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我在[三峽/板橋] 宜竣中古車行的消費經驗

看板car作者時間1年前 (2022/06/13 22:20), 1年前編輯推噓79(85687)
留言178則, 96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9/12 (看更多)
謝謝各位鄉民大大的推文或回文 不論是給我鼓勵的推文,抑或是提出不以為然的看法,我都萬分感謝 因為於公來說,我希望能增加討論度,讓大家更了解買中古車要注意的地方 於私方面,各位的反饋也讓我思考我在事件中是否有要改進的地方 讓我在以後的處事能更圓融、更謹慎 我尤其要感謝發文『翻譯』判決書的大大以及在底下補強說明的各位 讓我了解我在案件中準備不充足的地方 也解釋了法官的判決並無出格之處 (雖然我還是不了解,為什麼書明更換『良好電瓶』 且自承給予的電瓶壽命將盡不算證據就是了) 我在這篇文章中對法官的態度的確不友善 但因為下面有些推文對法官有些批評 所以我決定不修文,以免讓別人以為是他們擅自批評法官 我這邊要對法官表示歉意 至於劉老闆? 抱歉,我還是要說:「宜竣?啊就無良商家啊......」 作者: dontbirdme (披著狼皮的羊) 看板: car 標題: Re: [心得] 我在[三峽/板橋] 宜竣中古車行的消費經驗 時間: Mon Jun 13 22:20:47 2022 各位關注過宜竣汽車事件的鄉民們好,很久沒有發表過文章了, 這次上來是更新民事法庭的判決結果,也可能是最終章了。 嗯,很意外也不意外的,我對宜竣的民事求償判決是:原告之訴駁回。 意外的是,宜竣自己都承認電池一般壽命為兩年,但給我的電池是已使用五年; 以及給我的車子起始就車身過低了,卻依舊求償無門。 不意外的是,翻到承審法官欄後看到的名字是大名鼎鼎的:李昭融法官大人。 (耳邊侏儸紀公園的BGM響起......) PS. 這位法官的成名作大家可以自行google,這邊就不多說了。 以下是我的判決書: https://i.imgur.com/Kh8tYpC.jpg
https://i.imgur.com/yLTHPSd.jpg
https://i.imgur.com/9D8z5FF.jpg
https://i.imgur.com/JAD3fC0.jpg
https://i.imgur.com/9spawYy.jpg
https://i.imgur.com/KvrbdCB.jpg
其實從上次刑事庭PO文後又經歷了不少事, 有我控告劉老闆的刑事案件不起訴、 (一樣是因為毀謗證據不足,無法確定當事人毀謗的是我) 民事調解庭、民事庭第一次開庭、民事庭第二次開庭、民事庭第三次開庭。 但自從上次劉老闆在法庭『無線上網』後,他應該完全了解自己的諧星體質, 之後的民事庭就不再自己出席了,委託別人開庭,也就沒這麼多笑料可以提供, 所以我就沒有PO文,以下簡單補述流程,因為像流水帳有點無聊,請見諒。 去年11/19調解庭,我到場才發現開心果劉老闆沒有親到,委託了另一位林先生: (以下對話都只是大概,非原話) 林:我是宜竣商行的同業,今天劉老闆委託我來調解。 我站在第三方的立場,說一句公道話。 基本上呢X先生對這件事情很生氣我都可以了解, 但我們不談這件事情的之前、跟現在.... (繞了一大堆我聽不懂的話,聽得很不耐煩) 我們這邊可以給予賠償金五千... 我:不可能(插話,因為繞圈圈的話實在聽得很累) 首先劉老闆找高價的中古代辦黃牛,這邊大概就溢收五千。 答應更換全新電瓶但給了使用五年的待報廢電池, 使我在高架道路拋錨維修就花費一萬, 加上劉老闆由黃牛辦理過戶時驗車會過, 但實際上我驗車卻不能通過,我為了驗車通過改高車身又花了一萬。 這邊最基本的就花了兩萬五,加上劉老闆對我的刑事告訴, 讓我多次開庭、送件等請假四五次, 我一日工資3000元,這邊就又損失了一萬五。 然後劉老闆說只要賠償我五千? 而且基本上你替被告出席調解,就已經不是什麼『第三方立場』了。 調:兩邊共識差太多了,那我看也不必再送下一次調解,再來就直接開庭了。 今年01/14第一次民事庭,依舊是林先生到席。 法:你是宜竣商行的什麼人? 林:我是宜竣的經理...(OS. 上次不是說同業嗎?生意人說話就是......) .....再來是法官詢問我求償的金額明細,大致跟上面相符, 只是多了保固折現 (因為劉老闆在PCHOME廣告聲明有保固但實際上未給予保固,我主張應折現) 及因劉老闆在Google評論的毀謗賠償。 今天只有針對這些文件的確認就敲定下次再開庭的時間,花了可能沒有十分鐘。 唯一讓我比較敏感的是, 法官提到車子的用語是『這台小小的March』,讓人感覺不是很舒服。 再來是03/04第二次民事庭。 法:你們沒有調解的可能嗎? 林:我們可以賠償五千元。 法:這樣可以嗎?(問我) 我:我請假損失就不止五千,怎麼可能答應。 法:那我們就來審理。被告你們有說過要更換新電瓶嗎? 林:有啊...(這邊被告有承認了) 法:你們契約書寫的是『良好電瓶』。