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台南大億麗緻早餐付費糾紛 飯店餐廳
※ 引述《cutepunk (小I)》之銘言:
: 詢問他為何沒有使用還要多支付時 他表示這是公司規定(因為我們一開始說OK)
: 當時我們就支付了這300塊
若飯店一味託言為飯店規定
則可認定其係主張屬於定型化契約之一部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及第14條,可認為不構成定型化契約之內容
消費者不受其拘束
故其法律關係仍應視其情節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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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54.231
※ 編輯: foone 來自: 163.20.254.231 (06/23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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