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近將軍大的事

看板car作者 (配息配股變成大富翁)時間6年前 (2017/07/15 13:36), 6年前編輯推噓-6(91530)
留言54則, 3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8 (看更多)
超跑毀損了沒?? 如果有毀損請提出證據 可以提告 但是說出想把要別人碎屍萬段 就是讓人心生恐懼 恐嚇罪 這位家長可以提告對方犯了恐嚇罪 今天就算你是全世界首富 這台車價值好幾百兆 「你也不能殺人 不能把人碎屍萬段」 懂了沒?? 那些護航的根本有病 「原來金錢凌駕於生命之上」 真的長知識了 原來只要有錢 就可以把人「碎屍萬段」 希望那些護航的人 以後不要不小心碰到有錢人的東西 不然有錢人就可以把你碎屍萬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251.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00097007.A.228.html

07/15 13:40, , 1F
請問他殺了嗎?
07/15 13:40, 1F
殺了就是殺人罪 現在是恐嚇罪 到底有沒有常識??

07/15 13:44, , 2F
標準仇富窮酸,笑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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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3:44, , 3F
罵槓里涼也沒真槓阿 所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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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髒話無罪 你確定?? https://goo.gl/ieAQxa 到底有沒有常識??

07/15 13:44, , 4F
到處被桶的別跟他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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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3:44, , 5F
你就最好這輩子不要罵過幹x娘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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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過又怎樣?? 對方沒有法院認證 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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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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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只要使人心生畏懼就有機會成立啊 摸一下要告毀損真
07/15 13:4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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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呵呵 蠢腦粉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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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本事去你不爽的人面前公開罵髒話不被告再來說啦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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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鄉民罵看看阿 腦粉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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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3:47, , 11F
腦漿粉 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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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3:48, , 12F
沒指名或是明顯隱指該母親個體的威脅言論,會不會成立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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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有待商榷,他說我只是表達內心不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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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邏輯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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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直接查那個媽媽的個資然後說ooo,我想把妳碎屍萬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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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喜歡捧有錢人LP 連基本人性的尊重都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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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3:49, 17F

07/15 13:51, , 18F
還隱喻咧 照片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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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活在民主國家 竟然不知道「人人生而平等」這件事情 民智未開 有些人竟然認為 只要有錢 就可以隨便把人碎屍萬段 台灣的教育 可悲至極 這些人可以移民去共產國家 有錢有權就可以把賤民槍斃的國家 他們才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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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張照片下面po文 說沒指名檢察官應該不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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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這個能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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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不能告恐嚇?? 唉 台灣的教育呀...何時才能像已開發國家的人民水準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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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刁什麼都想告什麼都以為可以告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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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三字經 就一定要跟他媽媽發生性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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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別人的東西需先徵求同意。這基本道理媽媽沒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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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4:00, , 24F
恐嚇肯定是告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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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4:03, , 25F
非公眾人物又無法得知她是誰,隨便一個長得像該媽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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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甲都可以跳出來說我被恐嚇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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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蠻高能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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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恐嚇成立的要件重點是後半段:致生危害於安全,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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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知道是誰你要怎麼致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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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照片存證 不要跟我講連人都不知道是誰 誰心生恐懼要出來提告恐嚇 自己清楚的很 ※ 編輯: tangolosss (36.233.251.223), 07/15/2017 1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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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邏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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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告 只是不起訴而已 蠻丟臉的 浪費彼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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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就是罪行法定主義啊,恐嚇不好成立就是後面這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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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檢察官影響很大,但如果我辯護就用這點來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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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護航怪獸家長扯恐嚇也是一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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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 751 號刑事判例吧,判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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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提到恐嚇內容必須直接或確定間接使被害人知道,不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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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特定人揚言。如果恐嚇者確定這些不特定人士會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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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被害人,則才可能構成恐嚇。若僅在外揚言加害,並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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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被害人為惡害之通知,尚難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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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將軍知道他的粉粉有人認識這個媽媽並且會告知她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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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她碎屍萬段,才有機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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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4:25, , 42F
跑過法院 我光一件民事就可以打了四年 噴3x萬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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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4:26, , 43F
動不動就告人 的確是要有錢有閒 或是特休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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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5:09, , 44F
照片都貼了 但也沒說有被刮傷要人賠 可見沒有被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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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5:14, , 45F
你也跟那種家長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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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5:29, , 46F
我只能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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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5:31, , 47F
一樓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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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5:33, , 48F
這個case就算有傷到車也不會算毀損罪因為非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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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5:50, , 49F
這篇邏輯怪怪的
07/15 15:50, 49F

07/15 15:55, , 50F
你兒子再摸我女兒,我就把你碎屍萬段。(你:我要告你恐嚇!)
07/15 15:55, 50F

07/15 16:07, , 51F
標準仇富 教育有問題
07/15 16:07, 51F

07/15 19:35, , 52F
恐嚇罪不是這樣用的
07/15 19:35, 52F

07/15 20:27, , 53F
小心釣魚
07/15 20:27, 53F

07/20 02:08, , 54F
幾篇看下來 就你想法最怪
07/20 02:08, 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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