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抒發] 看完認養同意書,令人裹足不前

看板cat作者 (發囉)時間13年前 (2011/03/28 12:19), 編輯推噓30(3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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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三月,朋友撿到了一隻懷孕的流浪母貓 從沒養過貓的我們,收養了一隻小貓 一年多來,也被我們養的頭好壯壯 從長臉變成了圓臉,從彼此的陌生到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貓版也成為有空必來的版 幾個月來,覺得能力許可,空間也夠 於是開始認真的思考,收養第二隻貓 但往往看了認養同意書,就讓人裹足不前 為了保護送養人,以及這可能是所謂制式的認養同意書 在此就不公布網址,以下節錄幾點,令我很困擾的條約 1.未經送養人之同意,本人不得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 假設未來我們有了小孩,結果真的嚴重過敏 該清潔的,該注意的都沒用,又剛好有信任的朋友願意收養 如果送養人不同意,那這隻貓怎辦? 回到送養人手中?再交由不認識的人領養,這樣會比較好嗎? 2.當認養動物遺失時,本人需於事發後二小時內通知送養人。 若認養動物死亡,本人除須於事發後二小時內通知送養人, 並於火化前通知送養人經其同意方得火化, 且提供醫師相關醫療診斷證明及就醫紀錄予送養人, 同意送養人詢問醫院該貓死亡原因及醫療情形,若送養人提出疑義時, 認養人必須無條件配合提出解剖報告。 要解剖什麼的,我都可以同意 (雖然那"無條件"很礙眼,我怎麼知道我會不會遇到無理取鬧的送養人) 問題是,如果死亡,我可能都已經哭的死去活來,不知所措 還要兩小時內通知,而且還要經同意才能火化 如果不同意怎辦?我家也沒有院子草地可以埋葬啊 3.本人同意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內,接受送養人至少一次之住家拜訪, 以確認認養動物與本人之相處情況; 本人亦願接受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後 送養人不定期至認養家庭實地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若日後發現有未善盡照顧之責疑慮,送養人隨時得以帶回送養動物,不得異議。 什麼是未善盡照顧之責疑慮 標準在哪? 4.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並應無條件?付違約金五萬元給予送養人,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 致認養動物於傷或死亡者,本人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並應無條件另行?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如果有過失的話,我願意負起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但為什麼要付違約金五萬元!! 這真的很誇張,前面有一些含糊不清的條文 運氣不好遇到一個比較神經質的送養人,怎麼辦? ---------------------------------------------------------- 唉,看完一整個感覺,這不是認養同意書 這叫代養同意書 或許有人會說,不喜就不要跟他認養啊 啊不會啦,沒那麼嚴重啦,就是制式條約一切都好談 等等的 我只知道,這名字簽下去,是有法律效力的 只是單純的想認養一隻貓,卻因為這個,讓人裹足不前 同時也讓貓無形的失去了一個被認養的機會 我還是相信,虐貓的人是少數,大多數都還是愛貓人士 為了那少數訂定這樣子的條約,來規範跟挑選認養人 那我想請問的是,認養人又如何去判斷送養人呢? 我相信大多數的中途,都是品質保證的 但現在很多一般的送養民眾,也會拿這樣的同意書讓認養人簽 看來我還是睜大眼睛,看有沒有貓咪要跟著我回家 又或者該去跑收容所一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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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想認養的時候也是被契約書嚇到,最後認養一隻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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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求這麼多的,雖然知道中途沒那麼多心力真的來盯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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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契約書我就會想到法律就會覺得很恐怖,我就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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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的室友都養貓,玩他們家的就好XD第二隻...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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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簽契約就不要從那邊認養啊,又不是強迫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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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推薦你到收容所去看看,那邊的貓比中途的需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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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覺得契約書一開始寫的很嚴肅 但都還是可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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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養貓新手真的都會被嚇到吧/_\想說要求好多好可怕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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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說覺得自己做不到什麼,就是會有種被嚇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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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收容所或路上找找浪貓比較妥,別因一隻貓而讓自己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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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我那時的契約書也寫的很嚴肅很圈叉 但後來也都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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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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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危機中,順便推原po有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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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沒來找沒探望並不代表以後不會,簽了名就是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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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先跟送養人溝通聊天看他是怎麼樣的人再做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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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想約送養人來看看我把貓養的多壯美 反而是他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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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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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送養人也失聯,他回澳門,我之前還寄貓咪照片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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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能溝通 更何況都是白紙黑字 你還簽名同意 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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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結果信被擋回來...他大概信箱爆掉了(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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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畢竟這契約書是寫好之後有個範本大家都複製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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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 他擋你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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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與法律牴觸 不然器樂就是契約 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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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話都要先說前面把後路封死 但雙方都認識瞭解對方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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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的不幸怎麼了 送養人也會站在認養人的立場想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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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 我是相信人性本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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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還有討論空間 例如小動物不能養的時候 我簽的是還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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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拜訪追蹤的問題 我遇到的反而是中途都不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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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契約書訂到這種程度的中途都不想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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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去簽這種不平等條約,如你所說,事後都會留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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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收容所認養,路上撿,甚至用買的,都比這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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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紙黑字的契約一簽下去,就不要妄想對方對""體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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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對契約內容要很謹慎,不能接受千萬不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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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萬不要抱著對方會體諒會寬容你的心態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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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心隔肚皮,大家都要保護好自己(跟自己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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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路上撿貓比較快!XD像我就撿到一隻極品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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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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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從收容所帶貓回家後記得要先隔離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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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切結書的條例有任何疑問,可以和送養人討論情況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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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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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一點 