙方時間都不能配合 : : 大可另約改天雙方都ok的時間 : 哪有「雙方」不能配合? : 明明是「你們單方」不守約不守時,結果你現在還拖人家下水說那叫「雙方不能配合」。 : 你的意思別以為別人看不懂,嘴巴說「雙方」,但實際上你內心是在抱怨人家不配合你。 : 而重點在於,現在根本不是人家沒配合你,是人家要在你們約定的時間拿貨給你們, : 而你們沒有配合人家在約定的時間內在家取貨,搞清楚好嗎! : : 沒有抱怨的必要 : 說這話完全不臉紅!那你抱怨的必要又在哪? : : 因為之前遇到其它送貨員要來如果我們不在家 : : 也是互相再約雙方都ok的時間 : : 那些送貨員也沒有抱怨什麼 : : 我也沒看到網站上有寫說訂購後要收貨人在家等待 : : 只有寫說如果不在家會再聯絡 : : 我沒有要辯解的意思,只是回答大家的疑惑 : : 我再一次為之前的態度道歉 : 你不是來道歉的,你只是把一件本來就是你們家的錯,推給對方,來這邊討拍而已。 : 我知道你一定會爭執一件事情,你媽說12點到1點回家,所以在12點到1點的「中間」, : 也就是12點20幾分鐘才到家,有什麼不對?所以你們沒有錯。而送貨員卻怪你們, : 是送貨員心態偏差,態度不好,不爽不要做。 : 但是我相信大部分正常的旁觀者看到你的敘述,都會和我同樣的結論: : 你們既然和人家說好「12點到1點回家」,在這個時間區塊內,你(還是你媽) : 就是有義務在家等著取貨。 : 更精確地說,就是「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有義務讓自己處於可受領契約標的物之狀態」。 : 送貨員沒有任何義務還要去猜,你們到底12點幾分才會到家, : 同理,你們也沒有權利把這種因為「時間不確定的不利益」(人家因為不能確定你們 : 到底12點幾分才到,就傻在那裡等你們,結果拖到送貨給其他消費者的時間) : 轉嫁給對方承擔。 : 為什麼?因為在現在的社會中,時效(尤其是時點)的確定, : 是實現權利義務最重要的基本元素。 : 這種概念如果還要爭執,就沒意思了。你可以繼續爭,我不會再表示任何意見。 : 任何一個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品格負責,別人沒有教育你的義務。 : 但是我相信鄉民都是正常人,心中自有一把基本的道德尺規,放在那裡。 : 我今天看到這篇文章,心有感觸,所以長篇大論一番,因為「守約」「守時」, : 本來就是人類開展文明的基礎,結果今天有人竟然毫無感覺,還拿來抱怨別人! : 台灣人經常有一個要不得的心態,就是和人家約定時間, : 總喜歡講一個「時段」,而不喜歡約「時點」,為什麼? : 因為這樣可以幫自己預留「遲到」的空間,卸脫自己的守時義務, : 把遲到的不利益轉嫁給別人!這種心態真是要不得到極點! : 試想,如果每個人的約定,都把應該確切的時點不斷模糊放大成一整段不確定的時段, : 那整個社會就必須把時間耗費在無意義的「等待」,社會的分工效率就要受到嚴重損害 : 我們的生活怎會進步? : 這也就是越先進的國家,時點的約定越準確的道理。例如德國的公車、日本的新幹線, : 都是說好「幾時幾分」會到,「那一分鐘」就一定會到,否則就叫誤點! : 越落後的國家,時點的約定就越模糊,例如對岸,飛機遲一個小時是家常便飯, : 大陸人跟人家約時間常常喜歡說:我下午到(幾點不說)、 : 我下星期給你答覆(鬼知道你哪一天!) : 老一輩的人還有這種愛約時段不約時點的觀念,也就算了,原po應該不是那種歐巴桑級 : 的世代,如果還有這種想法,是不是應該自己檢討? : ****************************************************************************** : 附帶一提一個基本的法律觀念: : 原po這種案例,契約(例如買賣)互負給付義務(一個交錢給貨,一個交貨給錢), : 受領若有延遲,而且是可歸責於受領之一方者(例如跟人家約好時間結果人不在), : 民法的規定是貨物如有滅失損毀, : 除非賣家(包括送貨員)是「故意」把貨物弄壞,否則賣家(就算過失不小心沒保管好) : 不負任何責任,而買家一樣要付給價金! : 而約定的時間內,債務人得於「時效之起始」提出給付(例如:約好12點到1點, : 時效之起始為「12點0分0秒」),債權人若拒絕受領或不為受領,就是「受領遲延」。 : 白話講就是:你們跟人家約好12點到1點回家,對方就有權利在12點0分0秒要你收貨, : 如果你人不在或沒收,貨品又剛好那麼帶塞在12點0分1秒被雷劈壞, : 對不起…你照樣要給錢,如果你要求別人再跑一趟送過來, : 原則上人家還有權利要求你支付額外負擔的運送費用。 : 還有,不要說那是你媽,所以不是你的問題。本案中,你媽是你的代理人,你媽的責任, : 法律效果一樣歸屬於你。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U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6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504976972.A.074.html ※ 編輯: cecile (106.105.161.24), 09/10/2017 01:11:00 ※ 編輯: cecile (106.105.161.24), 09/10/2017 01:11:48 ※ 編輯: cecile (106.105.161.24), 09/10/2017 0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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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如果媽媽都說是12-1點會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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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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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漏字) 快遞12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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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這時間區塊就是不確定 可以再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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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拿12-1點=12點要在家來鞭原原po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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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塞車不確定幾點到 也會跟朋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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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大概時間(6~6點半間) 朋友也不會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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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點就到啊XD 有點不懂上一篇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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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直接給宅配一個確定會在的區間,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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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直接說我下午兩點後都會在家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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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12點到 跟原原po媽媽12-1點到 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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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Y大 真的應該講詳細時間 避免雙方都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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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原始po因該要學到,跟宅配不因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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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約法,徒增雙方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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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應該是你在家等快遞來,而不是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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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家等你回來,所以不該用這種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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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講個明確的時間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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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Y大+1 , 另1小時的區間我也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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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是12-13點這個時間內送都可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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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原原po說12:50-13:00之間在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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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快遞還有可能可以稍微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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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點會回家有兩種意涵 1. 可能12點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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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然後一直待著 2. 12-13點這之間會待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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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和論點沒錯 但很明顯就是表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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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 訊息量太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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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短時間內擷取整理聽到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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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時間沒辦法掌控 就約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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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很明確的說 "一點過後可以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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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了一個時間點又有"但書" 完全是x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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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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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誰知道說那句話的時候中間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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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句 每個人在說話的當下都馬覺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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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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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關係不同啊,是原po需要宅配不是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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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需要原po,所以當然是原po在家等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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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你去看醫生,是你需要醫生不是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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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需要你,所以理所當然是你等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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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可能要弄清楚需求方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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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打從一開始有求於人卻還敢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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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8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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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樂?回答的時間應該要避免別人白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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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吧,不然宅配不就問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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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說宅配員真的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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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人永遠要說些甚麼,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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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6:52, , 242F
搞清楚宅配已經打電話正在跟你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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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了一個時間點 宅配當然覺得那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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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沒想到給了一個時間點還附了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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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點到13點之間" 13點過後也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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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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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6:54, , 247F
像老師說:"明天如果好天氣就去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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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隔天下雨 學生知道不用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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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去學校教室上課還是直接放假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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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完全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讓人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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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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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7:11, , 252F
同意原po所說的,這樣約時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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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覺得12-1點會回家=會在家的意思,
09/10 19:32, 253F

