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養]新莊 膽小貓送養

看板cat作者 (九命)時間8年前 (2016/05/28 22:33), 編輯推噓16(1603)
留言19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這篇文章可能會很偏離 貓版的宗旨,可是我覺得有必要說一下…… 或許很少見,或許不常見,或許很多人這輩子都沒聽說過, 但是—— 真的就是有些人,被迫的必須在「兩個重要的家人間」做選擇。 1.父母離異,孩子被迫選邊站。 2.母親討厭自己親生孩子,做丈夫/生父的不得不將孩子 交給祖父母照顧。 3.父母再婚對象與孩子關係不合,夾在中間的生父母/配偶, 不得不將孩子交給前配偶或是自己的父母照顧。 以上三個,都是我身邊真實發生的家庭狀況。 貓=自己的孩子,這樣的觀念我也認同, 可現實裡,有些時候因為一些非一己之力可以改變的原因, 人還是會必須在家人(父母/配偶/孩子/寵物)間做出抉擇。 能夠同時兼顧每個家人當然很好,可是當無法兼顧時, 如何盡量讓每個家人都得到周全的照顧,不受非必要的委屈, 遠比是否家人在自己身邊,由自己來照顧還重要。 另外,關於什麼再怎樣都不酗H拋棄家人/孩子之類的…… 這世上有種機構叫「收出養機構」, 收出養機構的孩子不只有父母雙亡的孤兒, 也有很多有苦衷,無法給自己孩子完善照顧的父母, 選擇藉由此類機構,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顧。 試問,真的愛自己親生的孩子(貓), 怎麼會情願把他綁在自己身邊, 和自己一起受苦(被飼主母親厭惡,被迫獨自住在舊屋)? 也不願給他找個更好的家庭? 這世界很大,或許板上絕大多數的人都不曾經歷 因能力不足,不得不將自己的親生孩子交給出養機構, 或是家人間嚴重失和,自己不得不在其中做出選擇 這類誰也不希望遇上的困境, 可這些事你我不曾經歷,不代表不存在…… 貓等同自己的孩子,但是總還是無法等同生養自己的父母, 縱使能夠相提並論,但當不得不抉擇時, 總還是會有一方是不被選擇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5.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64445980.A.9F7.html

05/28 22:58, , 1F
很多人不懂這道理
05/28 22:58, 1F

05/28 23:01, , 2F
大概生病到無法自理也要把貓綁身邊 送養就被說是棄養.
05/28 23:01, 2F

05/28 23:08, , 3F
太多不是當事人 其實不必太認真!貓咪快快找到好人家吧
05/28 23:08, 3F

05/28 23:37, , 4F
同意唉
05/28 23:37, 4F

05/28 23:54, , 5F
所以最好不要把貓當人看啊
05/28 23:54, 5F

05/29 00:06, , 6F
貓版需要如此好文,大推
05/29 00:06, 6F

05/29 00:27, , 7F
推理性好文 最重要是幫貓咪找個好的新家
05/29 00:27, 7F

05/29 02:00, , 8F
同意...為何一定要要求每個人都一樣愛貓呢...
05/29 02:00, 8F

05/29 02:23, , 9F
05/29 02:23, 9F

05/29 04:41, , 10F
也沒有人威脅原po一定要照做阿......
05/29 04:41, 10F

05/29 06:58, , 11F
同意 很多人自已為自己已經知道全部
05/29 06:58, 11F

05/29 11:53, , 12F
同意推…
05/29 11:53, 12F

05/29 18:51, , 13F
好文 推
05/29 18:51, 13F

05/29 20:55, , 14F
說得真好
05/29 20:55, 14F

05/29 23:39, , 15F
沒錯
05/29 23:39, 15F

05/30 08:14, , 16F
05/30 08:14, 16F

05/30 15:03, , 17F
既然做了抉擇 以後就不要再養寵物 以免又傷害一方
05/30 15:03, 17F

05/30 15:18, , 18F
為何有人就是要腦補原PO會再養…
05/30 15:18, 18F

06/07 20:25, , 19F
跟我講的比起來言簡意賅!
06/07 20:25, 19F
文章代碼(AID): #1NIQmSdt (c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IQmSdt (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