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訪問買賣7天內寄存證信函還退不成!!

看板consumer作者 (腦震盪的龜)時間20年前 (2006/05/08 11:1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1 (看更多)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引述《weetee (活在當下)》之銘言: : : 是這個東西對吧,網路上很像也有不少受害者 : : 似乎有蠻多家公司的,手法也都大同小異 : : 加油,你一定可以退成的! : 沒發票? : 那就隨同一起檢舉他逃漏稅 : 不是更好? : 網路上就可以檢舉 : 到時國稅局會給你函,請你提供買賣單據或相關證明 : 國稅局自然就會去查 我很好奇..既然對方說當初已經有開發票給您 要您提出來..沒提出來就不給退貨.. 您怎麼不問店家..有開發票一定有留底... 請店家影印一份給您..讓您回去找... 如果店家說已經交到會計師那..無從查起. 你就跟他說..留底的發票案規定要保留5年的.. 總之..有開就會有留底..沒開就不會有留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1.244
文章代碼(AID): #14NhWrrP (consum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4NhWrrP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