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通大執法後道路安全仍持續惡化!交通部:將研議增加行人違規罰則

看板car作者 (gemini)時間9月前 (2023/08/02 10:38), 9月前編輯推噓12(13131)
留言45則, 14人參與, 9月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誠如過去一兩個月討論的斑馬線無敵條款 : 即便我最少使用的就是步行、但我依舊支持斑馬線無敵 : 為何?因為本意是:有人無法判別燈號 行人會犯錯,再小心的行人都會,所以駕駛本來就負擔更多義務需要注意。 我有一次在中和中正路連城路口, 因為突然從閃光黃燈改紅綠燈,所以我就闖紅燈了, 那邊中正路右轉上交流道的庇護島,一直以來斑馬線都是閃光黃燈, 而在那個地方,車輛永遠都不會讓人,我也都一直往前走去逼車輛煞停。 有一天下班照樣這樣走,那天的休旅車按喇叭加速過來,最後從我身邊閃過去, 這種根本要殺了我樣子讓人感覺真的很差, 結果我過馬路之後,突然發現他改成常態性紅綠燈了? 我突然理解剛剛那台休旅車的行為,一個標準台灣駕駛, 如果車輛撞死行人免責,這種天天走的路在某一天突然改燈號,所以我被撞死就活該? 題外話是,這個紅綠燈根本就是在逼行人闖紅燈, 因為不管跨越中正路或跨越連城路過來,都一定會剛剛好遇上行人紅燈, 我站在那邊計算,行人紅燈150秒,車輛紅燈50秒, 而且車輛紅燈的時候,因為號誌的關係,根本就沒有行人通行的需求。 後續就是跟新北市政府的交手,照慣例失敗, 到後來很不爽跟新北市政府講說,你們如果真的要行人等紅綠燈就去取締行人阿, 還被新北市政府開嘲諷,說我們取締了100多件行人違規喔(得意) 對啦要求行人等150秒,這150秒多數時候沒有車輛通過, 等到行人不耐煩了再取締行人,很華很可以。 https://i.imgur.com/U4A799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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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0:52, 9月前 , 1F
歡迎光臨鬼島,有任何不滿歡迎跟恐龍訴說。
08/02 10:52, 1F

08/02 11:01, 9月前 , 2F
大家選票要把握啊,想想是誰一年殺了這麼多路人
08/02 11:01, 2F

08/02 11:02, 9月前 , 3F
不改號誌就守法阿.趕那150秒上天堂嗎?
08/02 11:02, 3F
https://i.imgur.com/4L05E6O.jpg
這樣的一個路口(甚至連路口都不是)要等150秒,不等就上天堂吧? 明明車輛停下來讓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你這讓我想到新北市政府開心地跟我炫耀「我們上半年罰了101個行人喔」的嘴臉。

08/02 11:17, 9月前 , 4F
我覺得可以投書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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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1:17, 9月前 , 5F
或找民代反應
08/02 11:17, 5F

08/02 11:17, 9月前 , 6F
路不寬沒車沒警察就走了
08/02 11:17, 6F

08/02 11:57, 9月前 , 7F
守法的車有義務讓不守法的行人@@ 大家都走路就好了
08/02 11:57, 7F

08/02 11:58, 9月前 , 8F
很華又是啥形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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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1:58, 9月前 , 9F
還路於民不是讓行人變路霸 是要車尊重一下守法的行
08/02 11:58, 9F

08/02 11:59, 9月前 , 10F
08/02 11:59, 10F

08/02 11:59, 9月前 , 11F
我覺得紅綠燈秒數這種應該請當地議員處理效果會比較
08/02 11:59, 11F

08/02 11:59, 9月前 , 12F
好,不用直接找主管機關
08/02 11:59, 12F
這裡不應該設紅綠燈,我之前也常常在下班尖峰開車過這裡, 那個時候還是閃光黃燈,都是停一下就解決的事情, 我去找里長講過,里長說這個紅綠燈是里民要求的,我無言。