結果你們換給人五年的電瓶? 電瓶的壽命有多久? 林:一般是兩到三年,我個人使用經驗是可能可以到四年。 (這不等於承認『非良好電瓶』嗎?) .....(再來是討論電瓶壽命) 法:可是問題是你換給他的是五年電瓶? 林:這都是耗材,當初他可以開走,再來有問題不關我們事。 我:法官,我車開了兩個月電瓶就出問題。 電瓶有問題不代表車會馬上掛掉不能開,我相信開過車的都知道。 法:你不知道買中古車有風險? 所以原告表示出問題花了一萬多要你賠(指林先生),你有辦法? 林:沒辦法。 法:還有你超收過戶費5200,你有多收?你找代辦有跟他講? 我:沒有。 林:我們有告訴他。 我:首先對方沒有告知我要找代辦,而且我查代辦行情也都在一千多元, 但對方跟我收取非常多費用。 法:所以你們每項代辦都要一個錢喔?有沒有偏高?(看收據) 林:如果過戶只要一千塊,那我以後都給他辦好了。 法:所以原告主張被告趁原告輕率急迫無經驗,付了這筆錢,要求返還。是這樣嗎? 我:是。 法:你哪有急迫輕率無經驗? 我:他當場就要收啊! 沒人跟我說過找代辦,然後他過戶完就拿一張收據跟我要錢交車。 我事後查覺得這樣有問題。 法:所以這樣是急迫輕率無經驗? 我:我覺得是。 法:這樣對嗎? (沒人回話,一陣沉默) 法:還有被告你的車子一開始過戶驗車可以過,之後怎麼又有問題?車身過低? 林:如果有瑕疵當初就過不了啊... 法:可是他110年2月驗車不過?這在你買車後多久? 我:這在我買車後半年。 林:這都過了半年了,中間有沒什麼問題我不清楚。 我:我看能否找到這輛車子的原始廣告照片,可以證明車身一開始就這麼低。 法:你(指我)知道驗車不過不能過戶嗎? 我:我知道。但他們找的黃牛驗車就是能過,所以我懷疑因為他們超收過戶費, 高額找代辦才能通過,然後變成我要負責車身過低的問題。 法:那原告你要舉證啊...唉唷怎麼買個小車子小March也這麼多問題! (又一次『小March』, 讓人忍不住聯想起法官的名言『一件小小的租賃你們要來多久?』) 那你車子後來驗車有過嗎? 我:我換了新的避震器才能通過。 法:車子都交給你半年了你才提出問題?你要從速檢查啊! 我:車子就半年才要定檢啊!之前你要我去哪檢查? 我沒事不會去檢查啊!(法官是不知道什麼叫『汽車定檢』嗎?) 法:然後你說被告說你恐嚇取財網路霸凌? 我:是。我在網路PO文說出跟宜竣車行的交易經過,劉先生就在Google評論毀謗我。 法:所以你們說的仙人跳、恐嚇取財、網路霸凌是針對原告嗎? 林:是。(這邊又算承認嗎?) 法:蛤!所以你們真的是在講他啊? (法官對狀況並不清楚,問了很久才搞懂是我在PTT PO文, 然後劉老闆在Google評論留言,然後我們互訴毀謗皆不起訴的歷史) 法:所以劉冠智跟宜竣車行什麼關係? 我(OS):你真的有在看案子嗎......? 法:沒關係我們再改期好了。 再來04/12最後一次開庭。 法:所以原告你要說的都是如書狀講的? 我:是的。因為被告上次說我可能自己有改車子, 所以我附上最早的車子廣告,註明車身一開始就過低。 法:所以林先生你們交給陳先生的車子本來就比常車為低? 林:我們交給他的就是這樣。 法:另外附上這篇PTT文是? 我:這就是我在PTT的PO文,才引來劉先生在Google評論說我仙人跳、恐嚇取財等。 林:這個他們兩個互告都不起訴處分。 法:所以劉老闆回文是要澄清事實還是要毀謗原告的名譽? (還幫對方想好怎麼回答?) 林:澄清事實。 法:所以你們想提的都提出了嗎?都沒有就宣告辯論終結了喔。 多次開庭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後來就是判決了。 我不是法律人,沒有高深的法律素養,對法官提出的駁回理由一知半解。 我只知道,如果一般的案子,也許可以就如法官大人所說的『依中古車慣例』; 但這件案子裡,宜竣商行首先沒有履行契約書上的『更換良好電瓶』, 在法庭上的答辯也多次承認了其錯誤,法官卻完全沒有採用, 反而採用了我看都沒看過的『中古車大聯盟制式契約』,這點實在讓我完全不了解。 如果開庭詰問的內容完全沒有要採用,那我不知道讓我們上法庭辯難是在耍猴戲嗎? 總之我對這次的判決結果十分失望。 法院哪怕只是要求對方賠償一千元兩千元最基本的電瓶賠償費, 我也會覺得法院是可以保障消費者的。 今天連店家白紙黑字寫的承諾沒有做到都無法為消費者伸張, 那我不知道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我不知道今天這判決如果不是這位公正『李姓』的法官審判是否會有一樣的結果, 但一個『小小的March』案子就花了快兩年也實在讓我累了。 離提出異議的DeadLine已經剩沒幾天,而我還無法決斷是否繼續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4.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55130053.A.86D.html

