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認養同意書的法律效力

看板cat作者 (哩哩)時間2年前 (2021/08/24 23:00), 2年前編輯推噓35(3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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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回答原po的問題。 一、中途告你違約,上法院時你拿出一隻完好的貓,中途拿你沒轍? 否。認養切結書/同意書具有契約效力(這些契約可能是買賣、贈與或其他無名契約), 因此只要有違約情形,中途都可以和你求償。中途怎麼證明是另一個問題,但只要他能 拿出證明,中途並不是拿你沒轍。 簡單整理幾個判決 1.士林簡易庭 107年度士小字第358號民事判決 原告(中途)主張:被告未依約定期提供照片聯絡,嗣後被告委託朋友將貓送回原告, 原告發現貓咪未受妥善照顧送醫,對被告以違反契約請求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確實未依照契約書第9條定期聯絡,原告主張有理由。 2.三重簡易庭 104年重小字第2313號民事判決 原告(中途)主張:被告未依約定在動物轉讓他人前先告知原告、重新簽訂送養契約, 導致貓咪現在生死不明,依照契約規定請求違約金10萬元。 法院判決:契約的確規定轉讓前應先告知原告,但原訂違約金太高予以酌減,被告應 給付違約金4萬元。 3.桃園簡易庭 107年桃簡字第1369號民事判決 原告(中途)主張:被告未依約定妥善照顧狗狗,散步未繫繩導致狗狗被毒蛇咬死, 也沒有在事發12小時內通知原告並提供獸醫診斷證明,依照認養契約書約定,請求 違約金23萬元。 法院判決:1.繫繩的規定是針對出入公共場所,被告帶狗狗在家附近的山區散步,不算 公共場所,此部分未違約。2.妥善照顧狗狗部分,依照被告提出的照片、支出單據、動 物醫院看診病歷,認定被告已經盡了妥善照顧的義務,此部分未違約。3.被告的確沒有 在12小時內告知原告狗狗死亡,因此這部分違反契約。最後判賠3萬元。 注意,重點是證明「違約行為」,而不是動物是不是好的、你有沒有照顧好他。在3的 案例中,法院認為被告有照顧好狗狗了,但是因為被告違反契約約定的死亡告知義務, 所以依舊判賠。(已經是法院認定好主人了!但是沒有在狗狗死亡後12小時聯絡,所以依 然要賠3萬) 因此就算貓咪是好的,但是你有違約(例如:你沒有定期聯絡,中途真的提出證明你沒有 聯絡,像是手機沒有通話紀錄、line沒有你的訊息等等)那麼依舊是違約,要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否過高是法院職權審酌的事情,不能因為法院可能會酌減,而認為中途拿你沒辦 法。他頂多是不能跟你要到全額,但是跟你要個幾萬塊還是有可能的。 依據契約自由原則,在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民事契約要怎麼簽是你們兩個的事, 說好的違約責任也會照算。 二、在不虐貓的情形下(這裡指讓貓死亡、受傷等明顯無爭議的虐待,不給貓 吹冷氣或是沒有餐餐濕食的情況先不討論)中途還能怎麼主張? 民法上還可以主張物上返還請求權,主張貓是他的,你必須要還貓。刑法上也可以提告 侵占。(中途能否證明他有所有權是另外一回事) 在不虐貓的情況下,主張刑法毀損、民法侵害所有權的確比較困難,不過真的要說的話, 也不是沒有方法和認養人周旋。最後會不會成立是一回事,但是他可以告告看,而不需要 告成,光是你要跑警局/法庭去說明自己無罪/有權占有,要花的時間金錢,還有跟公司請 假等等問題,就夠你麻煩了。 三、有沒有簽切結書差異不大? 非也。即使沒有虐待動物,也可能構成違約行為,請看上面一的部分。 就我個人來說,我是不願意向要簽切結書/同意書的中途領養動物的,即使我有信心我 對毛孩來說是個很棒的主人。如果真的要簽,也是要在合約平等、能夠修改協商的情況 下來簽──例如說,中途的探視權要加上「在雙方同意的時間下進行訪視」的條件(而 不是不得拒絕,只能無條件接受中途探視的要求),或者把中途能夠把動物要回去的條款 刪掉等等,依照個人需求協商。 很多中途會主張是簽個擔保,防止最壞的情形發生,只是嚇阻作用。那麼中途能否同理, 領養人也同樣基於防止最壞的情形發生、只是嚇阻壞心中途,而修改契約甚至加上罰款 呢?(例如中途的行為在一定情況下構成騷擾,認養人可以反過來主張違約金?) 在這裡提出只是要大家想一想,這樣的合約是否對等。我並不是真的把中途當壞人,我相 信絕大多數的中途都是真心為了毛孩好,不會惡意興訟,但是也希望大家可以理解,為什 麼有些人不願意簽這樣的契約,甚至對領養卻步。就像毛孩怕遇上惡意領養人,領養人也 怕遇上壞中途。畢竟要是遇上了,上法院也是勞神傷財啊QQ 我相信對動物們最好的做法,是事前認真篩選認養人,選擇了之後就相信他們,而不是開 出一個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合約、把大家都當成潛在罪犯,讓好主人們卻步。 也跟領養失敗的人說,如果最後因為切結書/合約的事情卡關而領養失敗,不用太傷心。 覺得合約哪裡不妥而不簽,這樣的你沒有錯喔!不需要覺得是自己的愛不夠而自責。 你想保護自己,你沒有錯;中途想保護他照顧的毛孩,他也沒有錯。 你們只是不適合、有價值觀衝突,能在雙方真的締結契約前發現這些,對彼此都是好的。 你與適合你的毛孩緣分還沒到來,再耐心找找吧!一定會遇見的! 一點個人想法供參酌。 祝福大家都能和自己心愛的毛小孩健康快樂度過每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31.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629817210.A.A4B.html