如果沒有信心做到不離不棄解決因為人生變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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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無法繼續養的問題(多少人棄貓都有一堆藉口) 那為何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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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繼續領養 別人把貓交出去就是不希望領養人以各種藉口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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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處置或轉手貓咪啊 至於第二點 請參考跳跳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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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兩隻貓都是路邊撿來的,準備好了,他們就送上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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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雙務契約,但好笑的是你的義務還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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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某論壇有個律師嗆得可大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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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你們這些人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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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連回都懶得回. 隨便請她回覆一下此物之贈與返還的十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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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計算出來的? 比例原則是大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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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兒顧左右言它,說法官不會真的判十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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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極了,雙務契約講得這麼大聲,比例原則就唉呀唉呀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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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也先找網路認養但是合約書內容真的令人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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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是去收容所認養了第一隻貓:) 收容所有很多可愛&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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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大小貓咪等著大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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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養貓新手,也是想去認養貓,但在看到認養契約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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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被嚇到,後來還好在路上撿到現在的寶貝~現在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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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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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路邊憑緣份撿簡單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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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時內聯絡真的有點強人所難,萬一中途手機關機聯絡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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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也真的對認養人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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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很正常,本來養貓前就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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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會不會管太多了,還限定二小時哩,貓咪不見光找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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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來不及了,哪還記得什麼二小時阿,慢一秒就要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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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第四點...要是我會簽的話我大概有病吧..還真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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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代養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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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西完全不能簽,簽了真的是被虐狂(連要幫修都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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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認養不到一年就死,可以懷疑認養人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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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認養十年後才死,還得要聯絡原送養人才能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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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又不是醫生,領養兩個禮拜貓瘟死了,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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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收容所or路邊公園停車場就好了,中途就是不想送貓才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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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嚴苛的條件,那就成全他們吧。收容所那麼多可愛的貓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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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即性的幫忙,誰還有空去理那些怪怪的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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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契約?風吹草動就賠五萬,那伙食費100%送養人要完全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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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各種生活費用送養人都要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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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這種契約....你是在挑戰民庭的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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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路上撿也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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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都不簽啊 也不讓人影印我證件 太囉嗦的送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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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會讓人卻步 就算他不實行 簽了總是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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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很多不用簽的送養 跟收容所喔!去收容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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