06/13 22:26, 1年前 , 1F
這件事告訴我們想告贏 律師費不能省
06/13 22:26, 1F

06/13 22:27, 1年前 , 2F
推原po
06/13 22:27, 2F

06/13 22:28, 1年前 , 3F
推小施不是沒有原因的,沒良心的二手車商真的很糟糕
06/13 22:28, 3F

06/13 22:28, 1年前 , 4F
你一樣自訟的話 結果應該一樣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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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2:28, 1年前 , 5F
辛苦了...QQ
06/13 22:28, 5F

06/13 22:30, 1年前 , 6F
06/13 22:30, 6F

06/13 22:31, 1年前 , 7F
恐龍法官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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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2:32, 1年前 , 8F
樓上太衝動了。要幫您洗掉嗎?
06/13 22:32, 8F

06/13 22:39, 1年前 , 9F
沒記錯民事庭對己有利之證據要自行舉證,個人對法
06/13 22:39, 9F

06/13 22:40, 1年前 , 10F
官這樣判不感意外
06/13 22:40, 10F

06/13 22:40, 1年前 , 11F
補齊證據再上訴應該能贏才是
06/13 22:40, 11F

06/13 22:47, 1年前 , 12F
我覺得主要原因是約定「現狀交車」,電瓶也在現狀內
06/13 22:47, 12F

06/13 22:48, 1年前 , 13F
,贏面就小了,這點小施也有講到,有些同行都用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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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2:48, 1年前 , 14F
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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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2:48, 1年前 , 15F
不能推恐龍法官還是XXXX??? 幫我挑一個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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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ntbirdme (58.114.4.152 臺灣), 06/13/2022 22:53:22

06/13 22:53, 1年前 , 16F
鄉民與你同在! 賺黑心錢子孫沒屁眼
06/13 22:53, 16F

06/13 22:58, 1年前 , 17F
中古車就是現況交車,而且你要負起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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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2, 1年前 , 18F
現況交車我懂。但白紙黑字的良好電瓶可以賴掉讓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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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3, 1年前 , 19F
06/13 23:03, 19F

06/13 23:04, 1年前 , 20F
這就是小施的可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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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5, 1年前 , 21F
抹除良心同流合污,賺錢多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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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5, 1年前 , 22F
但他選擇了比較難的一條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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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6, 1年前 , 23F
為了三千塊的電瓶和看一眼就知道的降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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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7, 1年前 , 24F
打民事刑事官司搞兩年.....你真的很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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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8, 1年前 , 25F
嘻嘻 落後國家對這種劣跡司法人員根本沒有汰除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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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08, 1年前 , 26F
不意外21世紀還玩得像清朝縣官判案一樣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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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12, 1年前 , 27F
最近正在上演侏羅紀世界,原PO去看了呀XD
06/13 23:12, 27F

06/13 23:17, 1年前 , 28F
真的很糟糕欸...法官是開庭前才看資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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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18, 1年前 , 29F
法官的良心就跟中古車商的差不多 當然判你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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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19, 1年前 , 30F
XD
06/13 23:19, 30F

06/13 23:23, 1年前 , 31F
辛苦了,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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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29, 1年前 , 32F
辛苦了,中古真的還是找小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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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29, 1年前 , 33F
台灣很多生意人沒良心的垃圾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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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31, 1年前 , 34F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沒事真的別買中古車 一定要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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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31, 1年前 , 35F
只能選名氣大的店 會比較愛惜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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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32, 1年前 , 36F
你真的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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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33, 1年前 , 37F
下次存錢買新車吧 我這輩子是不可能給二手車商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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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3:35, 1年前 , 38F
辛苦了,這年頭有良心的店家真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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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1 則推文
06/14 11:20, 1年前 , 140F
只能幫推,辛苦了
06/14 11:20, 140F

