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私人車位被佔該如何處理
警察說的沒錯,
私人車位被佔是民事侵權,警方沒辦法強制拖吊或開罰,
只能你去告他求償.
最保險的你在車位旁貼個"私人車位,外車停放每小時500元"
這樣已盡到告知義務.
還是被硬停的話,至少求償有據.
至於能不能真的要到,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 引述《williamsea10 (sea)》之銘言:
: 大家先別太激動...
: 姑且不論原PO的車位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 但是就算是自己的 報警真的沒用
: 曾經協助處理過類似的事件
: 車位確實是自己的 但是因為一些原因無法裝設圍欄或門戶
: 一到假日就會有人當自己的停
: 貼紙條告知? 等他走的時候被丟地上 下禮拜依舊
: 紙條被當垃圾被環保局看到還會被警告...
: 報警? 警察說:私人土地上的糾紛屬民事案件 警方只管刑事案件
: 多報幾次? 後來乾脆根本沒來...
: 要打110是吧? 當然打過了 等30分鐘沒人來 再打去說來過了...
: 1999或市長信箱? 試過了啦 市警局會派人打電話來"關心" 然後說會再研議...
: 下文? 那是什麼? 能吃嗎?
: 再來鎖車問題
: 警察有來時有問找不到車主是否可以鎖車 警稱:會觸犯強制罪
: 但問及強制罪不是應該是保障人的人身自由嗎?
: 警:誰跟你說強制罪是保障人? 有通報家暴案,我先走了... (大囧)
: 但是不是車主不在時鎖車會觸犯強制罪呢?
: 法務部檢察司法76檢二字1803號函: 不成立,未對車主強暴脅迫
: 法務部檢察司法84檢二字2232號之5函: 成立,除非有民法151自助行為
: 76是以鎖車為案例
: 84則是拆輪胎案例 類似所以拿來看
: 所以似乎是沒有一定見解 不過說不成立的"好像"有比較多一點點
: 至於推文另外有人說妨害自由(302) 那是一定要對人的所以不可能
: 再來就是侵占、竊占問題
: 侵占以自己持有為前提 偷停的從來沒有從地主方交付而持有 所以不會成立
: 竊占則須有所有意思 偷停個人認為有如使用竊盜 難以證明據為己有意思
: 所以兩者都難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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