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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共 19 篇文章

推噓1(4推 3噓 16→)留言23則,0人參與, 11月前最新作者smallpig02 (小豬二號)時間11月前 (2023/06/21 19: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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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優秀的法上路. 當然全力支持啊. 台灣終於要脫亞入歐了!. 當然. 以後紅綠燈再也不重要了. 開車騎車要先看斑馬線. 一看到有線. SOP煞停打P檔拉手煞車. 順便吃個便當好了. 等確定再也沒有人通過. 再慢慢、驚覺地. 屎過斑馬線. 文明國家就是這樣的. 行人最大尾. 沒事就重罰開車的. 這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11月前最新作者MoutainBird (老崔)時間11月前 (2023/06/22 07:28), 1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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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後天、經驗上、偶然的因素屏除在外,. 純粹以理性來考量道德或法律原則,. 這樣的想法要說更早的話兩三百年前的Hume或Kant就有,. 而對這種思想實驗的批判,. Kant之後的Hegel也早就提出來,. 大意是能做出選擇的個體其實已經預設了社會的存在、而非個體能夠選擇社會。. 簡言之,認為個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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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推 2噓 80→)留言82則,0人參與, 11月前最新作者HuangTzHuan時間11月前 (2023/06/22 14:16), 1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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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現在討論已經失焦了,不過我還是儘量還原整個論點的脈絡及我的想法:. 討論串的主旨:.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0正式實施. 以我的理解,這個作法比較接近我提出的 A 的觀點:行人違規者除罰鍰外無責任. Tahuiyuan 提出了他的觀點:. 我建議以號誌及路權為依歸,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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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2→)留言19則,0人參與, 11月前最新作者jdkcupid (飛車公爵)時間11月前 (2023/06/22 18:06), 11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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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用現在哪一種禮讓方式,台南的車禍都還是會發生,因為他是切西瓜看不到行人,所以就算他願意禮讓,那也要他有看到行人啊,所以轉彎切西瓜才是重點. 台灣法規都是假設車看得到人,人遵守規定,但是事實上連現有比較寬鬆的法規都沒有在遵守了,你把法規變得再嚴格根本改變不了任何事情,光是一堆開車不管路面標線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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