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關於幾家網路書店的服務 個人心得與評分

看板book作者 (dreamptt)時間14年前 (2010/04/22 20:35), 編輯推噓2(2021)
留言2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很感謝F大的分享,可以發現(網路)書店是這樣被實際的運作著。 我也來拋磚賺p幣。 第一個是書況的問題。 除非是註明瑕疵品, 否則不管實體或網路書店, 都必須負擔書籍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而什麼是瑕疵?民法第354條第一項規定,只要減少價值就是瑕疵。 依據73年台上1173號判例: 凡是依通常交易觀念,或依當事人的決定, 認為物應具備的價值、效用或品質而不具備者, 就是物有瑕疵,書況就是其一。 當然時間點是危險移轉(交付書籍)的時候,就已經存在的瑕疵。 而就算是主觀動機錯誤, 例如閱讀之後不滿意書的內容,或覺得內容與網站簡介差很大這類, 在涉及物之性質,或交易上認為重要的情況, 也還是能依民法第88條撤銷。 所以就算蛋糕奶油滾邊很難看這點, 也並不是絕對無法評價或界定的藝術問題。 第二個瑕疵品分級與售價問題。 F大所說: 「次級品跟新品價格應該要不同這個問題,實務上應該是無法執行的。」 「問題不在於出版社的心態,而是出在於書況本身難以界定。」 我個人認為這是屬於書商專屬的片面說辭, 因為每一種行業必然有瑕疵認定的分級方式。 小如電子產品,在sony特賣會上,只要是外面的盒子有毀損,就是售以瑕疵價, 大如家具,在IKEA的瑕疵品專區,外觀無任何毀損,只是產線停止生產 ,也論以「瑕疵」價。 難道電子產品、木材、或化工原料的瑕疵,消費者比較容易發覺嗎? 如果化妝品的製造日期,製造公司不自我揭露正確資訊, 難道以實際是否變質,來當作消費者的判斷依據嗎? 這從出版社交給黎明、大和、聯合這類的經銷體系通常書況較好, 看得非常清楚。 如果書況難以界定, 怎麼會有承包各大出版社的回頭書復原的新興行業產生? 怎麼會有每個月送5000本書去讓人家擦拭再製的情況產生? 怎麼會有如此高價的包膜(每本10元)尚且能存在的市場? 有關書的瑕疵產品的分級,其實F大說的很細緻了: 「只要書籍周邊八角有壓損、書封上有刮痕、指甲壓痕、 書籍天地有色斑點痕就算是次級品」。 「至於那些內頁缺頁、裁切邊凹陷等書, 連次級品都不算就被扔進垃圾桶了。」 這些確實是屬於專家的分類, 更證明了: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瑕疵度的層級跟售價是不明確的, 更令人在意的是:這是書店或出版社的選擇。(所謂心態) 它選擇用退換貨統一處理瑕疵糾紛、 它選擇假設讀者可以接受,或分辨不出來。 其實我沒有用心態這個用語, 因為如果確實真的是書店的主觀意志: 明知道所寄送給讀者的「可能」是瑕疵物,也依舊為之的話, 就是有「不告知瑕疵」的故意。 事實上,這邊藉由倉儲主管的一席話,也似乎能看出端倪。 消費者除了可以減少價金或解約退貨的選項以外, 還可以請求民法第360條的損害賠償。 以一個購書人的立場, 我個人認為瑕疵應是出版社與書店之間的問題, 根本不應該發展到書店跟購書人之間, 這由實體書店根本無從發生此類問題可知。 (實體書店針對書況的退貨率不到千分之一) 網路書店有責任為讀者把關。 卻為什麼能基於本身無法做好品管的問題, 而寄瑕疵書給讀者? 甚至因成本太高、自動化等因素,而正當轉嫁(或規避責任)? 是否因為在消費者發現黑色不透明包裝下的瑕疵之前, 錢已落袋為安? 如果消費者能選擇透明/不透明包裝,而增加不取貨率的話, 也許網路書店也許才會意識並重視讀者的憤怒。 也才能改善「自然」從「回頭書」裡,給付網路消費者的業界慣例。 (因為書況瑕疵沒有收到錢>談不上退換貨>不能請倉儲主管>給無瑕疵的書籍) (可是購書人根本不想訂購回頭書呀!) 正如F大所言,我們不專業,無法細緻判斷瑕疵。 這樣的做法,毋寧是交給讀者來當品管的做法。 就算無法細緻判斷,實際數據上還是有20%的重大瑕疵存在! 令人實在無法認同。 或許並不是每個人消費者都有機會遇到, 某種程度也是讀者默示或容忍這種情況存在, 但依我觀察,這當中似乎有很多隱性法律問題, 也許是書價不高(衡量退換貨,還加倍浪費勞力時間費用) 也許是書的瑕疵無法引起什麼重大傷害, 也或許購書人基於惜書愛書等等想法, 以致於糾紛並沒有真正被爆發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95.204 ※ 編輯: dreamptt 來自: 140.113.195.204 (04/22 20:39)

