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機車撞汽車-左右向車&肇責

看板car作者 (瑋阿)時間5年前 (2018/07/11 00:29), 5年前編輯推噓35(36169)
留言106則, 3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以下文長~當作是閒聊文也好...XD 前些日子的早上,在頭份開車往竹科走1高的通勤路上,經過頭份交流道附近的道路被從 涵洞出來的機車撞到 (這路口3年前車禍死2名交大生/常大小事故,當地人說這路口"不乾淨"..) 以下為示意圖: Google map 地圖事故發生點 https://i.imgur.com/jwmy2sn.jpg
Google map 街景截圖-1 汽車/機車動線說明圖 https://i.imgur.com/4d31N95.jpg
Google map 街景截圖-2 汽車/機車動線說明圖 https://i.imgur.com/hGHNjbI.jpg
Google map 地圖汽車/機車動線圖說明 https://i.imgur.com/7NKvkOj.jpg
汽車被撞的位置 https://i.imgur.com/8bzIh8c.jpg
(反正車子外觀本來就很糟糕了,這一撞小Case而已,事後給原廠估價也說只是皮肉傷沒 有傷到大樑骨子裡....(  ̄ c ̄)y▂ξ....) 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影片截錄 https://youtu.be/Ar9hBvjQskQ
報案三聯單 https://i.imgur.com/JZLlNwX.jpg
回原廠的估價單 https://i.imgur.com/McnjuFE.jpg
07/05(四) 07:08 發生的,過我開到路口減速到約時速30Km/Hr,快過半時發現機車從黑 漆漆的涵洞裡衝出來,看到機車的瞬間目測時速約30-40Km/Hr 瞬間只想到贛機車這距離和速度死定了他絕對煞不住,過1秒後對方應該是有急煞但還是 煞不住,從我左側後方撞上去了....之後就是我下車打電話報警/警察到了酒測量現場/去 派出所做筆錄/去急診找駕駛小妹妹 (要去打工路上的21歲看起來單純善良的小妹妹,殊不知他爸爸....唉) 事故當下我汽車滑行停在事故撞擊點路邊距離6公尺左右,機車在撞擊點原地倒著沒動(我 擺三角立牌在機車前方) 警方來之後量現場做酒測和身份確認後我跟著回派出所,小妹妹由她媽媽載去為恭醫院掛 急診,筆錄中記載著時速約30Km/Hr經過該路口,我也有提供行車記錄器上面的影片給承 辦的員警 做完筆錄後我去為恭醫院找小妹妹&他媽媽,手掌和手肘有很輕微的擦傷以及其他小局部 的疼痛(有擦傷還是挺麻煩的把柄,以刑逼民呀...) 沒大礙道別後沒多久妹妹的爸爸也打給我了,電話裡也說到[你有善盡責任我也有看到你 的誠意了] (聽到這裡我贛一整個黑人問號,贛你女兒撞我你有先初步了解狀況嗎?? 什麼叫做我也有 看到你的誠意?? 是我的錯嗎?? 我欠你和你女兒的嗎???) 到目前為止雙方語氣都很和緩 (尤其是我一整個理性和氣溝通的職業病呀...) ============================== 當晚他爸爸打來了,第一句就是說我自己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講啥這種事是大家都不願 意遇到的事(無意義的開場廢話),直接說機車報修要18000元,SYM 高手X-PRO 125 車台/ 三角台/前擋板啥的全換(贛這台本來殘值應該15000不到),我跟他好好地說明雙方都有肇 責,我的汽車被撞到的部分也需要估價,他完全無視我說我車子的部分,說好那機車為修 費他負擔6000元我出12000元,然後他再跟他老婆商量,沒多久打來說跟車行砍價降到150 00元,他出3000元我出12000元(我贛臨孃...) 到此為止他的口氣都是一直很急,說啥這要趕快修理不然家裡沒代步工具妹妹也請假在家 休息啥之類的,對我的人/車況完全隻字不提、漠不關心,講到這裡我真的快要爆炸了, 我承認我被他的態度激怒到,我直接跟他說這12000元我會出,我的車況了不起幾千塊就 可以弄好我自己出不用你出,講到這裡他才口氣稍微緩和幾秒說幾聲謝謝,然後繼續扯說 機車修理很貴還要花時間修理妹妹也受傷在家裡,講完後就差不多結束了 後續跟朋友/同事聊到這件事越想越不對勁,明明肇責對方比較大為啥我還要這樣被對方 占盡便宜?? 對方自稱調解委員會的委員態度還這麼囂張,完全沒有身為調解委員應有的 客觀/公正/公平的專業,完全站在自己人的角度把自身利益最大化/對方利益最小化,整 個完全以他們為中心在佔盡我便宜就是了...難怪普遍認為調解委員會是個樂O會,正是有 這樣的人才會丟盡調解委員會的臉... (當然他也有可能只是唬爛的而已,就算之後他說他從來沒說自己是委員,我也 不會覺得意外...) (六)上午開去TOYOTA原廠估價後如上圖,比對方機車維修費便宜210元而已...XD 估完後我致電給對方,表明維修報價遠遠超出我預估的幾千塊,這部分我無法負 擔,對方問那你要怎麼辦,我說明雙方都有肇責,目前要等事發7日後先去派出所 申請現場照片,30日後我去派出所申請初步鑑定&去新竹市桃竹苗車禍鑑定委員會 申請車禍鑑定(車委會費用3000元平分),到時候看肇責比例如何再來做討論/商量 他聽完我清楚和氣地講完後回話:好阿我時間很多想要慢慢耗是不是我可以陪你阿 我:林爸爸事情不是這樣的,這目前還要再等肇事鑑定出來才能看要互相賠多少 林爸爸:(口氣很差很粗)好啦不用講這麼多了我現在正在忙看怎樣再說啦 (掛 我:............(贛臨孃78這三小整個就是突然爆氣的中年駛山葆) 掛完之後換打給小妹妹關心一下近況,這個小妹妹一整個天然呆看起來就是第一次 遇到這種等級的車禍,對她我也是慢慢、仔細地溫和地跟他敘述我這兩天跟他老爸 交涉的過程(也有跟他表示她老爸的態度很差),半敘述半聊天講了半個小時有... 提到說有再次回診過,一樣只有小擦傷照X光都沒有內傷,狀況還不錯就是了 再來就是昨日(一)下班後,再度回到派出所詢問看看事發地點有沒有監視器,很幸運地有 一隻照往涵洞的監視器而且沒壞!!!當天的承辦員警也在還沒下班,請我進去看那天他就 保留下來的影片片段,可以很明顯地看到事發狀況(不過忘了翻拍影片...過幾天要去申請 現場照片再翻拍上傳好了) 跟大哥聊聊我被對方占便宜的經過後,大哥露出"尷尬又詭異"的笑容說:[那天晚上 你筆錄做完走不久換他們一家人來做筆錄,換他們做筆錄的時候,嗯...(尷尬笑) ] 隨後大哥也說站在警方的立場他們不便評判,但是也跟我提到關鍵字:左右向車路權 請我回去找看看相關的資料後,就可以了解他想跟我說但不方便說的肇責判斷...XD ============================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次的事故肇責客觀來估,大約是各幾成呢? (汽/機車的維修費是照單全算嗎? 還是折舊因素也要估算進去?) 又或再來有什麼該注意的事嗎? 或是我該怎麼做比較"有贏面" (目前是等事發7日後/30日後該申請的東西去申請下來再來約調解時間...) 我也做好對方會走到很糟很後面的程序,甚至上法院吃飽一輪全餐我都不意外,以對方是 個十足的中年三葆完全不尊重我的糟糕態度來看,真心覺得要對方認錯接受事實乖乖簽和 解書吐錢是不太可能的事... 補充一點因為我只有強制險沒有加保其他保險,所有程序都是要我自己跑申請 Q_Q (真的十足地驗證了莫非定律呀...) 感謝各位大大們在颱風夜看完小弟的辛酸血淚史...(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07.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31240162.A.2FF.html ※ 編輯: shgb5055 (123.110.107.135), 07/11/2018 00:34:58

