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請勿在板上引戰
※ 引述《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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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8:22,
12/25 18:22
公告內容:今後有類似引戰言論,將予以警告,履勸不聽將視情節給予1~2週的水桶。
==========以上是2008/12/26公告==========
現在有板友陸續向板主檢舉違規情況,並對板務有疑問,在此一併說明:
1.板主看到違規言論會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置。
2.板友認為違規的言論,也可逕向板主群提出檢舉,板主群會個案認定。
3.第2點中提出檢舉的言論,限過去7日內的發推文,逾期不受理。
4.第2點中提出檢舉,請用通告信一次寄給sggs/baijee/roura。
最近有板友對板上酸人言論感到不滿,請大家盡量對事不對人。
板主群: sggs/baijee/ro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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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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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我的判決有問題就對了。
每個被檢舉的都像你一樣搞的話,消保板不被淹沒才怪。
新增公告:
對板主判決不滿,可用通告信向板主詢問原因或直接向組務板申訴,
禁止於板上公開討論,以維多數人看板權益。
違者將給予一至三個月的水桶。
===============================以下與公告無關===============================
以前我主張無為而治,板上有爭執時,只要雙方情緒沒失控,站在自己的立場上
各執一辭,通常能吵出一些專業的東西來。
因此我只有人身攻擊時才出面處理,不然我很少出手。
現在是有人愛找別人吵架,那板主就該順應時代,對愛吵愛酸的言論進行收緊管
制,我也不想,但現在似乎不得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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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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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9.13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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