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真是一樣米養百種人
所以還是我之前打的文章比較有建設性(羞),
不服氣的話就是找律師就對了(當然還有體制外的方法,這大家都知道)
世界上的對錯沒有那麼絕對
而且誰對誰錯只有當事人(不含檢察官喔)自己跟老天爺知道
法官也不知道
就只能依事實跟法律來判斷
很多事情只看文字是看不清楚的
不然就不用當庭陳述了,法官看書面資料就結案,超方便。
上面的文章很像是案例研習耶! 蠻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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