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硬插隊是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故免罰???

看板car作者 (Heinrich)時間6年前 (2017/12/11 12:54), 6年前編輯推噓1(658)
留言19則, 1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sinon17 ( )》之銘言: : 前陣子檢舉一台占用左轉車道再硬插隊直行的車輛 : 前幾天竟收到令我傻眼的回函....先上影片 : https://youtu.be/O44BoGO3ecI
: 再來是警方的回函 : [img]https://i.imgur.com/WzzFIqY.jpg[/img] : 有開過這路口的都知道,大部分的人都乖乖排隊直行 :  但就是有人不想排隊,走到左轉車道後硬插隊直行 : 很明顯就是違反"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這條 : 但警方竟告訴我們這種行為"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 且"出於不得已之行為,故本案不予舉發" : 所以警察告訴我們乖乖排隊的都是傻子囉! 誰叫你不插隊 : 就算違規 也是出於不得已 ...... : 連違規駕駛的台詞都幫你想好了 真TM無言以對...... 看推文看到笑出來,台灣駕照真的很好考。 明顯可看出左轉車道路面標誌。 https://i.imgur.com/aQ3h0lh.jpg
有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左轉專用車道無誤。 (若有左轉路面標誌,但無雙白線,則非左轉專用車道) https://i.imgur.com/pfZ00RP.jpg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12/11 11:51,
又沒有跨越雙白 連換車道都不行?
12/11 11:51

12/11 11:57,
我很想問這個影片到底哪裡有問題了?
12/11 11:57

12/11 12:00,
啊就沒有什麼違法行爲,自己不跟緊一點啊..
12/11 12:00

12/11 12:03,
這有什麼問題阿?還是你覺得有錢開保時捷就吃我檢舉吧
12/11 12:03
真的是傻眼貓咪,看就知道違規了,還哪裡有問題? 回到這個案件本身,查了一下應該是在彰化市彰鹿路和線東路路口。 https://i.imgur.com/70NcNPH.jpg
一年前的Google街景圖,在剛進彰鹿路的時候還沒看到左轉標誌。 但現場有無,則要請原PO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 https://i.imgur.com/jzGFrZM.jpg
離線東路應不到一百公尺才出現左轉路面標誌。 https://i.imgur.com/9adTXC7.jpg
如果在更之前的路段沒有標誌的話,這樣劃設的確有瑕疵, 駕駛不熟路段容易被騙到,但該車主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而不是硬插進去,不然在高速公路錯過匝道結果停車甚至倒 車或逆向的是不是也可以凹說我路況不熟你標示沒做好? 不過警方有裁量權,這樣的回覆如果你不滿意的話可以寄到 警政署請他們處理;另外如果彰鹿路前端沒有左轉標誌的話 也請原PO是不是有空寄信到彰化市交通局請他們增設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99.10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12968063.A.4BC.html

12/11 13:39, 6年前 , 1F
推這一篇
12/11 13:39, 1F

12/11 13:41, 6年前 , 2F
不熟這種罰錢豪爽?
12/11 13:41, 2F

12/11 13:48, 6年前 , 3F
他可以左轉繞一圈,然後再投書罵設計不良,誰罰的到他
12/11 13:48, 3F

12/11 13:49, 6年前 , 4F
可能是該員警以前開過單,因為標誌設置瑕疵被申訴過,因
12/11 13:49, 4F

12/11 13:49, 6年前 , 5F
此這個位置就找理由打槍檢舉人
12/11 13:49, 5F

12/11 13:57, 6年前 , 6F
法條寫"佔用",你懂什麼叫佔用嗎?
12/11 13:57, 6F
你要硬凹直行車是使用非佔用也是可以阿, 換另外一條48-1-2開罰就好。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 編輯: KarlMarx (124.199.101.7), 12/11/2017 14:44:07

12/11 15:29, 6年前 , 7F
推這篇正解
12/11 15:29, 7F

12/11 15:47, 6年前 , 8F
彰化縣沒有交通局,交通業務是警察局交通隊全包
12/11 15:47, 8F

12/11 16:14, 6年前 , 9F
警察就是不開罰 檢舉者請抑鬱而終吧
12/11 16:14, 9F

12/11 16:14, 6年前 , 10F
如果這種被開單那我一定告市政府
12/11 16:14, 10F

12/11 16:55, 6年前 , 11F
換線的地方沒有雙白線,OK?
12/11 16:55, 11F
這位板友,我覺得你的中文可能不太好。 我的意思是指,左轉車道有雙白線,代表這是左轉專用車道, (因為有的左轉車道是單白線,這並非專用車道,地上的左轉 標誌只是參考用)並不是說那台保時捷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 懂?懂?懂?

12/11 18:29, 6年前 , 12F
換線的地方沒雙白實線, 但你在左專專用道直行就已違規了
12/11 18:29, 12F

12/11 19:23, 6年前 , 13F
教你一招,警局不開單就把檢舉案號送警政署長信箱。縣
12/11 19:23, 13F

12/11 19:23, 6年前 , 14F
市警局承辦人是需要被中央的警政署教育的
12/11 19:23, 14F
※ 編輯: KarlMarx (42.77.244.157), 12/11/2017 21:27:41

12/11 22:35, 6年前 , 15F
為什麼這種也要硬要人家受罰呢...
12/11 22:35, 15F

12/11 23:54, 6年前 , 16F
樓上可以a一下原po就知道了阿
12/11 23:54, 16F

12/11 23:55, 6年前 , 17F
不考交警太浪費了
12/11 23:55, 17F

12/12 22:44, 6年前 , 18F
推這篇
12/12 22:44, 18F

12/13 02:04, 6年前 , 19F
真的有夠無聊,這種檢舉也太過分
12/13 02:04,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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