08/24 23:29, 2年前 , 1F
看這些判例,我個人也是不會碰那些奇怪的合約
08/24 23:29, 1F

08/24 23:30, 2年前 , 2F
推!
08/24 23:30, 2F

08/24 23:31, 2年前 , 3F
萬一遇到奇怪的送養人不就法院跑不完…
08/24 23:31, 3F
這就不得不提到板友cococolor的慘痛經驗,非常魔幻,可以搜尋他文章看看

08/24 23:35, 2年前 , 4F
專業給推
08/24 23:35, 4F

08/24 23:36, 2年前 , 5F
所以簽合約之前一定要看清楚 板上也有分享過中途說只是簽心
08/24 23:36, 5F

08/24 23:36, 2年前 , 6F
安的結果倒賠 原因只是接回當天沒有立即回報哦
08/24 23:36, 6F

08/24 23:42, 2年前 , 7F
希望有更多願意討論同意書內容的中途,不然以現況就是直接
08/24 23:42, 7F

08/24 23:42, 2年前 , 8F
篩掉要求同意書的中途。以TNR協會這次認養的事件來看,中途
08/24 23:42, 8F

08/24 23:42, 2年前 , 9F
對貓咪的醫療處置記錄也應該要一併附上。
08/24 23:42, 9F

08/24 23:48, 2年前 , 10F
真的覺得要簽切結的中途還是不要碰比較好,不怕一萬只
08/24 23:48, 10F

08/24 23:48, 2年前 , 11F
怕萬一遇到這種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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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51, 2年前 , 12F
原來中途都靠這個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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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51, 2年前 , 13F
醜醜的米克斯還是中突自幾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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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52, 2年前 , 14F
跟貓舍買品種貓,錢省,事省。
08/24 23:52, 14F
不需要這樣說米克斯跟中途,我不認為這可以賺錢,我也認同領養代替購買是很好的理念 只是與貓共同生活的終究是認養人,希望中途在愛貓的同時可以考慮簽約對象的想法

08/24 23:53, 2年前 , 15F
推,合約真的要謹慎
08/24 23:53, 15F

08/25 00:10, 2年前 , 16F
長期干涉擁有權的合約不要簽。送養人這麼愛貓,讓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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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0:10, 2年前 , 17F
部自己養,不要跟他搶。
08/25 00:10, 17F

08/25 00:11, 2年前 , 18F
送養小孩的合約都沒這麼病態。
08/25 00:11, 18F

08/25 00:15, 2年前 , 19F
我也覺得中途根本靠這種東西賺錢
08/25 00:15, 19F

08/25 00:21, 2年前 , 20F
靠這賺錢倒不至於 斂財中途通常是收認養費用 板上有資料的
08/25 00:21, 20F

08/25 00:21, 2年前 , 21F
是每隻貓收3千 認養人的貓有貓瘟向中途索取疫苗和相關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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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0:21, 2年前 , 22F
地點的資訊才發現其實什麼都沒做
08/25 00:21, 22F

