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逼車日常

看板biker作者 (正宗打字王)時間3年前 (2021/05/11 10:36), 編輯推噓1(10913)
留言32則, 2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在機車版看過,機車檢舉四輪 警方以行車紀錄器無法判別距離,所以裁定檢舉不成立 在大重的群組也看過,重機被四輪檢舉 結果成案 https://i.imgur.com/bDIbjjp.jpg
https://i.imgur.com/9lCB2u5.jpg
政府你自己選的 ※ 引述《onceheart (c(^ w ^)a∫)》之銘言: : 先上影片 https://youtu.be/y57BWskQqUg
: 給其他人看了影片 廣角鏡頭的關係 有人說看起來"還好" 所以上來討拍 : 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的 如果他車頭或車身已經在我前面 : 就算不打方向燈 我都還是會讓的 : 這次從後面來的太快實在是來不及讓 只好想準備大紅包送他 : 所以什麼 未打方向燈 慢車道超車 平常到不行的小事 那些就算了 : 請問這個送 43條 三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要件有成立了嗎? : 如果機率不大我就不想送了 免得被打槍 又傷一次 氣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65.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0700601.A.435.html

05/11 10:46, 3年前 , 1F
最好可以選哪些人考上當承辦哦,政務事務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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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0:46, 3年前 , 2F
不是啊…不管哪個黨都幾乎是這種咖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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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0:51, 3年前 , 3F
這種檢舉很吃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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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太遷怒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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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12, 3年前 , 5F
教你一招,有些人被吃案就很生氣打給員警,承辦,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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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繼續被河蟹,我都直接寫警政署署長信箱,文末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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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會用到縣市長,內政部,交通大隊,公路總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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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舉發的翻案從沒失敗過,會是吃案仔警察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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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接拜託你接,而不應該是我們花時間打給警察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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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24, 3年前 , 11F
這也要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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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27, 3年前 , 12F
起碼以前政府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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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33, 3年前 , 13F
笑了 以前的就是這樣了 只是檢舉越來越方便案件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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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便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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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39, 3年前 , 15F
推一個 自己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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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49, 3年前 , 16F
快速道路上的本來就抓得很嚴格地板上都有標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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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58, 3年前 , 17F
別傻了 現在藍綠白的共識都是把機車族當韭菜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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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2:21, 3年前 , 18F
換了一個政府承辦人員也會跟著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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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4:02, 3年前 , 19F
你我都推了一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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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5:15, 3年前 , 20F
呵呵呵,沒辦法啊,二輪賤民喜歡網內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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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6:01, 3年前 , 21F
等等 所以總統換一個 全國員警跟著換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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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7:24, 3年前 , 22F
這案例跟車種根本沒關係,高快速公路可以標線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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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7:24, 3年前 , 23F
距離,今天機車換成汽車一樣也會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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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8:30, 3年前 , 24F
不識字吧,"快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因為上面同車道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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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8:30, 3年前 , 25F
併行,只要切進來瞬間距離明顯不夠就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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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0:10, 3年前 , 26F
邏輯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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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2:03, 3年前 , 27F
快速公路禁止同道併駛 規定較嚴格 和政府無關 別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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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2:05, 3年前 , 28F
承辦什麼時候變成民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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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1:08, 3年前 , 29F
原來我選了市長,還順便換了承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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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1:16, 3年前 , 30F
中华民国有讓台灣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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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02, 3年前 , 31F
警察不是我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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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1:11, 3年前 , 32F
你有選警察麼 我是沒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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