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西濱快彰化段區間測速擺烏龍 彰化警方撤銷1379件罰單

看板car作者 (MJ<<<冷氣)時間4年前 (2020/04/26 08:37), 4年前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 《KKmex (麥克斯)》 之銘言: : → softtouch: 區間測速沒有儀器誤差問題 所以10公里的容忍值 不一定 04/25 21:22 : → softtouch: 存在 04/25 21:22 藉這個機會把我之前查的資料給大家討論區間測速是否有寬限值這個東西: 1.新北市政府對於區間測速適法性的解釋 https://bit.ly/2S8xJt1 三、區間測速有無法源依據?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43條第1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罰鍰」。現行法令對超速之認定,並無限制僅能以雷達或雷射等設備偵測,另言之,以區間 平均速率認定超速亦符合法令規定。 重點在於法規無規定用定點或區間,所以任何方式的測速皆符合規定。 2.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罰細則 https://bit.ly/2yJvg1r 第12條第一項第11款: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有明文規定超速10km內不舉發, 再依上面新北市警察局的解釋, 這個細則有沒有規定區間或定點測速, 所以都適用。 所以我認為區間測速依然享有法律規定的十公里寬限值, 所以拜託大家蘇花改開到79...... -- Sent from my Samsung Galaxy S10e PiTT // PHJC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35.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87861425.A.240.html

04/26 09:41, 4年前 , 1F
一樣40龜給你看 ^.<
04/26 09:41, 1F

04/26 10:53, 4年前 , 2F
蘇花改區間測速說要抓最低速 50,那如果開快樂表 50 不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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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0:53, 4年前 , 3F
實沒到 50,跟雪隧有一樣的問題吧,執法單位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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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0:55, 4年前 , 4F
現在蘇花區間還沒正式開罰…我都+40 50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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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16, 4年前 , 5F
沒辦法 區間測速很可怕 我都定速45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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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51, 4年前 , 6F
這個不是不舉發 而是沒有特殊理由不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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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52, 4年前 , 7F
簡單的說他仍然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秩序兩個心證
04/26 11:52, 7F

04/26 11:55, 4年前 , 8F
另外現在區間不少都只有10km寬限 請大家務必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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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2:35, 4年前 , 9F
不用把霸王條款當常態,沒特別理由警察不會沒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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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2:35, 4年前 , 10F
事做,到時候你提行政訴訟他也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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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3:12, 4年前 , 11F
速限60 72被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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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3:12, 4年前 , 12F
所以超過10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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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3:19, 4年前 , 13F
苗栗的不是沒有嗎?
04/26 13:19, 13F
所以如果+10以內被打到可以用這個法條打行政訴訟,政府只能做法律許可的事,而人民可 以做法律沒有禁止的事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21.35.47 臺灣), 04/26/2020 13:24:19

04/26 23:22, 4年前 , 14F
低於速度下限開罰是好事,但馬上跟「儀錶速度必需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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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速度」此規定產生矛盾,個人不認為交通部有蛋蛋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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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3:22, 4年前 , 16F
挑戰這個歷史共業,最後應該還是龜龜無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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