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心得] 退換貨是權利的申張還是受損?

看板customers作者 (Beautiful Thinking)時間17年前 (2007/03/23 13:0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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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lacow (屢戰屢敗;屢敗屢戰)》之銘言: : 關於退貨,很多人說書不能退貨 : 可是前幾天買博客來的書,到貨通知的MAIL上寫有10天鑑賞期耶 : 如果不滿意可以退書 : 那會不會有奧客在10天內把書看完再去退書啊? : 10天可以看完很大本的書了,丹不朗的天使與魔鬼被我三天看完... 那是要看各家書店的規定 不是都不行or都可以 博客來的應該算網路買賣 所以法律上面就有七天鑑賞期的規定 他們自已又規定十天 造著規定來就ok : ※ 引述《Juana (ralf是無敵賽車手!)》之銘言: : : 作者: zewa0214 (zewa0214) 看板: consumer : : 標題: [心得] 退換貨是權利的申張還是受損? : : 時間: Thu Mar 22 16:32:50 2007 : : 究竟退換貨是好事還是壞事? : : 其實真的是要看你怎麼去使用他 : : 我曾經遇過這麼一家很特別的專櫃 : : 只要商品有瑕疵,不管客戶要退要換全部ok,就算跨店做也沒問題 : : 甚至有看過為了外國的客人,特地叫快遞去收退貨.發票 : : 然後再把錢寄給客人,真的是非常的大手筆 : : 但是如果商品沒有瑕疵,那麼就只能換等值或更高價的商品 : : 而且附帶條件:不得使用過 : : 如果是無法判定是否使用過的商品,就當做已使用過 : : 也許就消費者的角度來說,會覺得很嚴苛 : : 不過,老闆是這麼對我說的: : : 我做生意是要做久長,不是做一時,我可以為客人花錢 : : 但是使用過的東西就已經不是我願不願意吸收損失的部份,而是信用的問題 : : 好比說,我這隻手錶賣一萬八,你戴了半天不喜歡拿來退 : : 我明知道你用過也讓你退 : : 那你會不會擔心,你買的那隻其實原本也是人家戴過的? : : 而且還是人家戴過用過不喜歡的? : : 今天會說使用過不能退,不是為了要刁難消費者不給退貨 : : 而是為了保證每一個消費者買到的都是新品 : : 如果說想要試戴,不管你要在櫃上看多久,來幾次 : : 我保證我們的小姐一定不會有意見 : : 也保證我們小姐每次都會把商品再好好保養清潔恢復原樣 : : 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服務 : : 我們也不是說不給退貨 : : 只是希望藉由這個理念,做更長久的經營 : : 這句話讓我印象非常的深刻 : : 不過,這個專櫃的退貨率幾近是事實 : : 也從來沒有發生過消費糾紛 : : 所謂的服務,我覺得像是一種無形的雙面刃 : : 用得好,我們稱之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 : 用得不好,即使消費者權益有所損失,你也未便看得見 : : 雖然...不一定每個店家都像這個老闆一樣 : : 不過這段話,我想分享給大家 : : 希望大家都會有所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02.101

03/23 13:24, , 1F
我沒打算這麼做啊,只是說這可能成為奧客耍澳的管道..
03/23 13:24, 1F

03/23 16:37, , 2F
博客來是網路買賣 你爽 你不爽 都可以退...
03/23 16:37, 2F

03/23 18:41, , 3F
網路買賣因為看不到實體的關係 所以法律訂的比較嚴
03/23 18:41, 3F

03/25 03:09, , 4F
1F,不是說你啦^^ (拍謝表達不清楚)
03/25 03:09, 4F
※ 編輯: Eunoia 來自: 218.161.121.144 (03/25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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