08/02 11:59, 9月前 , 13F
閃燈路段就互相注意 而不是那身體捍衛路權
08/02 11:59, 13F

08/02 12:12, 9月前 , 14F
不用考駕照就能當行人,考了駕照的駕駛主動掌握行
08/02 12:12, 14F

08/02 12:12, 9月前 , 15F
人動向是必要的,但是有些想死的老人跟小孩暴衝,
08/02 12:12, 15F

08/02 12:12, 9月前 , 16F
那種還不能讓駕駛零肇責免賠,就說不過去。
08/02 12:12, 16F

08/02 12:18, 9月前 , 17F
如果車輛與行人之間的事故,改成「若車輛違規,則
08/02 12:18, 17F

08/02 12:18, 9月前 , 18F
車輛全責;車輛未違規,車輛免責」,守法駕駛跟飆
08/02 12:18, 18F

08/02 12:18, 9月前 , 19F
仔撞死老番癲,前者免責免賠,後者全責全賠,若有
08/02 12:18, 19F

08/02 12:19, 9月前 , 20F
違停或私人障礙物遮蔽視線肇事,須承擔責任,這樣
08/02 12:19, 20F

08/02 12:19, 9月前 , 21F
可能仍無法面面俱到,但比較接近了?
08/02 12:19, 21F

08/02 12:20, 9月前 , 22F
並且改裝車的駕駛(含拆除客貨車鐵桿)一旦肇事,
08/02 12:20, 22F

08/02 12:20, 9月前 , 23F
一律視為違法在先,不探討是否與事故存在因果。
08/02 12:20, 23F

08/02 12:25, 9月前 , 24F
行人繞過違停車走在馬路上 後車沒超速刻意追撞算誰
08/02 12:25, 24F

08/02 12:25, 9月前 , 25F
的錯?
08/02 12:25, 25F

08/02 12:55, 9月前 , 26F
如果沒超速加上反應時間不夠的話是會零肇責啊
08/02 12:55, 26F

08/02 12:56, 9月前 , 27F
另外違停如果有被提出來是有機會被判有肇責的
08/02 12:56, 27F

08/02 12:58, 9月前 , 28F
違停就行政責 0民事責 意思意思付個道義責任而已
08/02 12:58, 28F

08/02 12:58, 9月前 , 29F
反應時間完全夠啊 就是故意要撞啊 我是指那個說汽
08/02 12:58, 29F

08/02 12:58, 9月前 , 30F
車沒違規就沒肇責的
08/02 12:58, 30F

08/02 13:01, 9月前 , 31F
某T的想法完全不可行 隨便舉例就破功了
08/02 13:01, 31F

08/02 14:25, 9月前 , 32F
中和交流道附近,我傾向是車主的素質問題
08/02 14:25, 32F

08/02 14:27, 9月前 , 33F
而且大型路口本來行人號誌就會比較久,中和真的是汽
08/02 14:27, 33F

08/02 14:27, 9月前 , 34F
機車行人都在闖紅燈的狗幹地方
08/02 14:27, 34F

08/02 15:08, 9月前 , 35F
架了滿滿的科技執法怎不拿來控制燈號 可悲
08/02 15:08, 35F

08/02 15:17, 9月前 , 36F
想指控故意撞上,要舉證車輛故意啊,舉證不出來,
08/02 15:17, 36F

08/02 15:17, 9月前 , 37F
就是違停全責了,正常來說不會有人為了教訓違停而
08/02 15:17, 37F

08/02 15:17, 9月前 , 38F
刻意追撞行人,舉極端例子是不是自己慣性違停?
08/02 15:17, 38F

08/02 15:20, 9月前 , 39F
一般人的直覺是誰撞算誰的,無超速、違規也沒酒駕
08/02 15:20, 39F

08/02 15:20, 9月前 , 40F
的駕駛撞到人,還是常有被判「應、能、未注意」的
08/02 15:20, 40F

08/02 15:20, 9月前 , 41F
情形,必須壓縮心證空間,明確規範肇責判定,違反
08/02 15:20, 41F

08/02 15:21, 9月前 , 42F
直覺沒關係,能藉以改善通行環境才是重點。
08/02 15:21, 42F

08/02 15:33, 9月前 , 43F
拿數據出來吧 在那邊常不常就是紮草人而已
08/02 15:33, 43F

08/02 15:36, 9月前 , 44F
不然以台灣那個速限 超過9成的情況是反應的過來的
08/02 15:36, 44F
※ 編輯: castorfi (220.141.66.189 臺灣), 08/02/2023 16:56:53 ※ 編輯: castorfi (220.141.66.189 臺灣), 08/02/2023 16:57:40

08/02 22:32, 9月前 , 45F
不讓行人直接重罰,過馬路拿手機出來拍啊
08/02 22:32, 45F
文章代碼(AID): #1aoS6BOY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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