07/11 00:37, 5年前 , 1F
你沒保第三人嗎?有受傷就很麻煩...
07/11 00:37, 1F

07/11 00:37, 5年前 , 2F
沒號誌標線就是左方要讓右方 所以肇責會是機車較大
07/11 00:37, 2F

07/11 00:39, 5年前 , 3F

07/11 00:39, 5年前 , 4F
對方體傷可以用強制險付 那個不看肇責
07/11 00:39, 4F

07/11 00:40, 5年前 , 5F
車子的部份就得自己跟對方協調了 協調不好就是會被告
07/11 00:40, 5F

07/11 00:42, 5年前 , 6F
過失傷害 那就看你要不要乖乖和解 不然就是去申請鑑定
07/11 00:42, 6F

07/11 00:42, 5年前 , 7F
給他告了 法院判的金額通常會比對方要求的低
07/11 00:42, 7F

07/11 00:50, 5年前 , 8F
如果他爸有上car版或是有人提醒他以刑逼民你就GG了
07/11 00:50, 8F

07/11 00:51, 5年前 , 9F
以後記得保險
07/11 00:51, 9F

07/11 01:05, 5年前 , 10F
要告過失傷害還不一定告得成,是她撞你又不是你撞她
07/11 01:05, 10F

07/11 01:06, 5年前 , 11F
路權是你的,一口咬定她撞你後自摔,鑑定完後有責任大概
07/11 01:06, 11F

07/11 01:06, 5年前 , 12F
要全吃避免背過失,沒責任再跟對方討
07/11 01:06, 12F

07/11 01:06, 5年前 , 13F
告不告的成要看鑑定,有10%責任(因注意..)都告的成
07/11 01:06, 13F
如果真如對方說的他自己本身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應該對這種可否提告的程序很了解 而且自己也做好可能會上法院的準備,畢竟如果如他所言他自己就是委員,調解委員會 都是他們自己人的話,那根本不用去調解委員會玩了,可以直接跳過這單位了吧...? (雖然法官應該也會打回票叫我們自己去調解...阿就都他們自己人要怎麼調解?)