04/23 00:08, , 1F
回頭書不等於有瑕疵的書,有時候是書店庫存太多銷不出去退回
04/23 00:08, 1F

04/23 00:16, , 2F
有些書停版的、不好找的,反而折扣少甚至無折扣,這些都造成
04/23 00:16, 2F

04/23 00:18, , 3F
書籍難以依瑕疵度來定價;況且大家對於書的價錢的感受也不同
04/23 00:18, 3F

04/23 00:36, , 4F
是瑕疵比例的問題 如果100%瑕疵書就明顯是故意不告知瑕疵
04/23 00:36, 4F

04/23 01:22, , 5F
沒錯「非不能,是不為也」但是讀者選擇花較少錢在網
04/23 01:22, 5F

04/23 01:24, , 6F
路上買書的同時,本來就應該知道他節省了各種成本。
04/23 01:24, 6F

04/23 01:24, , 7F
莫非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04/23 01:24, 7F

04/23 01:25, , 8F
實體書店在意書況,那是不是應該花點錢支持實體書店?
04/23 01:25, 8F
感謝H大和E大,應該與F大一般,都是對於書店內部事務瞭如指掌的專家。 從成本來看,網路書店也節省了實體店面的開銷, 不管以何種管道來經營書店,對書籍的品質所應該負的責任是相同的, 消費者是否有被告知折扣是基於書況? 當消費者在網路上按下購買的時候, 他所同意交易的是:不具備瑕疵的書籍, 否則在頁面上就應該載明瑕疵狀態, 所以業界以未經整理的回頭書給付消費者的慣例, 我認為是沒有盡到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業界可以抗辯成本、自動化、無法將瑕疵分級等, 但都無法將書籍排除於民法責任之外。 如果進一步到幾乎能確定, 回頭書的狀態都屬於瑕疵書籍之時, 基本上出賣人網路書店就已經達到「故意不告知瑕疵」的程度了。 就像如果在網路上購買化妝品, 消費者收到的東西是「即將到期」或「已經到期」的東西, (並且收到過期品的比例是20%) 化妝品公司如果抗辯,因為網路上賣的就比較便宜,所以我優先拿給你這種, 這東西又沒有壞,要新鮮的請去實體通路買。 除非你告訴我,我的折扣是因為期限, 否則這樣的運作方式和觀念,我認為糾紛只是還沒有真正被爆發出來罷了。 ※ 編輯: dreamptt 來自: 140.113.194.237 (04/23 11:22)

04/23 14:32, , 9F
我推你 在消費者無法看到貨物的網路購物之下 網路書店本就應
04/23 14:32, 9F

04/23 14:33, , 10F
該把關好書況的品質 才能減少退換貨的成本 何況退換貨成本消
04/23 14:33, 10F

04/23 14:34, , 11F
費者也不是完全沒有 郵資、時間精力等等 若網路書店做不好
04/23 14:34, 11F

04/23 14:34, , 12F
書況品質的把關 至少也要提供良好快速的退換貨服務 目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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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14:34, , 13F
我看到做得最好的只有博客來
04/23 14:34, 13F

04/23 16:07, , 14F
推這一篇 我收到瑕疵書時其實是心想書的內容比外觀重要
04/23 16:07, 14F

04/23 16:08, , 15F
而不是真的覺得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買瑕疵書無所謂
04/23 16:08, 15F

04/24 16:03, , 16F
可是網路書店並沒有不負責,該退的都能退,賣的也不是
04/24 16:03, 16F

04/24 16:05, , 17F
100%的瑕疵書,雖然不是完美的品管,但我認為是節省成
04/24 16:05, 17F

04/24 16:06, , 18F
本之下還算合理的作法.網路書店固然沒有支付店租的
04/24 16:06, 18F

04/24 16:08, , 19F
成本,但私心希望實體書店能在書況上繼續保持優勢,
04/24 16:08, 19F

04/24 16:09, , 20F
否則大家真的都是到實體書店翻書,再回家上網購買
04/24 16:09, 20F

04/24 21:09, , 21F
我希望網路書店能善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04/24 21:09, 21F

04/24 21:09, , 22F
對待購書人,一如實體書店,而非次級消費者
04/24 21:09, 22F

04/24 21:16, , 23F
以未經整理的回頭書給付消費者 是相當不合理的成本轉嫁
04/24 21:16,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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