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試證函數為不可積分

看板ck55th314作者 (wanna sleep)時間20年前 (2004/01/04 2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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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kuanyu (彼此相信)》之銘言: : { f(x)=1 若x為有理數 : f(x)=-1 若x為無理數 : 在區間[0,1]為不可積分 : 以此題而言 書上分部討論 : 先討論x*i 為有理數時的黎曼和 : 再討論x*i 為無理數時的黎曼和 : 因為兩極限值不相等 所以為不可積分 : 我的問題 : 這應該是 一個函數 分兩部分做黎曼和 ^^^^^^^^^^^^^^^^ 這不叫作分兩部份做黎曼和 應該說 「用兩種不同的分割或取樣,出現不同的極限值」 : 如果說兩個極限值不相等就代表不可積分 : 好像說不通吧 : 亦或是我誤解作者的意思 我們高中就學過 當 f(x)=abs(x)/x 時 lim_(x->0) f(x) 不存在 這是因為左極限和右極限不相等 你說的東西有點類似這個例子 記著 當我們說一個數列或函數「收斂」(也就是「其極限存在」)時 它必然只收斂在同一個值上 而所謂的黎曼可積 就是指黎曼和的極限存在 既然你現在討論的這個函數它可以從不同的取樣中得出不同的極限 我們就不承認它可以積分 -- 盡如人意 就不叫人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34.216 ※ 編輯: NCWW 來自: 218.167.234.216 (01/0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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