07/11 01:09, 5年前 , 14F
應注意未注意這種天龍條款現在好像越來越不適用了
07/11 01:09, 14F

07/11 01:32, 5年前 , 15F
沒有路權一樣的,如果兩條路都是單車道,都沒有stop sig
07/11 01:32, 15F

07/11 01:32, 5年前 , 16F
n,就是左方車讓有方車。
07/11 01:32, 16F

07/11 01:34, 5年前 , 17F
不知道撞車頭車尾有沒有差...之前也發生過類似情況
07/11 01:34, 17F

07/11 01:35, 5年前 , 18F
你1他9 行經無號誌路口未確實減速(你有減) 左方來車未
07/11 01:35, 18F

07/11 01:35, 5年前 , 19F
禮讓右向來車 而且我覺得他那條路的路權應該比你那條小
07/11 01:35, 19F

07/11 01:35, 5年前 , 20F
我方是左方車(自行車),初判也是未禮讓右方車,
07/11 01:35, 20F

07/11 01:36, 5年前 , 21F
對方則是行經路口應注意未注意之類的...最後對方
07/11 01:36, 21F

07/11 01:37, 5年前 , 22F
賠了我們十幾萬......
07/11 01:37, 22F
※ 編輯: shgb5055 (114.137.251.240), 07/11/2018 02:03:02

07/11 02:39, 5年前 , 23F
這路口不是不乾淨 是大家經過都不先看一下再過吧
07/11 02:39, 23F

07/11 02:40, 5年前 , 24F
他經過先停看一下 或你經過先停看一下應該就沒事了
07/11 02:40, 24F

07/11 02:40, 5年前 , 25F
大家都覺得沒車也是早晚又會有人撞在這邊
07/11 02:40, 25F

07/11 03:02, 5年前 , 26F
不乾淨的不是路口 是人性
07/11 03:02, 26F

07/11 03:43, 5年前 , 27F
沒贏面 你沒受傷
07/11 03:43, 27F

07/11 04:06, 5年前 , 28F
還在以刑逼民...原PO是被撞又不是去撞人
07/11 04:06, 28F

07/11 04:10, 5年前 , 29F
對方(家人)就老江湖吃定你, 你錯就錯在一開始說要付擔部份
07/11 04:10, 29F

07/11 04:10, 5年前 , 30F
對方修車錢..看到羊在咩咩叫不宰你有可能?
07/11 04:10, 30F
唉我的確是被對方的態度給氣到爆炸而太快做決定,跟同事討論後才發覺自己這樣答應 人家簡直是肥羊,所以才在估價後趕快致電對方要反悔/翻案,好在是還沒簽和解書...

07/11 05:42, 5年前 , 31F
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 交通部自己的宣導
07/11 05:42, 31F

07/11 05:46, 5年前 , 32F

07/11 05:47, 5年前 , 33F
法院應該不會打臉交通部跟警政署吧XD
07/11 05:47, 33F
※ 編輯: shgb5055 (123.110.107.135), 07/11/2018 06:59:33

07/11 07:46, 5年前 , 34F
花錢消災 心靈成本划不來
07/11 07:46, 34F

07/11 09:33, 5年前 , 35F
停慢、左右方車是這個車禍的解。至於對方父親自稱是調委
07/11 09:33, 35F
還有 31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7/11 12:43, 5年前 , 67F
贛 幹 駛山葆 死三寶 看的滿痛苦的...
07/11 12:43, 67F