09/10 19:32, , 254F
不過這種約法真的不太對
09/10 19:32, 254F

09/10 19:33, , 255F
09/10 19:33, 255F

09/10 21:55, , 256F
同意原原po當初的時間講法就有問題
09/10 21:55, 256F

09/10 21:55, , 257F
給這麼大一個區間但又不確定媽媽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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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5, , 258F
時才會在家 如果有準確時間告知宅配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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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5, , 259F
點過來(12點半後)這樣不就沒有問題了?
09/10 21:55, 259F

09/10 21:55, , 260F
其實我覺得應該是表達有誤 原原po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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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5, , 261F
媽媽應該是要表達12-1點會"回"家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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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5, , 262F
原原po的理解應該是1點後送 但站在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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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5, , 263F
配的角度可能不是這樣理解 因為他是
09/10 21:55, 263F

09/10 21:55, , 264F
問幾點會有人"在家"收貨 簡單一句就是
09/10 21:55, 264F

09/10 21:55, , 265F
溝通不良而已
09/10 21:55, 265F

09/11 10:40, , 266F
雙方約時間的方式很有問題 既然12至1點
09/11 10:40, 266F

09/11 10:40, , 267F
會到家 那打從一開始就該約1點
09/11 10:40, 267F

09/11 10:44, , 268F
你不是世界的中心
09/11 10:44, 268F

09/11 13:49, , 269F
理盲濫情
09/11 13:49, 269F

09/11 20:52, , 270F
認同 我也一直在下面回文根本不是守時不守
09/11 20:52, 270F

09/11 20:52, , 271F
時的問題 這邏輯有問題 而是時間的約法不
09/11 20:52, 271F

09/11 20:52, , 272F
夠好 造成雙方認知誤會的問題而已
09/11 20:52, 272F

09/11 21:30, , 273F
直接約一點之後都可以 會比12點到1點之間
09/11 21:30, 273F

09/11 21:30, , 274F
會回家好多了……… 貨運理解力也是怪怪
09/11 21:30, 274F

09/11 21:30, , 275F
的 雖然我知道他們很辛苦 但是明明那段時間
09/11 21:30, 275F

09/11 21:30, , 276F
會回家 不等於那整段時間會在家啊 ………
09/11 21:30, 276F

09/11 21:30, , 277F
09/11 21:30, 27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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