08/25 00:29, 2年前 , 23F
08/25 00:29, 23F

08/25 00:32, 2年前 , 24F
推你對合約的分析,完全說出我對合約書一直以來的疑慮
08/25 00:32, 24F

08/25 00:44, 2年前 , 25F
推!而且原PO提出很棒的想法:罰則應該是雙向的
08/25 00:44, 25F

08/25 00:44, 2年前 , 26F
不能只是單方面規範(歸責)認養人
08/25 00:44, 26F

08/25 00:45, 2年前 , 27F
所以送養人如果也願意簽"反騷擾"條文,那才公平
08/25 00:45, 27F

08/25 00:49, 2年前 , 28F
總之,一紙好合約就是對雙方都公平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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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1:03, 2年前 , 29F
這可以M文收精華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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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1:36, 2年前 , 30F
最後的胡扯可惜了一整篇文章,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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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2:08, 2年前 , 31F
契約真的不能輕易簽,不然遇到表面領養實際是寄養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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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2:08, 2年前 , 32F
慘了,等於是花錢花心力幫別人養貓還處處受制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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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2:18, 2年前 , 33F
一堆北七中途在那邊奇葩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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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4:48, 2年前 , 34F
專業推,奇怪合約不要亂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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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7:19, 2年前 , 35F
08/25 07:19, 35F

08/25 08:10, 2年前 , 36F
可是你看 就算切結書上寫罰10萬,實際上法官也不會照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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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8:10, 2年前 , 37F
那不就是寫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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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8:12, 2年前 , 38F
條約上寫罰23萬,照顧不好也只罰3萬 更不用說有良好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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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8:13, 2年前 , 39F
用民法主張返還請求權成功的案例我更是一個都沒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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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8:14, 2年前 , 40F
有成功要回去都是虐貓虐狗 正常照顧根本不可能
08/25 08:14, 40F

08/25 08:17, 2年前 , 41F
我覺得既然無法照切結書上的判罰 那根本寫好玩的 自嗨
08/25 08:17, 41F

08/25 08:18, 2年前 , 42F
有人看到說要雙向條約就森七七 真可憐
08/25 08:18, 42F
你沒看到主張返還所有物成功並不代表未來不會發生, 行實務多會酌減也不代表高額違約金只是來亂,要是哪天法官覺得這樣很合理怎麼辦呢? 契約的用意是如果哪天有意外可以保障自己  請大家慎重看待

08/25 08:30, 2年前 , 43F
我是覺得那些亂告人的中途也沒有真的想把貓要回去啦
08/25 08:30, 43F

08/25 08:30, 2年前 , 44F
,要回去了就沒有理由跟認養人要錢了。
08/25 08:30, 44F
他不需要真的要回去,只要煩你煩到掏出錢來就好 領養過程中對雙方都是面試,中途檢驗領養人的決心,反過來對領養人來說 也是一個篩掉高風險中途的機會 ※ 編輯: philippa281 (60.249.65.240 臺灣), 08/25/2021 08:52:46

08/25 09:02, 2年前 , 45F
這篇可以置底嗎?我真沒想到會有這麼多案子
08/25 09:02, 45F

08/25 09:47, 2年前 , 46F
合約就是合約,簽名前要先看清楚
08/25 09:47, 46F

08/25 09:53, 2年前 , 47F
推,簽約前自己要看清楚,沒人能幫忙這點
08/25 09:53, 47F

08/25 10:03, 2年前 , 48F
雖然真的有些怪怪的中途,但希望大家不要把所有中
08/25 10:03, 48F

08/25 10:03, 2年前 , 49F
途拖下水啦QQ我相信大部分中途都還是愛貓,希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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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0:03, 2年前 , 50F
能找到一個好人家過生活,而不是想針對認養人
08/25 10:03, 50F