06/14 11:31, 1年前 , 141F
人家車商懂法律很難贏啦,他寫良好電瓶交車當下沒刁
06/14 11:31, 141F

06/14 11:31, 1年前 , 142F
車確實是良好你要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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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05, 1年前 , 143F
樓上....你認為原PO請律師來打官司就會贏嗎????
06/14 12:05, 143F

06/14 12:05, 1年前 , 144F
要不要花六萬再被法官洗臉一次????
06/14 12:05, 144F

06/14 12:05, 1年前 , 145F
辛苦了 看完難怪一堆同業在黑小施
06/14 12:05, 145F

06/14 12:06, 1年前 , 146F
小施真的是中古車商界的最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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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07, 1年前 , 147F
連法官是誰都可以拿來嘴,要是判原告贏不就變法官
06/14 12:07, 147F

06/14 12:07, 1年前 , 148F
英明,大人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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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08, 1年前 , 149F
順道一提,86000的車.....小施沒在賣(特殊如公益車外
06/14 12:08, 149F

06/14 12:08, 1年前 , 150F
對二手車商而言,屬於 低利潤+高風險
06/14 12:08, 150F

06/14 12:09, 1年前 , 151F
順道一提,小施之前也有提到過,很多人想捐車給小施
06/14 12:09, 151F

06/14 12:10, 1年前 , 152F
做公益用途,但小施也是婉拒很多台,只收下
06/14 12:10, 152F

06/14 12:10, 1年前 , 153F
低風險車輛(包含對小施跟接手的消費者)來做整理
06/14 12:10, 153F

06/14 12:34, 1年前 , 154F
這個判決跟司法改革有什麼關係?
06/14 12:34, 154F

06/14 12:50, 1年前 , 155F
辛苦了
06/14 12:50, 155F

06/14 12:58, 1年前 , 156F
刑事輸(不起訴),民事輸,唯一只剩ptt車板同溫層贏...
06/14 12:58, 156F

06/14 13:37, 1年前 , 157F
驗車那邊你很吃虧...車行94厲害
06/14 13:37, 157F

06/14 13:38, 1年前 , 158F
過戶給你的時候沒問題, 你驗車時出問題..真的無解
06/14 13:38, 158F

06/14 14:24, 1年前 , 159F
網路挺你到底加油,就算繼續內心也會給你動力,不
06/14 14:24, 159F

06/14 14:24, 1年前 , 160F
相信正義會低頭
06/14 14:24, 160F

06/14 14:27, 1年前 , 161F
鄉民就是判決不滿意就說司法改革有問題
06/14 14:27, 161F

06/14 14:49, 1年前 , 162F
這法官真的很扯
06/14 14:49, 162F

06/14 15:35, 1年前 , 163F
果然民事庭很難打,要討公道律師費要花下去
06/14 15:35, 163F

06/14 15:35, 1年前 , 164F
全部追下來到法官那邊整個火熄掉
06/14 15:35, 164F

06/14 15:35, 1年前 , 165F
當然我不覺得法官有問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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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5:36, 1年前 , 166F
他審理過程已經點出你舉證不足的地方了
06/14 15:36, 166F

06/14 15:36, 1年前 , 167F
驗車那邊真的是敗筆
06/14 15:36, 167F

06/14 15:37, 1年前 , 168F
然後我是勸你工資3000以後買新車就好
06/14 15:37, 168F

06/14 15:37, 1年前 , 169F
車行不怕告的原因就是因為契約都是兩方打好的
06/14 15:37, 169F

06/14 15:38, 1年前 , 170F
都先合一次法了,後面才要再舉證真的難如登天
06/14 15:38, 170F

06/14 16:44, 1年前 , 171F
好扯......
06/14 16:44, 171F

06/14 20:02, 1年前 , 172F
法官實在是xxx
06/14 20:02, 172F
※ 編輯: dontbirdme (58.114.4.152 臺灣), 06/14/2022 22:02:01

06/15 09:37, 1年前 , 173F
都影響車商商譽造成的損失應該早就超過你要訴求的
06/15 09:37, 173F

06/15 09:37, 1年前 , 174F
金額了,還要帶風向訴諸司法不公
06/15 09:37, 174F

06/15 11:58, 1年前 , 175F
知道我是先知了吧!一堆87
06/15 11:58, 175F

06/15 12:18, 1年前 , 176F
車商的商譽是他自己擺在地上踩的,不是我影響的
06/15 12:18, 176F

06/15 21:10, 1年前 , 177F
Who care?沒遇過這麼無聊的,店家真雖小
06/15 21:10, 177F

06/16 15:01, 1年前 , 178F
所以法官幫業者省了5000?
06/16 15:01, 178F
文章代碼(AID): #1YfqV5Xj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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