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看完認養同意書,令人裹足不前
你講的這些全部都是假設領養人會丟貓的。
※ 引述《valanceo (發囉)》之銘言:
: 在去年三月,朋友撿到了一隻懷孕的流浪母貓
: 從沒養過貓的我們,收養了一隻小貓
: 一年多來,也被我們養的頭好壯壯
: 從長臉變成了圓臉,從彼此的陌生到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 貓版也成為有空必來的版
: 幾個月來,覺得能力許可,空間也夠
: 於是開始認真的思考,收養第二隻貓
: 但往往看了認養同意書,就讓人裹足不前
: 為了保護送養人,以及這可能是所謂制式的認養同意書
: 在此就不公布網址,以下節錄幾點,令我很困擾的條約
: 1.未經送養人之同意,本人不得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
: 假設未來我們有了小孩,結果真的嚴重過敏
: 該清潔的,該注意的都沒用,又剛好有信任的朋友願意收養
: 如果送養人不同意,那這隻貓怎辦?
: 回到送養人手中?再交由不認識的人領養,這樣會比較好嗎?
立意是由送養人知道有此事,並且追蹤貓的去向,
避免虐死或是亂丟之後不知去向。
: 2.當認養動物遺失時,本人需於事發後二小時內通知送養人。
: 若認養動物死亡,本人除須於事發後二小時內通知送養人,
: 並於火化前通知送養人經其同意方得火化,
: 且提供醫師相關醫療診斷證明及就醫紀錄予送養人,
: 同意送養人詢問醫院該貓死亡原因及醫療情形,若送養人提出疑義時,
: 認養人必須無條件配合提出解剖報告。
: 要解剖什麼的,我都可以同意
: (雖然那"無條件"很礙眼,我怎麼知道我會不會遇到無理取鬧的送養人)
這也是防虐貓丟貓,基本上這種條文都是碰到虐貓
的賴帳想私了
: 問題是,如果死亡,我可能都已經哭的死去活來,不知所措
: 還要兩小時內通知,而且還要經同意才能火化
: 如果不同意怎辦?我家也沒有院子草地可以埋葬啊
: 3.本人同意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內,接受送養人至少一次之住家拜訪,
: 以確認認養動物與本人之相處情況;
: 本人亦願接受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後
: 送養人不定期至認養家庭實地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 若日後發現有未善盡照顧之責疑慮,送養人隨時得以帶回送養動物,不得異議。
: 什麼是未善盡照顧之責疑慮
: 標準在哪?
: 4.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 並應無條件?付違約金五萬元給予送養人,
: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
: 致認養動物於傷或死亡者,本人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 並應無條件另行?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
: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如果有過失的話,我願意負起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 但為什麼要付違約金五萬元!!
總之這些都是防虐貓條款,讓虐貓的怕到覺得很麻煩
不找這隻貓的麻煩...
但事實上這些條款往往造成認養人嫌麻煩,
其實真正會去實行這些條款的送養人少之又少啦,
通常送出去了看過一次之後就不太會繼續追蹤了,
在這種情況下,會去簽這些條款的通常只有
超熱門的小貓或是品種貓的認養...
其實我覺得這也是好事,鼓勵大家多去認養不用
什麼條件的收容所貓,反正中途的貓送不出去下場
也不會比收容所貓還慘,就等那些能接受嚴苛
條件的人來領養也不錯。
所以常常會看到中途的貓從小貓變大貓了才送出去,
而且還有離家出走還會回中途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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