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網拍-標題/文字敘述與照片不符
※ 引述《canthe1p (我會害羞不要問我>///<)》之銘言:
: 就這個case來說,因對方非企業(大型賣家),所以消保法、公平交易法都不太適用。
企業經營者,不一定是大型賣家,只要反覆為同種行為者,即為企業經營者
如販賣二手衣服,如果是經常販賣二手衣服者,則為企業經營者
如偶爾販賣自用之二手衣服,則非企業經營者。
消保法的企業經營者與公平交易法的事業定義不同,前者範圍較廣
: 還是可以去警局告詐欺,但不見得會成立就是...也許可以達到警告的作用
: 之前我有問過如果告對方詐欺,會不會反被告"誣告"。
誣告不可能成立,因為必須有虛構事實
: 民事上則可以用"誤知瑕疵"進行民事訴訟,也就是推文版友說的法院見XD
: 但是在進行訴訟前要先交一筆裁判費,這筆費用可能比購買物品還多....
所謂誤知瑕疵,應指的是意思內容有錯誤,但必須舉證本身無過失
也可以用詐欺撤銷意思表示,不過舉證責任很重要
: 另外要時間多才能這樣搞=.=" 如果進行到法院訴訟,還有律師費之類的
: 要求償也沒有那麼容易。
最好的方法是告詐欺並附帶民事賠償,不用花錢又可以達到警惕對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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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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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