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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主張超速安全的是否算是蓄意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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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uto.ltn.com.tw/news/5183/7. 美國 IIHS:速限每提高 8 公里,是車禍致死率關鍵!. 所以速限越高開越快越不安全,更不用說超過速限以上,. 當然有鄉民會說這是美國統計放在台灣不一定準確,. (不過這些人馬上又會拿日本當例子說大家都開快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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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跟原PO解釋太累了直接回一篇. 超速當然不安全,這無疑問,任何情況下,超速都是提高危險性. 但是這跟發生車禍的因果是"沒有必然相關". 好比在國道上行駛,. 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甚至逆向、迴轉、倒車等等. 跟超速一樣都是提高危險性. 你今天要說超速不安全,這是對的,. 第一篇文章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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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大的問題 就是本版的超速垃圾駕駛太多. 做違法的事 躲躲藏藏怕被知道都來不及了. 這版一堆違法超速的居然還敢這麼大聲. 根本就是無恥垃圾. 守法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守法有很難嗎??. 想要開快一點?. 可以啊~~ 去請立委去立法通過高速公路上限阿~~. 如果最後法律通過上限150km 那你就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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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應該修正為,. 內側車道為超車用,. 前方無車時應即退回中線車道。. 現行訂成得以最高速限繼續行駛,. 根本就是來亂的。. 行駛中車輛難以自證或舉證,. 是否以最高速繼續行駛(絕對值),. 所以80也在開、90也在開,100也在開,. 就算限速110路段也允許120以內的寬限。. 來回相差40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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