08/25 10:20, 2年前 , 51F
還是去收容中心認養吧!看完這篇文章根本不敢和中途
08/25 10:20, 51F

08/25 10:20, 2年前 , 52F
交涉
08/25 10:20, 52F

08/25 10:48, 2年前 , 53F
版大分析得很好~想請問版大要加註什麼才能遏止退養或隨
08/25 10:48, 53F

08/25 10:48, 2年前 , 54F
意棄養的人?對於養好幾年還要退養的認養人很頭痛啊!
08/25 10:48, 54F
直接回答你,我覺得沒有。這不可能,因為違反人性。 合約再怎麼樣都不能違反人性,違反人性的合約跟本無法達成目的。 為什麼會退養?可能是因為生活發生變化,導致沒有時間、心力照顧。 不是只有家人生病或是突然被裁這種理由,所有退養的原因,包含要生小孩家人反對再養 要搬家新房東不給養,甚至單純膩了都算。一旦想退養,就代表繼續留著動物的成本他已 不願付出了,只是家中變故這種理由多數人都能體諒,而搬家房東不給養則否。但是背後 同樣都代表有其他因素在他的心中比留著動物更重要。在此時無論你加註什麼罰款,都不 可能讓想放手的主人因此想留著動物。甚至,你寫退養要罰錢、要公布姓名,只會讓想退 養的主人從「把動物還給你(中途)」變成「把動物偷偷處理掉,不要讓你發現」。 就跟分手一樣,一旦超過某個臨界點,一旦動了要分手/要讓動物離開的念頭,就幾乎不 可能停下了。如果有心要維持這段關係、要繼續留著動物,那麼根本就不會起這個念頭, 不是嗎? 那麼中途能為動物做的,只有幫忙再找下一個愛他的新主人,而不是想辦法懲罰原主人。 強迫一個不願意/無法繼續養動物的人維持這段關係,對人、對動物都很痛苦。 所以我才說好的方式是認真篩選認養人──認真找一個願意為這段關係付出、不會輕易要 放手的人,如果你覺得自己已經找了這樣的認養人,最後還是發生退養事件,那麼,就當 成他是有由不得已的理由吧(是不是真的如此就不用追究了) 我覺得比較好的處理,是告訴你的認養人,如果有天發現無法繼續照顧動物了,請他跟你 聯絡,你們一起幫動物找下一個主人(或是他要自己找也可以,請他找好之後跟你說一聲 )而不是想辦法阻止這樣的念頭。要人繼續做一件他不願意的事情本來就是難的。 推 *[33mtwicekua*[m: 原來真的有發生養了好幾年還要退養的狀況… 08/25 18:30 我好像不小心修到這位版友的推文了,希望這樣能修回來 如果不行的話請原諒我orz

08/25 19:18, 2年前 , 55F
推,謝謝提供範例參考
08/25 19:18, 55F

08/25 19:46, 2年前 , 56F
居然要簽合約...很怪欸
08/25 19:46, 56F

08/25 22:01, 2年前 , 57F
關於退養的部分我推薦可以看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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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01, 2年前 , 58F
08/25 22:01, 58F

08/25 22:02, 2年前 , 59F
前兩天在浪浪別哭上看到認養人因為生病連自理都有困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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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02, 2年前 , 60F
以浪浪別哭把狗接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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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03, 2年前 , 61F
上面推的文我覺得可以看一下,思考究竟對退養的部分中途是
08/25 22:03, 61F

08/25 22:03, 2年前 , 62F
怎麼想的再考慮條款如何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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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2:40, 2年前 , 63F
推好文!板主請M起來置底吧
08/25 22:40, 63F

08/25 22:44, 2年前 , 64F
第3個案例的中途也太可怕,居然要求違約金23萬 -.-
08/25 22:44, 64F

08/25 23:40, 2年前 , 65F
08/25 23:40, 65F

08/25 23:47, 2年前 , 66F
有些已經病入膏肓了
08/25 23:47, 66F

08/26 02:23, 2年前 , 67F
中途不是垃圾 垃圾都是中途
08/26 02:23, 67F
※ 編輯: philippa281 (111.83.50.211 臺灣), 08/26/2021 14:48:07

08/26 21:44, 2年前 , 68F
私line
08/26 21:44, 68F

08/27 16:49, 2年前 , 69F
黑心領養鏈
08/27 16:49, 69F

08/28 17:00, 2年前 , 70F
斂財中途
08/28 17:00, 70F

08/30 02:27, 2年前 , 71F
抱歉歪樓 但狗狗沒牽繩導致被蛇咬死算是飼主沒顧好吧
08/30 02:27, 71F

08/30 02:27, 2年前 , 72F
出門牽繩不是基本嗎= =
08/30 02:27, 72F
文章代碼(AID): #1X9GbwfB (cat)
文章代碼(AID): #1X9GbwfB (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