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一個問題!
※ 引述《Menes (大時代與小人物)》之銘言:
: ※ 引述《wingman (與我共擁紅塵之翼)》之銘言:
: : 請問在別人網頁上留言中傷他人!
: : 雖然沒有真實姓名可是有說出暱稱並直接中傷某人!
: : 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 : 如果知道的人幫我解答一下吧!謝謝!
: : 留言如下
: : x(163.30.70.196)於2000/10/02(22:32:24)..
: : 哈被拋棄的爛貨! 妳是個被丟棄的破瓶子,
: : 不但不會愛惜自己, 只會糟蹋自己, 還糟蹋別人.
: : 檢點自己吧,不要只會嫉妒別人擁有的,
: : 妳大可爛竽充數去找能養妳的男人吧! 哈!可憐蟲. 可憐ㄚ!
: : ps 瓶子是某人的暱稱!
: : x是留言的人!
: 我覺得還需要更進一步看事實而定。
: 如果是一個常常有意見交換的社群
: 而且暱稱對其人的身分有確定的作用
: 更改暱稱對其造成不便,我初步認為成罪。
在對象上有沒有真實姓名不是問題,就算是暱稱、綽號只要能特定客體就可以
就我看到的我不認為對象被特定了。
另外毀謗要「指摘傳述具體之事實」(我一直認為事實應修正為情事)
我認為上述只是「意見」、「看法」,不會構成毀謗,
但是「爛貨」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我初步認為不為罪,但我同意需要看進一步的事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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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一遍遍的累啊累 我的痛一遍一遍為了誰 . . ●
擁抱著虛空空的疲憊 我喝著心痛痛的滋味 .
我的心一遍遍的飛啊飛 我的痛一遍一遍在後悔 . . .
流不盡矇朧朧的淚水 忍不住林林總總的傷悲 反反覆覆 恍恍惚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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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ptt.csie.ntu.edu.tw)
◆ From: h210.s21.ts31.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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