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你認為對領養/送養雙方公平的條約是?

看板cat作者 (煞氣a夢)時間4年前 (2020/01/23 05:11), 4年前編輯推噓5(7223)
留言32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7/15 (看更多)
這個很難說有絕對意義上的公平, 不高興的話不要簽不就行了? 想要養貓的管道很多,中途也很多家 選自己能接受的,為了這個生氣何苦來哉? 中途條件訂太嚴苛,貓送不出去, 得自己照顧,對他自己也是很大的負擔。 我有領養過,也有送養過貓, 簽約只是個基本保障, 其中的細項當然有討論的空間 例如說家訪、追蹤期、飼養方式、身分資料等 家訪跟飼養方式是一開始可溝通的, 像是版上常見的一天一餐溼食/不給大賣場飼料/ 不籠養放養等等 不能接受就換管道而已(年齡限制其實也是) 年齡限制其實每個中途版本不同, 主要想法就是經濟問題、是否會常換環境、思想是否成熟(個體當然略有差異,但多少人 思想還是跟年齡有關係) 這只是中途自己的主觀判斷沒有對錯之分。 身分資料的話,我個人送養的經驗是:送養的時候會核對一下是不是本人(特別是臉書送 養),如果對方要的話我也是能出示我的。然後不要再恐慌症發作了,只有你的單證件上 還寫上 認養專用是沒辦法做什麼的,害怕的話可以用駕照不一定要身分證阿。 追蹤期部分其實一般來說我覺得追個兩年已經很夠了,想虐貓的人不會那麼久,只是差在 有些人其實是疏於照顧生病死亡、久了新鮮感過了想送養、棄養才會有所謂的如果想送養 或是死亡要通知送養人這個問題或許這部分可以再討論,只是要怎麼樣才能雙方都滿意大 概是很難吧。(正常中途才不希望把你養了幾年的成貓帶回去,難送的要死,沒事給自己 找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579727499.A.5C4.html ※ 編輯: Doraemon9487 (101.12.5.63 臺灣), 01/23/2020 05:18:14 ※ 編輯: Doraemon9487 (101.12.5.63 臺灣), 01/23/2020 05:22:09

01/23 06:52, 4年前 , 1F
推,中肯文。
01/23 06:52, 1F

01/23 06:55, 4年前 , 2F
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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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7:40, 4年前 , 3F
妳交男朋友 男朋友的媽媽要你先簽約 然後盯妳兩年 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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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7:40, 4年前 , 4F
後打完分數才跟男方說 嗯這女的有交往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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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8:21, 4年前 , 5F
雖然可以理解用意但兩年真的太久了.....。中途最難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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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8:21, 4年前 , 6F
的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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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9:51, 4年前 , 7F
兩年太久 一般來說幾個月就可以知道貓跟人相處的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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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9:51, 4年前 , 8F
真的要虐貓,也不會等半年後才開始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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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27, 4年前 , 9F
很中肯啊,千切結書只是希望對方不要隨便轉送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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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27, 4年前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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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30, 4年前 , 11F
兩年我覺得看追蹤方式耶,像我是開粉專讓關心貓的人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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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30, 4年前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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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30, 4年前 , 13F
養人的確是追蹤兩年,從來沒主動打擾,後來真的也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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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30, 4年前 , 14F
(其實我還滿希望她有繼續關注,看貓咪現在多肥美)。當然
01/23 10:30, 14F

01/23 10:30, 4年前 , 15F
前提是送養方合理,看了c大遭遇,對極端的中途來說,其實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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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30, 4年前 , 16F
約怎樣的都是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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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54, 4年前 , 17F
其實當時板上代po的認養文中有兩隻貓咪,我只認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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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54, 4年前 , 18F
一隻,很想找另外一隻的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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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1:45, 4年前 , 19F
兩年真的太久…心態上無法放手真的不應當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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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48, 4年前 , 20F
2年差不多吧,沒有足夠長的時間送養人也無從知道當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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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48, 4年前 , 21F
人例如碰到像失業、換工作、搬家等比較細瑣的人生變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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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48, 4年前 , 22F
會怎麼對待貓,2年我覺得是還蠻合適的時間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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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49, 4年前 , 23F
不會太長,但也足夠確認認養人是不是真的把貓當家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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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49, 4年前 , 24F
意不畏困難照顧貓咪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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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8:31, 4年前 , 25F
那中途自己不是應該得更久沒有失業、換工作、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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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1:15, 4年前 , 26F
心態上無法放手的該看一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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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0:40, 4年前 , 27F
@回Y大,是。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怎麼有立場去要求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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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0:43, 4年前 , 28F
不過應該不是說2年內都不能失業、換工作、搬家。而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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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0:43, 4年前 , 29F
會因為這些因素而「放棄提供給貓咪良好的照護品質、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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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0:44, 4年前 , 30F
是棄養(包含轉送養)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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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21:13, 4年前 , 31F
推。兩年看追蹤方式吧,消極給照片兩年不為過啊。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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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21:14, 4年前 , 32F
恐慌症是專有病症,猜原po是要說被害妄想,不宜混淆
01/25 21:14,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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