07/11 13:18, 5年前 , 68F
這個直接申請鑑定 不要理啥委員會
07/11 13:18, 68F

07/11 13:20, 5年前 , 69F
B大,我們都知道啊很難避免啊,但鑑定委員跟法官.....
07/11 13:20, 69F

07/11 13:20, 5年前 , 70F
你確定他們會認為沒過失嗎?!XDD
07/11 13:20, 70F

07/11 13:26, 5年前 , 71F
唉....所以才說霸王條款,你說對方肇責大,也就是說...
07/11 13:26, 71F

07/11 13:27, 5年前 , 72F
原po還是有一點點的肇責,只要這樣就能符合過失傷害罪
07/11 13:27, 72F

07/11 13:27, 5年前 , 73F
的條件了.....
07/11 13:27, 73F

07/11 13:29, 5年前 , 74F
只希望原po能拚到無肇責,這樣就不用理他們了!
07/11 13:29, 74F

07/11 13:33, 5年前 , 75F
到底有什麼好怕的..就算檢察官腦子有洞真的起訴
07/11 13:33, 75F

07/11 13:33, 5年前 , 76F
法官會怎麼判? 了不起易科罰金2,3萬 捐國庫也比被勒索好
07/11 13:33, 76F

07/11 13:51, 5年前 , 77F
是啊,為了一口氣3萬以上(刑帶民還能賠精神賠償...加
07/11 13:51, 77F

07/11 13:51, 5年前 , 78F
總應該也要3萬五以上吧?!),跟對方如果只要你吞1萬2
07/11 13:51, 78F

07/11 13:51, 5年前 , 79F
,有時候真的很賭爛,但如果是我還是只能吞.....祝原po
07/11 13:51, 79F

07/11 13:52, 5年前 , 80F
能拚到無肇責,這樣完全不用鳥他們!
07/11 13:52, 80F

07/11 13:55, 5年前 , 81F
所以啊,記得之後保個保險吧!至少能省去一些麻煩
07/11 13:55, 81F

07/11 14:04, 5年前 , 82F
回答:有刑責又怎樣,林北屁股洗乾淨等著啦
07/11 14:04, 82F

07/11 14:05, 5年前 , 83F
這種例子,有保險一樣被告上法院啦(因為保險肯定不會
07/11 14:05, 83F

07/11 14:05, 5年前 , 84F
會全賠)
07/11 14:05, 84F

07/11 14:20, 5年前 , 85F
如果有錢,我也會說給他 .....問題就是錢不夠XDDD
07/11 14:20, 85F

07/11 14:23, 5年前 , 86F
刑責的問題在於...易科罰金要三萬.....唉,真不知道到
07/11 14:23, 86F

07/11 14:23, 5年前 , 87F
底要不要好好檢視這條霸王法條...只是立委哪會來修法..
07/11 14:23, 87F

07/11 14:36, 5年前 , 88F
因為有這條霸王法條,搞得好像直接賠對方1.2萬簽結了事
07/11 14:36, 88F

07/11 14:36, 5年前 , 89F
省得日後瓜葛好像還比較划算點...但就是看不慣對方仗著
07/11 14:36, 89F

07/11 14:37, 5年前 , 90F
機車肇事&他們有受傷的立場囂張成這樣,爭一口氣拖好幾
07/11 14:37, 90F

07/11 14:37, 5年前 , 91F
個月上法院繳國庫3萬&付1.2萬直接一週內解決不再來往,
07/11 14:37, 91F

07/11 14:39, 5年前 , 92F
督幾? (當下其實我有想要掛急診說我急煞車頭撞到方向盤
07/11 14:39, 92F

07/11 14:39, 5年前 , 93F
等藉口說頭很暈凹開個輕微腦震盪來反制對方過失傷害這
07/11 14:39, 93F

07/11 14:39, 5年前 , 94F
樣,有辦法成立嗎?)
07/11 14:39, 94F

07/11 15:06, 5年前 , 95F
原po,說真的,我真的認為你說的可行,但我沒做過真的
07/11 15:06, 95F

07/11 15:06, 5年前 , 96F
不知道可不可以,我也覺得該這樣反制,不然哪有他沒路
07/11 15:06, 96F

07/11 15:06, 5年前 , 97F
權來撞,你還得賠他的道理......
07/11 15:06, 97F

07/11 15:06, 5年前 , 98F
但你發生車禍的當下就得這樣搞了,現在來不及了QQ
07/11 15:06, 98F

07/11 19:48, 5年前 , 99F
想那麼多,3000原鑑定出來再來揮還差不多...
07/11 19:48, 99F

07/11 22:22, 5年前 , 100F
有影像的話拚無責機會大一點
07/11 22:22, 100F

07/11 22:28, 5年前 , 101F
原po方向寫慢,再加上對方未讓右方車,輸面大,但是原po
07/11 22:28, 101F

07/11 22:28, 5年前 , 102F
路口未有明顯減速動作,故對方主因,原po方...有沒有次
07/11 22:28, 102F

07/11 22:28, 5年前 , 103F
因不知道...
07/11 22:28, 103F

07/11 22:29, 5年前 , 104F
啊..應該是對方未讓右方車輸面大,多打了逗點
07/11 22:29, 104F

07/12 14:20, 5年前 , 105F
下次接到他爸電話 問他什麼名字在哪一區上班 網路一查
07/12 14:20, 105F

07/12 14:20, 5年前 , 106F
就有
07/12 14:20, 106F
文章代碼(AID): #1RHDxYB_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