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全面檢舉有辦法遏止交通亂象嗎

看板car作者 (charles0939)時間1年前 (2023/03/03 14:32),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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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限檢舉的法條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去立法院網站搜尋了一下,有 三 個提案,內容基本上都是以減少民眾檢舉為主,都是由藍綠兩黨提案並連署,提案網址跟 立委名單如下: —— (1) 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100202:LCEWA01_100202_00068 756委25053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 陳玉珍 翁重鈞 鄭天財 Sra Kacaw 張育美 謝衣? 李貴敏 李德維 吳怡玎 陳以信 呂玉玲 廖婉汝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林文瑞 徐志榮 葉毓蘭 林德福 孔文吉 林思銘 吳斯懷 溫玉霞 蔣萬安 案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 24 人,鑒於民眾之舉發導致員警負荷過重 ,依據「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對於 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 違規證據 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 發。」《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賦予非執法單位之一般民 眾,可自行以非經精密檢驗之設備,如智慧型 手機拍照或錄 影方式,無時無刻、對周遭民眾進行蒐證及檢舉。換言之, 任何人均可行 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 限制,形成法秩序矛盾,亦讓保障人民公 共場域基本權利、 隱私權之意旨蕩然無存。此外,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輕微 違規檢舉 案件,例如前輪壓線停車,宜先予勸導促使改善, 也避免檢舉人有惡意檢舉心態,惟實 際執行之類型仍由主管 機關定之,此條例應增列第二項:「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 違規 檢舉案件,應先開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 」。對於民眾輕微案件先予勸導 促使改善。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 (2)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14/LCEWA01_100114_00063.pdf 756委24811 提案人:陳歐珀 連署人: 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案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條之一係民眾得 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 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 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限的警力,但過於浮 濫也造成不少的 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 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而民眾 檢舉案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 或警察機關 查證,但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 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違規 檢舉的公正性,並防 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 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 決。 —— (3) 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100306:LCEWA01_100306_00015 756委26098 提案人:林俊憲 林宜瑾 連署人: 陳歐珀 羅美玲 蘇巧慧 陳明文 趙天麟 邱議瑩 陳素月 賴惠員 劉建國 周春米 蔡易餘 蘇治芬 邱志偉 劉櫂豪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林宜瑾等 16 人,有鑑於近日民眾檢舉交通 違規案件數大增,其 中「連續檢舉」的狀況更大幅增加員警 行政負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民 眾檢舉相關 條例有功於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其存在之必要,不得 廢除,然該條例 應保障公平、比例原則,於比照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於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二項關於警 方連續舉發規定 ,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是否有 當?敬請公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53.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7825144.A.6A5.html

03/03 15:12, 1年前 , 1F
然後有些人只罵OPPO 嘻嘻
03/03 15:12, 1F

03/03 15:17, 1年前 , 2F
游(葉)毓蘭居然也支持,不過算自己人就不用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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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5:30, 1年前 , 3F
誰叫他是提案人?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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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6:35, 1年前 , 4F
只罵OPPO,其他人根本沒壓力,卻又肖想會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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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9:17, 1年前 , 5F
當然要罵沙包黨啊,難道你敢罵中國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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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9:17, 1年前 , 6F
想造反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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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22, 1年前 , 7F
OPPO不僅提案,還要連署別人的案子,真違停之父。
03/04 10:22, 7F

03/04 10:24, 1年前 , 8F
國民黨那些垃圾,反正就是垃圾了,你民進黨要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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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0:24, 1年前 , 9F
成為台版自民黨,就要先學會主動排毒。比較意外的
03/04 10:24, 9F

03/04 10:24, 1年前 , 10F
是葉毓蘭警察出身,居然支持違停?
03/04 10:24,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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