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試證函數為不可積分
{ f(x)=1 若x為有理數
f(x)=-1 若x為無理數
在區間[0,1]為不可積分
以此題而言 書上分部討論
先討論x*i 為有理數時的黎曼和
再討論x*i 為無理數時的黎曼和
因為兩極限值不相等 所以為不可積分
我的問題
這應該是 一個函數 分兩部分做黎曼和
如果說兩個極限值不相等就代表不可積分
好像說不通吧
亦或是我誤解作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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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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